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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作文彙總[15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16W 次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爲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的最愛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我的最愛作文彙總[15篇]

我的最愛作文1

要說我最喜愛的水果,那可真是三天三夜也說不完,如甜美多汁的桃子、芳香宜人的菠蘿、酸甜可口的獼猴桃……樣樣都能讓人垂涎三尺。然而,我最喜愛的卻是柿子。雖然它很便宜,也很普通,但是它的味道十分鮮美,令人難以忘卻。

柿子的看相也很好。小時候,姥姥家種了一棵柿子樹,每逢到了中秋節,我這個“小饞貓”總要去“糟蹋”一番。那一個個宛如小燈籠的柿子裝點着蔥蘢的樹葉,彷彿有意要爲大樹增添幾分色彩,好像是含情脈脈的等待出嫁的姑娘。有時,我強忍着口水站在柿子樹下,卻不忍心摘下一個,彷彿我一摘,美麗的“姑娘”便會瞬間失去色彩。橘黃色的`柿子又彷彿是一個個胖乎乎的小娃娃,它們爭着、搶着,都想要爲大樹媽媽梳妝打扮一番。

柿子不僅樣子十分美,而且味道也很好。輕輕咬上一口柿子,芳香的汁液便會瞬間溢滿口腔。接着,輕輕咬上一口柿肉,那甜美、醇香的味道便一直洋溢在我的舌尖上。我細細品嚐着柿子,啊,甜中帶香,香中帶澀,一瞬間,我的每寸皮膚都好像陶醉了!此時,我真想說一句汪涵說的廣告詞:“這香味,簡直不敢相信!”

可惜的是,媽媽說柿子是寒性的,不宜多吃,真是一大遺憾啊!

我的最愛作文2

我的家人都稱我爲“小小美食家”,我嘗過很多的美味,有辣椒炒肉、辣子雞、牛肉拉麪、羊肉火鍋等等。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紅燒肉。

紅燒肉不僅吃起來微辣爽口而且顏色鮮紅。肉是一大塊一大塊的,上面的'辣椒醬好像是肉娃娃們的“紅衣服”,蔥花猶如綠葉襯托着“鮮花”。不時,從盤中散發出一陣陣誘人的香味,真是令人垂延三尺啊!

紅燒肉的做法看上去很複雜,實際上非常簡單:先把豬肉切成一大塊一大塊的,然後再把它倒入鍋裏,它們像熱鍋上的螞蟻被煎的團團轉,之後把它們撈上來,接下來把鮮紅的辣醬淋上去,再撒上一些蔥花,最後把它們放在電飯煲裏蒸。蒸了一個小時後,一道美味的紅燒肉就做好了。

吃紅燒肉時,要先在盤子裏沾一些辣醬,再一口吃下去,真是入口即化啊!微辣中帶有一絲絲甜味,特別爽口。

看着這空蕩蕩的盤子,我舔了舔嘴巴,笑着說:“這紅燒肉的味道可真是名不虛傳啊!”

我的最愛作文3

電視迷經常問我最愛看哪個電視節目,我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幸運52》。我對《幸運52》情有獨鍾,每一期我都收看,那種喜愛之情是無人能及的,是個準“幸運迷”。

我喜歡主持人李詠和選手幽默風趣的對白。每當我疲憊時,聽了風趣的對白,頓時煩惱、疲憊煙消雲散,使我輕鬆了許多。

我喜歡擂臺賽。《幸運52》那激烈的'擂臺賽使我全神貫注,入了迷,彷彿自己就是擂主或挑擂者。每一題我總思前想後,直到爸爸捅想後,直到爸爸捅了我一下才驚醒。

《幸運52》還救過我哩!有一次,我在收看時一道題難住了我:千里共嬋娟的“嬋娟”是什麼意思。我絞盡腦汁也沒想出來,後來主持人報答案時才茅塞頓開。可真巧,第二天語文考試剛好考到,我十分高興地把正確答案寫上去。那一次寫對的人很少。

從此,我更愛這個節目,我衷心希望《幸運52》能越辦越紅火,也希望你能喜歡《幸運52》,好嗎?

