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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證明怎麼開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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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證明怎麼開 證明書

完稅證明怎麼開
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應該可以阿,個人開的話拿着自己的身份證到自己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即可,但是前提是公司必須爲你進行過明細申報。
是哪個分局哪個稅務所啊?如果我就是想看看公司替我交了多少個人所得稅他們給不給開呢?爲什麼辦理居住證用途的就個別呢?
三種方式可獲完稅證明
北京地稅局表示任何納稅人都可獲取
昨天,據北京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12年起,地稅局就開始爲公民開具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負責人介紹說,現在北京市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有3種方式:首先,凡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北京市民,拿着身份證到區縣分局的服務大廳(或稅務所),填一個簡單的申請單,由稅務機關覈對後開具一張你所要求期限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當時立等可取;其次,通過所在單位的財務和辦稅人員,集體到稅務機關開一個單位的批量完稅證明,時日不長,由企業財務代辦,辦完了把完稅證明給納稅人;最後,國家稅務總局就有一個代收代扣稅款憑證,這個是由代扣代繳單位開具的,在納稅人每月繳稅時,可向代扣代繳單位的辦稅人員索取,辦稅人員的憑證是由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給的。
如果還是不行的話,建議你撥打北京地稅熱線12366進行投訴,這樣肯定會有結果的。
按照現行稅收徵管法規定,個人所得稅法定完稅證明主要有兩類:一是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時,依納稅人要求開具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二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等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申報繳稅時,由地稅局開具通用完稅證或通用繳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由此可以看出,法定的完稅憑證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開具的完稅憑證,其根據稅款的繳納方式,主要包括通用繳款書和通用完稅證等;另一種是扣繳義務人開具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因此,貴公司作爲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只是開具一張總的完稅憑證,不會給開具每個員工(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的,扣繳義務人的貴公司應當開具代扣代繳憑證給每個納稅人(員工),通常不索取不會開的,即使索取也不會開具的工作量特大。一般是貴公司全員全額申報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每年3月份後將個人完稅證明郵寄送達給納稅人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行稅務機關向扣繳義務人實行明細申報後的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通知》(國稅發〔2005〕8號) 若納稅人所在單位還沒有向稅務機關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而納稅人又因出國、向境外轉移財產、對外投資等確實需要完稅證明的,納稅人可以直接向稅務機關提出要求並提供有關證明納稅的資料,稅務機關覈實後開具其相應期間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的完稅證明。
由於貴公司屬於沒有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因此,您需要個人完稅證明,應當憑個人身份證到主管地稅局開具完稅證明,最好要貴公司的辦稅員(會計)幫助開具。
2.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發《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和《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地稅個[2003]590號)文件規定,凡是納稅人所在單位已經進行明細申報,納稅個人因某種特定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的,只須納稅個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經審覈無誤,便可即時開具其相應期間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款的完稅證明。
根據京地稅個[2009]229號規定,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地稅個[2006]239號)文件中的工作流程,做如下補充規定:
(一)納稅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時,應填寫《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並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二)納稅人委託他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受託人應填寫《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並提交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受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及委託協議原件。
(三)稅務機關應嚴格審覈納稅人或受託人提交的上述證件和材料,開具完稅證明之後,受理人員應在《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中註明開具完稅證明的字軌號碼,並將《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納稅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委託協議原件、受託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一併留存歸檔。
辦理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基本程序爲:個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到所在單位申報繳稅的稅務局(所)進行申請,填寫《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並提交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待審覈結束後再到稅務局(所)領取完稅證明。具體工作週期請諮詢所在稅務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