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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九十一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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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杜令狐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九十一

賈耽,字敦詩,滄州南皮人。天寶中,舉明經,補臨清尉。上書論事,徙太平。河東節度使王思禮署爲度支判官。累進汾州刺史,治凡七年,政有異績。召授鴻臚卿,兼左右威遠營使。俄爲山南西道節度使。樑崇義反東道,耽進屯谷城,取均州。建中三年,徙東道。德宗在樑,耽使司馬樊澤奏事。澤還,耽大置酒會諸將。俄有急詔至,以澤代耽,召爲工部尚書。耽納詔於懷,飲如故。既罷,召澤曰:"詔以公見代,吾且治行。"敕將吏謁澤。大將張獻甫曰:"天子播越,而行軍以公命問行在,乃規旄鉞,利公土地,可謂事人不忠矣。軍中不平,請爲公殺之。"耽曰:"是何謂邪?朝廷有命,即爲帥矣。吾今趨覲,得以君俱。"乃行,軍中遂安。

俄爲東都留守。故事,居守不出城,以耽善射,優詔許獵近郊。遷義成節度使。淄青李納雖削僞號,而陰蓄奸謀,冀有以逞。其兵數千自行營還,道出滑,或謂館於外。耽曰:"與我鄰道,奈何疑之,使暴於野?"命館城中,宴廡下,納士皆心服。耽每畋,從數百騎,往往入納境。納大喜,然畏其德,不敢謀。

貞元九年,以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俄封魏國公。常以方鎮帥缺,當自天子命之,若謀之軍中,則下有背向,人固不安。帝然之,不用也。順宗立,進檢校司空、左僕射。時王叔文等干政,耽病之,屢移疾乞骸骨,不許。卒,年七十六,贈太傅,諡曰元靖。

耽嗜觀書,老益勤,尤悉地理。四方之人與使夷狄者見之,必從詢索風俗,故天下地土區產、山川夷岨,必究知之。方吐蕃盛強,盜有隴西,異時州縣遠近,有司不復傳。耽乃繪布隴右、山南九州,且載河所經受爲圖,又以洮湟甘涼屯鎮頟籍、道里廣狹、山險水原爲《別錄》六篇、《河西戎之錄》四篇,上之。詔賜幣馬珍器。又圖《海內華夷》,廣三丈,從三丈三尺,以寸爲百里。並撰《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其中國本之《禹貢》,外夷本班固《漢書》,古郡國題以墨,今州縣以朱,刊落疏舛,多所釐正。帝善之,賜予加等。或指圖問其邦人,鹹得其真。又著《貞元十道錄以貞觀分天下隸十道,在景雲爲按察,開元爲採訪,廢置升降備焉。至陰陽雜數罔不通。

其器恢然,蓋長者也,不喜臧否人物。爲相十三年,雖安危大事亡所發明,而檢身厲行,自其所長。每歸第,對賓客無少倦,家人近習,不見其喜慍。世謂淳德有常者。

杜佑,字君卿,京兆萬年人。父希望,重然諾,所交遊皆一時俊傑。爲安陵令,都督宋慶禮表其異政。坐小累去官。開元中,交河公主嫁突騎施,詔希望爲和親判官。信安郡王漪表署靈州別駕、關內道度支判官。自代州都督召還京師,對邊事,玄宗才之。屬吐蕃攻勃律,勃律乞歸,右相李林甫方領隴西節度,故拜希望鄯州都督,知留後。馳傳度隴,破烏莽衆,斬千餘級,進拔新城,振旅而還。擢鴻臚卿。於是置鎮西軍,希望引師部分塞下,吐蕃懼,遺書求和。希望報曰:"受和非臣下所得專。"虜悉衆爭壇泉,希望大小戰數十,俘其大酋,至莫門,焚積蓄,卒城而還。授二子官。時軍屢興,府庫虛寡,希望居數歲,芻粟金帛豐餘。宦者牛仙童行邊,或勸希望結其驩,答曰:"以貨藩身,吾不忍。"仙童還奏希望不職,下遷恆州刺史,徙西河。而仙童受諸將金事泄,抵死,畀金者皆得罪。希望愛重文學,門下所引如崔顥等皆名重當時。

佑以蔭補濟南參軍事、剡縣丞。嘗過潤州刺史韋元甫,元甫以故人子待之,不加禮。它日,元甫有疑獄不能決,試訊佑,佑爲辨處,契要無不盡。元甫奇之,署司法參軍,府徙浙西、淮南,表置幕府。入爲工部郎中,充江淮青苗使,再遷容管經略使。楊炎輔政,歷金部郎中,爲水陸轉運使,改度支兼和糴使。於是軍興饋漕,佑得剸決。以戶部侍郎判度支。建中初,河朔兵挐戰,民困,賦無所出。佑以爲救敝莫若省用,省用則省官,乃上議曰:

漢光武建武中廢縣四百,吏率十署一;魏太和時分遣使者省吏員,正始時並郡縣;晉太元省官七百;隋開皇廢郡五百;貞觀初省內官六百員。設官之本,以治衆庶,故古者計人置吏,不肯虛設。自漢至唐,因征戰艱難以省吏員,誠救弊之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