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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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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按照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羣衆監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2016年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實施方案

  【2016年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實施方案1】

爲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將每名黨員納入黨組織有效管理,中央和省委、市委近日相繼下發了《關於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於2016年2月至8月,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工作。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全縣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對象和任務

黨員組織關係排查以黨支部爲單位進行。排查對象爲正式組織關係在本黨支部的黨員,以及正式組織關係轉出後未收到組織關係介紹信回執的黨員。重點是農村外出務工經商黨員、異地居住黨員、返鄉大中專畢業生黨員;社區人戶分離黨員,組織關係轉入社區的大中專畢業生黨員、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黨員,納入社區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組織關係保留在高校黨組織的畢業生黨員、離職教職工黨員;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中解除勞動關係黨員;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管理的流動人才黨員;機關和事業單位異地居住的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

排查的主要任務是,覈查黨員身份信息,摸清流動黨員底數,理順黨員組織關係,健全完善黨員檔案,對與黨組織失去聯繫黨員作出妥善處理。

二、排查步驟

(一)集中摸排。2月底前,黨支部根據黨員名冊、入黨材料、組織關係介紹信存根、支部組織生活記錄等,對黨員基本信息、組織關係轉接、交納黨費和參加組織生活、外出流動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填寫《黨員組織關係排查信息登記表》(附件1),對流動黨員、失聯黨員進行重點登記。基層黨組織認真審覈黨員檔案材料,做好鑑別、完善、補充工作,按照黨員檔案保管權限落實管理責任。

(二)聯繫查找。3月至4月,對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繫的黨員,黨支部要採取多種方式進行查找;對2007年實行組織關係回執制度以來,正式組織關係轉出後尚未收到回執的黨員,基層黨委要逐一清查,並通知黨支部與黨員本人和接收單位黨組織聯繫,查明其組織關係落實情況。要調查分析黨員與黨組織失去聯繫的具體原因,覈實黨員有無不合格表現或違紀違法行爲。聯繫查找和調查覈實情況要詳細記錄。

(三)登記造冊。根據摸排查找情況,完善黨員名冊、黨員檔案等基礎資料。鄉鎮(街道、管理區)黨(工)委要建立黨員檔案室,規範農村、社區黨員檔案管理,同時,建立黨員檔案管理電子臺賬,定期維護更新。黨支部填寫《經查找取得聯繫黨員登記表》(附件2)和《經查找仍然無法取得聯繫黨員登記表》(附件3),報基層黨委覈查;各黨(工)委填寫《與黨組織失去聯繫黨員情況彙總表》(附件4),逐級上報,3月31日前,各單位彙總後報送縣委組織部

(四)規範管理。區分不同情況,做好黨員組織關係和黨籍管理工作。對應當轉出組織關係的,及時辦理轉出手續;對已轉出組織關係、因客觀原因未能落實的,相關黨組織銜接做好轉接工作;對黨員出國(境)留學和從事勞務的,辦理保留組織關係手續。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或無法認定黨員身份、出國(境)定居、本人提出退黨的,依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五)組織處置。7月底前,對經排查取得聯繫、確有不合格表現或違紀違法行爲的,依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置、處分。對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繫、且經多方努力確實無法取得聯繫的,依照相關規定程序,按自行脫黨予以除名。

(六)分析總結。8月上旬,各基層黨組織要結合排查,認真研判黨員隊伍狀況,深入分析黨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落實改進工作的辦法措施。8月3日前,各單位形成綜合報告,填寫《與黨組織失去聯繫黨員管理及處置情況彙總表》(附件5),報送縣委組織部。

三、有關要求

(一)明確工作責任。集中排查黨員組織關係是從嚴管理黨員隊伍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面廣量大、點多線長,政治性、政策性很強。各黨(工)委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作出統一安排、精心組織推動。要專門組織力量抓好組織實施,強化業務培訓,加強督查和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各黨(工)委要具體指導黨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幫助黨支部書記熟悉政策、掌握方法,安排足夠的人員和精力對有關工作情況和數據進行覈實把關,確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實效。黨支部要切實把責任擔起來,黨支部書記要履行直接責任,把工作做細做實,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對工作不深入、應付了事的要及時批評教育、及時糾正,對排查結果失實失真的要責令重新進行,對在排查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嚴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黨員組織關係,情況複雜、政策性強。各基層黨組織要嚴格執行關於黨員組織關係和黨籍管理的規定,本着對黨組織和黨員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有關工作。在進行組織處置時要嚴格認真、穩妥有序,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研究提出組織處置的具體政策,對把握不準的問題及時請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防止簡單粗糙、寬嚴失度。排查工作不作宣傳報道,排查數據不向社會公佈、不在網絡發佈。

(三)加強統籌協調。各黨(工)委要建立排查工作組,吸收公安、計生等部門一線工作人員參加,共同做好排查工作,增強排查效果。要主動與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職能部門對接協調,統籌利用信息資源,拓展排查渠道。對下級黨組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上級黨(工)委要加強協調、幫助解決。流入地黨組織要積極配合流出地黨組織,做好流動黨員的聯繫查找工作。

各黨(工)委要認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工作,並按照要求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同時將電子稿用U盤拷貝報送縣委組織部組織組。

  【2016年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實施方案2】

當前,社會組織中有的黨員沒有亮明身份,有的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到接收單位黨組織報到,成爲了“口袋”黨員。爲進一步規範部管社會組織黨員組織關係管理工作,現就集中開展黨員組織關係排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驟

1.集中排查。黨員組織關係排查工作以各部管社會組織爲單位,採取個人填寫,單位覈實彙總的方式進行。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依據員工勞動合同、人事檔案、組織關係介紹信存根、支部組織生活記錄等材料,切實摸清在本單位工作的黨員人數,全面梳理專職、兼職工作人員中的黨員基本情況,工作情況,組織關係情況。

2.信息上報。各單位根據彙總情況,填寫部管社會組織黨員信息採集表(附件)。並於6月25日前將紙質版表格(加蓋公章)和電子版報送至民間組織服務中心黨委。

3.規範管理。已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要完善黨員名冊,嚴格黨內組織活動,加強黨員學習教育,把黨組織活動融入社會組織執業過程。未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要通過民間組織服務中心黨委“流動黨員之家”做好對流動黨員的教育引導,切實增強流動黨員的歸屬感和榮譽感。

二、工作要求

1.明確工作責任。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工作是從嚴管理黨員隊伍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履行從嚴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體現,已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黨組織要切實承擔排查責任,未成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由社會組織負責人指派專人負責排查、填報。各單位要把黨員組織關係排查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排查工作全覆蓋無遺漏,堅決防止把原有統計數據簡單翻新、應付了事。

2.精細精準操作。社會組織黨員流動性大,組織關係情況較爲複雜,各單位在排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堅持嚴謹細緻、真摸實報,是什麼情況報什麼情況,有多少報多少,確保排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各單位對排查黨員組織關係的過程要詳細記錄在案,以備查驗。

3.加強協作配合。各單位要加強與黨員流出地單位的協調溝通,明確每名黨員黨組織關係隸屬情況。已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要積極接收本單位黨員的組織關係,未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要積極配合流出地黨組織,做好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排查過程中遇到把握不準的問題,要及時與民間組織服務中心黨委聯繫,確保整個排查工作穩妥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