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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書法教育幾個問題的理解與認識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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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書法教育幾個問題的理解與認識

關於對書法教育幾個問題的理解與認識

書法教育的開展,對於諸多學校、校長、教師等來說面臨的是一個似舊實新的問題。舊,是言其多年來教育部累次下發文件,要求重視寫字教學;新,是言教育部首次以“書法教育”而非寫字爲名發文。書法教育與寫字二者的異同不僅是字面之意,更體現於內涵,需細緻甄別。對其中一些問題見仁見智,多有不同的理解與認識亦屬題中應有之意。就此,結合黑龍江教育編輯部召開的書法教育座談會上各方人士的交流,我們的多方調查與較長時間以來的實踐、研究,談談我們的看法。

一、中小學書法教育的定位問題

書法自產生之時,即與漢字形成依存、表裏的關聯,離開了以實用爲主的漢字,書法的所謂藝術性質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與基礎,失去了存在的內容。實用性與藝術性的合而爲一,是書法的特質。這是書法這一中華數千年傳統文化凝結成的精華與西方線條藝術的本質區別,是書法之所以爲中華文化獨有的緣由。且不說,“書法教育綱要”中對書法教育性質、基本內容、基本目標等的界定,僅就現今書法教育的現狀來看,書法教育應更趨於寫字的實用層次,而非趨近書法的藝術層次。鑑於書法教育面臨的師資水平、學生程度,長期處於被忽視且存在諸多問題的境況,書法教育切不可好高騖遠,而應穩穩立於寫字之上再求發展。首先要面對絕大多數學生,再兼顧在書法方面有特殊興趣、有一定層次需求的學生。“綱要”中“適度融入”是一個含義頗爲豐富的提示與限定。“融入”而非疊加,而非滲入,而非其他,對書法教育的方式方法就頗有要求,頗爲講究。而“適度”則更因學生、教師等基礎、條件、程度與水平不同而不可能不存在差異。因之,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學校,甚至相同的地域、相同的學校,也因師生情況的千差萬別或同中存異,對“適度”的理解與教學實施中的結果必呈現不同。實際上,這也給學校、教師、學生的發展預留下一個較寬的空間。

二、書法家進校園與書法教育師資問題

目前,書法教育的開展,面臨的最大困難,最亟須解決的困難是師資問題。近百年來,書寫工具由毛筆而鋼筆、鉛筆、油筆,變化的不僅僅是工具,深層次的是對書寫所蘊含的民族精神與審美作用等態度的變化。特別令人扼腕的是,電腦打字方式對書寫的衝擊是空前的、徹底的,甚至是毀滅性的。教師、學生書寫能力的弱化、蛻化,已落觸目驚心之境。猝然高調要求恢復書寫傳統,重建書法格局,優秀師資甚至合格師資的空缺是絕大多數學校短期內無法化解的矛盾。鑑於此,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中國書法家協會三方聯手,在北京等地開展“書法家進校園”活動,引進外援,以解中小學書法教育的燃眉之急。其他地方有條件的也紛紛效仿,一時間頗爲熱烈,反響良好。但是,此舉也不能不令人心存憂慮。書法教育首先屬教育範疇,而非首先屬藝術創作範疇,教育存在教育的基本屬性,存在教育的基本規律。書法教育必須依循教育的.方式而爲。現今,書法屬藝術範疇,書法家中相當一部分具藝術家特性。藝術最講個性,最講創新創造,藝術家也最有個性。因之,由書法家進行書法教育存在兩者間是否十分契合的問題。不是所有書法家都懂得並能夠遵循教育規律進行書法教育,也就是說不是所有書法家都能夠從事書法教育。書法與書法教育分具不同性質,各有不同規律,其中有重合交叉,但其不同也是客觀存在。因此,只有具備從事書法教育能力的書法家才具備被請進校園的資格,才具備被請上講臺的條件。如果忽視了這個基本情況,僅僅因師資的短缺,因一些書法家名頭的耀目而不加選擇地一概“請進”,恐怕難以達到我們希望達到的目的。

但是,書法家終究是專業人士,是開展書法教育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持。其中不乏完全勝任書法教育的人。如,學校中特別是高校中多年從事書法教學的學院派書法家,又如,社會上多年從事書法教學有良好聲譽的書法家。特別是學院派書法家,他們受過良好的專業教育,文化水平較高,本身從事教育工作,爲人師表,兼擅教藝書藝,是理想的人選,是“書法家進校園”的中堅力量。從長遠計,相關部門可以建立相應制度,建立書法家資源庫,採取較科學的准入策略,並對具資質的“進校園”的書法家進行動態管理。如此,可部分化解中小學書法教育師資短缺的難題。

三、簡化字與繁體字的關係問題

語言文字的發展過程,就是不斷規範的過程。我國大陸使用簡化漢字已歷數十年,從較迅速地掃除青壯年文盲,有效實施文化普及來說,簡化字起到了相當巨大的作用。但多年來對於一些簡化字的丟失意義所產生的見形不見義的弊處,學界等亦多有人評說。漢字簡化源於漢字拼音化之說,源於西風東漸之際。其時對於傳統的態度大多是一棍子打倒打死。之後,一些繁體字學習運用的偏難,加劇了要求簡化的行動。如果從歷史發展、文化傳承與弘揚的角度看,漢字簡化的作用顯於一時,長遠說,其弊端亦易見。現今,重新審視中華文明,接續優秀文化傳統的呼聲愈加高漲。被稱爲中華文明密碼的漢字,其歷史功績與作用得到了高度評估。可我們面對的情況又頗爲複雜。簡化字推廣數十年,已不可偏廢,“通用語言文字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對此有硬性規定。從啓蒙始,學生識寫的也都是簡化漢字。如果僅僅依照現今專業化的書法藝術作品的要求,所有師生書法作品必須使用繁體字,則明顯脫離中小學書法教育的實際。“書法教育綱要”從實際出發,規定書法教育的“三個基本”, 明確其普及的性質,而非專業化藝術化的性質。如果按照書法藝術的要求進行書法教育,易造成大多數學生識寫繁簡字的困難,特別是在小學階段尤甚。我們認爲,繁體字終究蘊含非簡化字所能比擬的文化信息,繁體字入書法自有其傳統與優長。但不可片面理解只有書寫繁體字是書法,書寫簡化字就不是書法。當代著名學者書法家啓功先生的書作就寫簡化字。對於絕大多數師生來說,寫好簡化字是基礎、是前提。因此,我們大力提倡在行有餘力、能力所及的前提下,儘量多地識寫繁體字。但前提必須是“行有餘力”。試想,教師如能從造字的“六書”角度,由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而及今文字大致梳理字的源流,對於學生識字寫字、書法教育的進行該起到多大的作用。而在學生理解字的音形義的過程中繁體字就非簡化字所可比擬。

“書法教育綱要”是進行書法教育的指導性文件,對其內容亦有相關權威解讀。但“綱要”僅僅是“綱要”,不可能涵蓋所有方面,解答所有問題。區域差異、校際差異、師生差異也給我們的研究提供了十分豐富的材料,提供了十分廣闊的實踐空間。我們願與多方有識之士進行較爲深層次、較爲專業化的交流與研究,以利於書法教育的良性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