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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所的工作計劃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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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計劃

勞保所的工作計劃和措施

建立健全與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比較完善的勞動保障制度及運行機制,努力朝着"城鄉就業比較充分、大衆享有社會保障、管理服務規範高效、分配格局比較合理、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目標推進。

一是確保新增就業再就業540人以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50人以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1080人以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完成780人以上,農民工技能培訓完成150人以上,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完成240人以上,在職職工培訓完成840人以上,失地農民培訓完成125人以上,高級工培養55人以上,新增技師16人以上,新增高技術人才80人以上。引進外國專家2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以內,零就業家庭保持動態清零。

二是力爭城鎮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及農村養老保險新增擴面340人、300人、1000人、、100人、10000人;參保繳費率、養老保險關係接續率、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率分別達90%、95%及100%;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目標。

三是力爭各類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0%以上,勞動監察和爭議仲裁案件結案率達95%以上,農民工工資清欠率達90%以上,勞動關係更加規範、和諧和穩定。

  (二)工作措施

1、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和再就業。始終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充分發揮市場的引導作用,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促進多種形式就業。進一步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努力開發就業崗位,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大力推進城鄉統籌就業,積極引導和組織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2、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鞏固和擴大農村養老保險,逐步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失地少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

3、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加強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繼續推進完善工資指導線,使勞動者工資水平與勞動力市場價格相適應。健全工資支付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強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等工資分配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保障並逐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水平。

4、完善勞動關係調整機制。加強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推動用人單位與職工普遍簽訂勞動合同。積極推進各類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廣泛建立集體協商機制,充分發揮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勞動關係突出矛盾。堅持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勞動條件、社會保險費徵繳、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等爲重點,切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確保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用人單位得到有效貫徹實施。

5、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快建立以就業爲導向的城鄉一體化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建設,大力實施就業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和技能人才培訓工程,不斷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就業競爭力和穩定性。

6、提升系統能力建設。深入推進部門人員素質建設,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信息網絡、辦公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部門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