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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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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爲,徹底解決一批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環境污染問題。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2017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7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

近期,媒體報道河北、天津存在向坑塘違法排放、傾倒污染物,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存在,威脅區域環境安全,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爲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爲,確保環境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轄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查清查實,不留死角,通過集中排查,發現問題,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防治污染反彈,保障我區環境安全。

二、組織機構

成立區環保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領導領導小組,由區環保局局長鄧烽任組長,區環保局副局長謝軍、區環境執法支隊支隊長費正斌任副組長,各鎮街分管環保工作領導爲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推進全區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單位按要求完成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實施階段(5月2日至5月21日)

各鎮街應立即組織全面排查行政區域內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環境違法問題,尤其對城鄉結合部、偏遠農村的坑塘納污問題,要查清查實,建立臺賬,5月15日前上報排查臺賬(詳表見附件1)和整治工作方案,區環保局形成全區整治工作方案報區政府審議後送市環保局備案。區環保局分四個片區(詳見附件2)進行督導,各鎮街排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各片區聯絡人進行聯繫。

(二)綜合整治階段(5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鎮街對發現的納污坑塘問題,針對污染物特徵、污染程度等特點,要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治時限,保障整治資金,確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針對重大問題由區環保局統計彙總後報請區政府專題研究。對排查出的納污坑塘問題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不留死角,整治完成後各鎮街要及時報我局銷號,整治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長效機制(11月1日至長期)

按照網格化管理原則,區環保局分四個組對各個鎮街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綜合督查,各鎮街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納污坑塘巡查檢查機制,對排查出的納污坑塘整改情況及時進行復查,防止納污坑塘污染死灰復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排查

各鎮街要高度重視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及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尤其對城鄉結合部、偏遠農村的坑塘納污問題,要查清查實,不留死角。對排查整治工作懈怠、弄虛作假、無故拖延的,將報請區級相關部門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厲打擊,嚴肅追責

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爲,要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違法者責任;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爲,要積極支持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

(三)嚴格時限,及時上報

各鎮街要進一步明確排查時限、階段性整治目標和時限、整治完成時限,並按時報送相關報表資料。

  【2017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

根據省環保廳《關於開展排查整治納污坑塘環境問題工作的通知》(雲環通〔2017〕80號)和4月28日《關於印發〈雲南省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雲環通〔2017〕84號)、《文山州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環字〔2017〕124號)要求,切實做好全縣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部相關工作部署,以講政治、顧大局、負責任的態度,立即做好全縣範圍內納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開展綜合整治。嚴格環境執法,嚴厲打擊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爲,徹底解決一批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環境污染問題,堅決消除一批環境安全隱患。通過認真排查,摸清現存納污坑塘底數,找出污染物來源,制定科學整治方案,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排查。各股(室)、隊(站)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立即組織對轄區內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內排放、傾倒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歷史遺留的納污坑塘進行全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

(二)突出檢查重點,強化監督檢查。充分利用現有監察手段和先進科技措施,對全縣範圍內各類納污坑塘開展排查。突出重點行業檢查,加大對畜禽養殖、礦山開採、金屬冶煉、季節性生產等涉水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採取日查和夜查相結合,明查和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突出重點區域檢查,加強對無自然水體流經地區的監督檢查,查清區域內污水排放去向,嚴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

(三)加大懲處力度,直接曝光典型違法問題。邀請媒體和公衆全程參與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直接查處、直接在媒體曝光。綜合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等各類手段,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爲,依法及時、嚴肅查處;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支持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爲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四)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時限。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彙總,對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納污坑塘,根據污染程度,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治時限,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開展綜合整治。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8日—5月3日)。硯山縣環境保護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要求和工作完成時限。

(二)全面排查階段(5月3日—5月31日)。各股(室)、隊(站)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深挖死角,查清查實行政區域內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的環境違法問題,5月14日前報送階段性排查情況(臺賬)、典型案例、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5月25日前報送排查整治工作臺賬、排查整治階段性工作情況、典型案例到州環保局

(三)綜合整治階段(6月1日—12月31日)。根據發現的問題開展綜合整治,每月報送1期簡報,12月21日前報送整治工作成效到州環保局(各股室每兩個月報一期簡報)。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爲切實做好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環保局決定成立由張婭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隊(站)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全縣納污坑塘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硯山縣環境監察大隊,辦公室主任由鄧興祥兼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二)強化聯動。各股(室)、隊(站)加強聯動,開展聯合排查、聯合取樣,及時掌握排查發現的納污坑塘內主要特徵污染物,對存在問題嚴重的,要立即採取相關處置措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加強區域、流域間協調聯動,通過聯合檢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跨區域、跨流域的納污坑塘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時會商處置。

(三)強化信息公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12369”在當地媒體公佈舉報熱線,接受公衆舉報,及時處理有關投訴舉報信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要求,依法公開環境問題查處信息。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納污坑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進展,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增強環境監管公開度和透明度。

(四)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將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嚴格執法,認真履職。對在整治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組織不力、隱瞞不報、消極應對、未按時上報情況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股室和人員責任,並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