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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鄉鎮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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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面小編收集的2016鄉鎮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2016鄉鎮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2016鄉鎮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1】

爲推進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市政府安委會《關於印發全市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安辦發﹝2016﹞26號)和關於印發《泰安市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泰安監發〔2016〕38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總體要求

按照關口前移、風險導向、源頭治理、精準管理、科學預防、持續改進的工作總要求,以依法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爲抓手,督促用人單位全面預判、排查、管控各類職業病危害風險點,建立職業病危害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以下簡稱“雙重機制建設”),深化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發生,切實保障員工的健康權益。

  二、 主要內容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是督促用人單位依據省安監局組織編制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導手冊》(以下簡稱《指導手冊》),通過準備、實施、資料整理分析和編制分級報告四個階段工作流程,做好風險分級評估方案編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調查、職業病危害量化分級和職業衛生管理質量分級、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確定等工作,並根據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情況制定出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三、 實施步驟

全鎮職業病風險管控雙重機制建設原則上與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一併進行,工作中要做到統籌兼顧、重點突出,時間進度分爲四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6月1日-6月10日)。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和工作內容,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安排專人負責,切實把該項工作落實到位,並於6月7日前將本部門職業健康負責人名單報鎮安委會辦公室。要將《指導手冊》相關內容作爲宣傳重點,通過召開會議、專題講座、觀摩學習、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向企業宣講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防止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重大意義。

(二)試點先行階段(6月11日-6月30日)。各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原則,積極探索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的開展方式、運行機制,及時總結試點示範經驗,形成一批示範單位,以點帶面,形成輻射效應。要按照省市縣有關通知精神,積極推進試點企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務必於6月28日前完成試點建設工作,並將試點企業的《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報告》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點名冊》(見附件)報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全面推進階段(7月1日-8月31日)。各有關單位要根據企業職業病危害嚴重程度,對企業實施分類分步推進,可以先行推進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企業,再依次推進職業病危害風險較重、一般的企業。通過示範帶動、分片包乾推進、網格化實名制、加強檢查督導等方式,有序推動企業體系建設工作,切實落實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用人單位要按照《指導手冊》要求,採取單位自查、聘請專家指導等措施,全方位、全過程地排查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點。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要按照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按照風險等級,將風險點逐一明確管控層級(公司、車間、班組、崗位),落實具體的管控責任單位、管控責任人和具體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線監測措施、視頻監控措施、自動化控制措施、應急管理措施等。用人單位要按照“一企一冊”的原則將《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點名冊》報安監部門備案。鎮安監辦要將“一企一冊”中的1、2級風險點進行重點監控,並彙總報縣安監局。

(四)檢查驗收階段(9月底前)。鎮安委會對落實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進行抽查驗收,發現違法行爲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指導和培訓工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體系建設工作,認真組織研究,安排專門人員具體督促協調,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進度,精準發力,推動落實。要通過多種形式組織監管人員、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學習掌握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的相關要求和方法步驟,全面排查風險點、準確判斷風險等級、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及時整治、消除隱患,確保廣大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充分發揮專家和技術服務機構作用。職業病危害風險管控是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和源頭治理的延伸,專家和技術服務機構的技術支持十分重要,要鼓勵專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積極參與職業病危害雙重機制建設。鼓勵相關企業購買專家和技術服務機構服務,幫助企業開展風險點排查和等級評定、培訓、制定管控措施等工作。

(三)強化有機結合和督導檢查。推進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工作要與職業衛生日常監管工作做好有機結合。一是與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有機結合,在督促和指導用人單位及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同時,宣傳、督促和指導企業做好體系建設工作;二是與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現狀評價工作有機結合,在企業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現狀評價的同時,指導企業同步做好體系建設工作;三是要以監管執法推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現狀評價工作的落實,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發現一起,監督整改到位一起,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限和標準要求全部完成。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與鎮安委會溝通。鎮安委會從6月份開始,每月通報一次進度情況。

  【2016鄉鎮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2】

爲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和中央編辦《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6〕104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認真履行衛生部門職責,現就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進一步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