我的最愛作文4

我的最愛,很多很多,來自不同的方面。

——題記

水果

我最喜愛的水果是橙色的,酸酸甜甜的很好吃。裏面的果肉呈小船狀。一到冬天,許多人家裏的暖氣上放着它的皮,那時會發出一種沁人心脾氣的清香。你猜出那是什麼水果了嗎?對了,就是桔子。昨天媽媽買了五斤桔子,爸爸買了七斤桔子。好了,家裏的桔子發大災了!這不,寫完這篇日記,我就要去吃桔子啦。

季節

我最喜愛的'季節是冬天,那個童話般的夢幻世界。到了深冬,便會下起雪。下雪,無論是兒童還是少年,看到外面一層厚厚的積雪,都笑得合不攏嘴。我好好懷念那段上小學的時光:連作業都不想交,就想跑出去玩雪。等到上課時,老師便與我們一起出去玩。教學樓都要空了。操場上一片歡聲笑語。只記得操場邊在一個下坡,我們班這些女生一擁而至。每個同學都會有機會,把她往下一推,四個人各在一個方向。“唰”,速度真快,寒冷的風呼呼地吹着,把我們的耳朵都凍紅了,手都凍僵了。但唯一沒凍僵的是我們的笑聲。還有,我的生日也在冬天。冬天快到了,我的生日也要到了,那段美好的時光會不會再來……

蔬菜、零售、書籍…那些最愛以後再講吧!

我的最愛作文5

籃球就如我的生命,沒有了它,我根本也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很喜愛打籃球。

籃球帶給我好多樂趣,它讓我可以痛快的奔馳、投籃,它也可以讓我笑逐顏開地打籃球。每當我放學後,一定馬上奔馳去籃球場,就只爲了打個幾場的籃球,雖然有輸有贏,不過都是個經驗,就快樂的打吧!不要爲了輸而不開心,如果贏了太驕傲,那一定很快就會嚐到輸的`滋味了。

假日我都會去附近的公園打籃球,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們都會讓我,讓我不會感到無趣,所以我也喜歡跟他們玩,每次我都會打到很累、很熱又流好多汗,不過我真的好開心,因爲我還有人陪我打球,如果一個人玩,一定會很無趣的。我希望天天都因籃球而眉開眼笑。

現在我依然打着我最愛的籃球,不管多久以後都是如此。對我來說,這是永遠不會膩的運動。

我的最愛作文6

胎兒時,媽媽是全世界,因爲媽媽的肚子就是我的天和地。

嬰兒時媽媽是我的大抱枕,因爲窩在媽媽懷裏,好溫暖,好舒服,可以全然放鬆,可以呼呼大睡。

長大後,媽媽是神奇的魔術師,可以輕而易舉的'變出一桌豐盛的菜餚,讓我大快朵頤一番,可以毫無缺漏的找來形形色色的物品,供應我日常所需,還可以將被我和弟弟攪得天翻地覆的家裏,一眨眼變得窗明几淨有條不紊。

而現在,媽媽是我的萬能博士,可以解答我課業上的疑難雜症,媽媽是我的專屬護士,生病時她廢寢忘食的照顧我,媽媽是我的一面明鏡,總會在我犯錯時指正我。

媽媽是我的心靈救護站,傷心難過時她爲我療傷止痛。而不論胎兒、嬰兒、現在或長大後,媽媽都是我的世界,溫暖抱枕,神奇魔術師,萬能博士,明鏡,專屬護士以及心靈救護站。且永遠永遠媽媽都是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7

讓媽媽快樂的事是打麻將,讓爸爸快樂的事是喝老酒,而讓我快樂的事確實吃紅燒肉。

今天,奶奶給我做了我的最愛——紅燒肉。我看見了紅燒肉,心裏癢癢,口水都快要流出來了,就迫不及待地用收抓起一塊往嘴裏送,啊!真是太好吃啦,還未等第一塊進肚,我又抓起一塊,一連吃了五六塊。吃飽後,我又擔心剩下的會被別人吃了,就捧着碗寸步不離地繼續吃,媽媽怕我吃壞肚子,就把紅燒肉放進了冰箱裏。

到了晚上,我悄悄地起牀,打開冰箱門,拿出紅燒肉,又大口大口地吃起來。忽然,媽媽出現在我面前,她指着我油膩膩的'嘴巴,生氣地問我爲什麼要偷吃紅燒肉。我就唱到:“沒肉吃,真難受,一吃肉,爽得透。”唱着唱着,又吃了一塊紅燒肉。

這就是我吃紅燒肉的樂趣。

我的最愛作文8

有一次,我正坐在桌前津津有味的讀一本法國作家儒勒·凡爾納寫的《海底兩萬裏》。不知不覺地就讀了兩個多小時。突然,媽媽叫了我一聲,把我嚇了一跳。原來家裏沒有鹽啦,媽媽要出去買,讓我幫她看一下鍋裏燒的大米湯,我漫不經心的答應了。我搬了板凳傻傻地坐在鍋前。可沒過一會兒,我覺得太沒意思,就開始掛念起我的`《海底兩萬裏》了。想着,想着,我還經不起誘惑去看了我的這本書,本想着只看一小會兒,可一坐下來就着了迷,把媽媽叫我看鍋的事忘得一乾二淨。媽媽回來啦,他看到鍋裏的米湯燒乾了,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就大罵了我一頓。雖然捱了罵,但“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一大步。

還有一次,那是一個下雨天。我在教育書店看到了《名人傳》這一本書,他的作者是法國的著名作家羅曼·羅蘭,我看了第一章,很讓人感動。於是我很想買下它,可一摸口袋,沒有帶錢。我急忙頂着雨狂奔回家拿錢,生怕這本書在下一刻,被人買走。

“書”在你看來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東西,可是它就是我的“長生果”,我高尚的朋友,我尊敬的老師,我的營養品,我精神的食糧!

