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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措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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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措”工作計劃

批准:

兩措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

審覈:

編制:

二xx年x月xx日

爲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公司及所屬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管理,明確各階段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內容和目標,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避免盲目性,使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做到早佈置、早安排、早落實,全力構築安全保障體系。確保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特編制公司20xx年反事故技術措施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簡稱 “兩措”計劃)

一、“兩措”計劃適用範圍和要求

本計劃適用於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風電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所屬風電場。

“兩措”工作要與日常的技術監督工作密切結合,與日常的基建、運行、檢修工作密切結合,與設備技術改造工作密切結合,與科技進步密切結合,與技術培訓、崗位練兵密切結合,與創一流工作、安全性評價、安全大檢查密切結合。做好“兩措”的組織、落實、檢查、總結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穩定。

二、術語和定義

1、反事故技術措施(簡稱“反措”):

是在事故調查分析、設備評估、技術監督以及安全性評價等工作的基礎上,以防止設備事故發生,保證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爲目的所採取的技術和組織措施。技術措施一般應結合設備檢修和改造實施,組織措施一般應納入生產運行規程的修訂予以實施。

2、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簡稱“安措”):

是指以改善公司勞動條件、防止發生職工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爲目的的一切技術組織措施。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有計劃地改善公司勞動條件的一項重要的勞動保護措施。

  風電場“兩措”管理制度

1.內容與依據

1.1 要標準規定了安全技術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要求、實施、監督、檢查與考覈等內容。

1.2 本制度主要依照原國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制定。

2.“兩措”計劃編制要求和範圍

2.1 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主要是指電力企業爲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傷亡和職業危害,改善勞動條件和保證生產安全所採取的技術組織措施。

2.2“安措”計劃的項目範圍:

2.2.1 安全技術措施方面:以預防傷亡事故爲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如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2.2.2 工業衛生技術措施方面:以改善勞動條件、生產環境、預防職業病爲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如防噪、防振等。

2.2.3 有關保證生產安全、工業衛生所必需的房屋及設施。如作業工人的沐浴室等。

2.2.4 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如安全技術教材、圖書、刊物,安全技術展覽的設施等。

2.2.5 其它:如作爲安全試驗研究所需設備、材料等。

2.3 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企業以防止設備事故發生及由此誘發的人身事故,保證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爲目的所採取的技術組織措施。

2.4“反措”計劃的項目範圍:

2.4.1 按照部《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和上級機關頒發的反事故措施,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反事故措施。

2.4.2 需要列入“反措”計劃進行整改的防止事故、障礙、異常情況的防範對策。

2.4.3 需要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以及以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術改進措施。

2.4.4 需要編制、修訂、貫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以及培訓計劃、活動等。

2.5 各風電場在每年的十月中旬,應將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兩措”項目計劃上報本公司生產管理部門。

2.6 本公司生產管理部門根據各風電場的年度“兩措”計劃項目,依照上級頒佈的勞動保護法令、標準,結合風電場的實際,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平衡調整,並根據每一項目的費用預算編製成公司年度“安措”計劃項目和“反措”計劃項目安排表。

2.7“兩措”計劃項目完成初編後,本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公司年度“兩措”項目計劃進行討論確定,落實技術方案、資金來源,計劃完成期限等。經總經理批准後下達。同時上報中廣核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部接受監督和檢查。

3.實施與監督

3.1 年度“兩措”計劃下達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任務和要求,結合設備檢修和整改工作進行實施。

3.2“兩措”項目由公司分管主產的主管領導、生產管理部門、安監主管和風電場場長負責。

3.3 屬“安措”、“反措”項目的工程設備、製圖、施工、安裝等工作由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協調,風電場具體組織落實。

3.4 生產管理部門代表公司經常檢查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並將檢查情況按季、年向公司彙報。

3.5 在整改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質量監督和技術監督,確保質量,節費用開支。

4.竣工驗收與檢查考覈

4.1“兩措”計劃項目納入各風電場月度計劃,執行應有實效。

4.2“兩措”項目及其整改工程項目竣工後,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做好總結,將有關記錄、資料歸檔。

4.3 月初,各風電場應用書面形式報告上月項目執行情況,對不能如期完成的項目要說明理由和預期完成時間。

4.4 每年年終風電場對本年度“兩措”計劃項目完成情況、完成率、實際效果、未完成主要原因以及存在問題進行總結,上報風電公司。

4.5 在風電場總結的基礎上,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兩措”年度總結,並報中廣核風電公司安全生產部。

4.6 年終公司根據各風電場的“兩措”計劃項目完成率、完成的及時性以及項目的大小、施工的難度等進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