我國正處在職業病的高發期和矛盾凸顯期,職業病防治形勢嚴峻,防治任務極其繁重。爲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遏制職業病高發的勢頭,《通知》對我部和安全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的職業衛生監管職責進行了調整,其中明確我部負責以下職責:一是負責會同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擬訂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規劃,組織制定發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二是負責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三是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提出職業病防治對策。四是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個人劑量監測、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等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審批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並進行監督管理,規範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五是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六是負責職業病報告的管理和發佈,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七是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職業人羣健康促進工作。

這次職業衛生監管職責調整是黨中央、國務院爲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所作出的重大決策。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作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以對勞動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行各項職責。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職業病防治工作情況,當好參謀和助手,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職責分工,進一步集中力量,針對薄弱環節,採取有力措施,紮實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同時,要積極協商有關部門,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部門監管合力,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二、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爲契機,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

目前我國有獨立的職業病防治院所60餘家(其中省級12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2272家、職業病診斷機構492家,遠不能滿足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各地要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爲契機,以落實職業病防治項目爲抓手,繼續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當前首先要加強省級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建設。沒有省級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的省份,要儘快恢復重建或指定具備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作爲全省(區、市)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技術支持和指導中心,加強對轄區內職業病防治的技術指導。要繼續認真貫徹《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16〕82號)的要求,儘快全面實現每個市(地)具有職業病診斷機構、每個縣(區)有承擔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工作目標。各地要以國家臨牀重點專科職業病科建設爲契機,提高職業病醫療救治和教學科研水平。

爲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和管理,我部正在組織制定《職業病防治機構設置規劃和建設指導意見》、《職業病防治機構功能定位、職責任務和績效考覈標準》。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當地職業病防治機構設置規劃和績效考覈的具體實施方案,加大經費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確保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設備到位,滿足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強管理,進一步規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

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是一項政策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隨着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的落實,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護意識的提高,對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鑑定與治療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也將越來越高。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在不斷加強機構建設、規範審批行爲的同時,要切實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的監督管理。要加強與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根據當地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需求,有針對性地制訂年度工作計劃,統籌規劃,合理安排,確保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牢固樹立依法執業意識、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公開辦事程序,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管理和考覈,不斷提升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嚴格依法開展工作,確保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質量和水平,認真履行職業病報告義務,落實勞動者個人權益保護措施,爲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充足、優質、便捷的服務。

  四、發揮專業優勢,認真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等技術工作

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對及時掌握職業病發生情況,預測預警職業病危害程度及趨勢,指導和實施職業病危害干預措施,研究提出職業病防治對策具有重要意義。2016年以來,我部在全國設立了72個監測哨點,並爭取中央財政支持探索開展對煤工塵肺、矽肺、石棉肺、鉛中毒、苯中毒、鎘中毒、錳中毒、汞中毒、放射性腫瘤等重點職業病的監測工作。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儘快建立重點職業病監測網絡,合理制訂監測計劃,爭取經費支持,認真組織實施。

各級職業病防治機構要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通過系統收集、彙總當地職業病危害因素分佈和檢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報告等資料,及時綜合分析評價當地職業病防治工作狀況和職業健康風險,研究提出職業病防治工作對策和建議,爲國家制定職業病防治政策提供基礎和技術依據。

  五、突出重點,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工作

各地要繼續調整、充實、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執法力量,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工作經費,加強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繼續加大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力度,重點做好對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爲。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放射衛生監督管理,重點做好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加強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機構、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機構、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技術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依法開展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審查工作。按照2011年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組織開展全國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情況調查。結合“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切實加強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規範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行爲,切實做好患者和從事放射工作醫務人員的防護。

  六、加強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開展職業人羣健康促進

繼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活動,以存在粉塵、噪聲、有機溶劑、放射性物質等職業病危害的行業、企業爲重點,通過製作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冊、海報、音像製品、公益廣告、舉辦講座和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等多種方式,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法律意識和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良好氛圍。積極探索在重點職業病危害行業、企業和人羣開展職業健康促進工作,倡導有益健康的行爲方式並指導實施,促進勞動者健康。

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於2011年11月底前將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情況報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