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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官我會把繁歷丟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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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參與一家大企業的企劃人才招聘工作,案頭堆滿了400多份求職者的應聘簡歷。我要從中篩選出30份並通知他們來接受面試,其餘的嘛,當然就沒有面試的機會了。

主考官我會把繁歷丟一邊

取出第一份“簡歷”,我的天,厚厚的一本,滿滿的40多頁!

這哪是“簡歷”呀,這分明就是“自傳體”的“書”呀,我擱一邊去了。

爲什麼?一是覺得太厚,讀起來肯定要費我不少時間。

二是覺得太厚的“簡歷”肯定主次不分,面面俱到,重點不突出,不能讓我一目瞭然,不能讓我很快抓住對方的“閃光點”。

三是覺得這個人連自己的“簡歷”都寫得這麼“拖泥帶水”,可能是個繁瑣之人,而且其概括能力可能有點問題。

四是覺得這個人花那麼多精力“造”出一本“繁歷”來,可能有過分“包裝”自己、言過其實之嫌,不見得可信。

也許我的這種想法和做法有些偏頗,可我當時在“閱讀”成堆的簡歷時,的的確確就是這麼想的。不管我的所想所作對錯與否,我想現實中確實有不少單位的選才“主考官”與我的心態相同,不知應聘者們想到過沒有。

相反,有一位應聘者的經歷頗豐,但他的“簡歷”卻很薄,僅僅兩頁單面的a4紙。第1頁是簡歷,1234567簡潔明瞭的幾條,要言不繁,絕不拖泥帶水,末尾“相關證件複印件附後”幾個黑體字吸引我看第2頁,第2頁是6個證件的縮印件,全部在一張紙上。我想他這樣既節約了複印費,又節約了紙張,而且讓我一目瞭然。這給我的印象很深,就把他給錄取了。

後來的工作實踐證明,他確實不錯,我沒看走眼。而按一般求職者的做法,肯定把6個證件分別按原大各複印一頁紙,共6頁紙才能搞定,加上第1頁就有7頁紙了,有那個必要嗎?

我以爲,“簡歷”還是要“簡”,要讓“主考官”在最短的時間內兩眼一掃就能抓住你的“閃光點”,在最短的時間內對你形成一定的印象。其實一個人就像一部書,你去書店買一本新書,並不是非要呆在書架前讀完這本書後纔會掏錢買下它,主要還是先看看簡介或目錄,從簡介或目錄上對這部書有了大致的瞭解,從感性上初步認可了這本書,就可能掏錢先買下,日後再來細讀細品這本書。如今就業難,使得一些求職者各施絕招,在簡歷上挖空心思,“簡歷”變成了“繁歷”,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誤區。其實現實中多數單位認爲,由於應聘的人太多,簡歷還是簡潔明瞭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