我的最愛作文9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例如體育啦,健身啦、音樂啦、電腦、書法、繪畫……真是多得數也數不過來啊。不過,我的愛好可能跟大家在太一樣。我,喜歡收藏書,也喜歡讀書,真有點愛不釋手。

說到這裏,很多人就會笑。你還是個小學生,怎麼可能天天拿着書呢?其實,我也說不上爲什麼,書好像對我有一種強大的吸引力。書是磁鐵,我是鐵,天生就互相吸引。如果有一本書擺在我面前,我自己也控制不了,非要去翻一翻,看一看,要不然我腦袋整天都會想着尋那本書。如果拿上一本好書,我可以連續幾個小時,一動也不動地在那裏。書跟我之間,好像有一種緣份。我的閱讀速度特別快,誇張一點說,簡直是一目十行。往往剛剛買回來的書,一會兒就看完了。

爸爸、媽媽,當然也包括我自己,得不斷地買新書。每天晚上臨睡前,早起後,按照習慣,都要看一會兒書。

不過,我並不是什麼書都看。比如像那種全是畫兒,幾乎沒什麼字的書我就不愛讀。我覺得那類書無聊,浪費時間,弱智。我喜歡看長篇小說,還要帶點兒神話色彩的`,隔幾頁就有點兒插圖最好;我更喜歡看童話和那些憧憬未來的科幻作品,它們能讓我充滿想象;偶爾我也看些作文指導之類的書。

瞧,爸爸又買新書回來了!

我的最愛作文10

其實,人的一生中有很多是你的最愛,但對於沒有一點音樂天賦的我來說,搖滾----這類有些瘋狂,刺激的音樂風格實在不適於我,但最愛就是最愛,因爲當我第一次聽到它時,我就愛上了它。

第一次聽到它時是在電視上,當時偶然在電視上看見了一個歐美的搖滾樂團的演唱會,就看了下去,看着看着我就被它吸引住了,無論是氣場還是臺上的表演都牽動着我的心絃,我知道,搖滾成爲了我的最愛。聽着音樂,看着現場直播,我就越來越更深層次的對搖滾有了新的體會:臺上的表演者們沒有覺得是一項負擔,而是在享受着過程,他們用歌聲表達出了對音樂的熱愛。搖滾----它不僅表達出了人們的心情,也表達出了一種追求自由,無拘無束的快感,讓臺下的觀衆怦然心動,心臟隨着節奏起伏不定,振奮着人心。簡單來說,搖滾它有這一種神奇的魔力,讓人甘願跟隨它,迷戀它,就像在那寒冷之地的`太陽,溫暖着人的肉體和心靈,不僅希望它能永恆的升在天空。

搖滾,我喜歡它,也拋棄不了它,所以搖滾,它是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11

父母給了我一雙明亮的眼睛,使我看到了這個美麗的世界,父母給了我耳朵,使我聽到了大自然的聲音,父母給了我一張嘴,是我嚐到了美食;父母給了我一雙腳,使我走遍天涯海角;父母給了我一雙手,使我靠自己的雙手幹一番事業;父母給了我寶貴的生命,使我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用辛勤的汗水全心全意的培養着我這株幼苗漸漸長大,使我茁壯成長。

父母,我的最愛。他們總那麼愛我。一次下雨天,爸爸接我放學,可是隻帶了一把傘,我和爸爸只能共撐一把小傘,在雨中跑着,不知不覺中,我發現,爸爸竟把傘下意識的向我這邊移了過來,可我毫不知情,回家後纔看到爸爸全身都溼透了,頓時,淚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父母,我的最愛。他們是那麼的愛我。過年了,我穿着漂亮的新衣,可媽媽卻穿着舊衣服,吃飯時,我吃着美味的'飯菜,可媽媽卻吃着昨日的剩飯……

父母,我的最愛。他們總是對我嘮叨,“快要考試了,趕緊複習”,“完成作業,不能馬虎”“上課要認真聽課”……這些看似令人厭煩的話語包含着父母對我濃濃的愛。

難道這些不足以使父母成爲我的最愛嗎?

父母,我的最愛,我愛我的父母。

我的最愛作文12

我的業餘愛好十分廣泛,樂高、打鼓、游泳,但最令我喜愛的,還是那美妙的音樂。

說來也巧,我和音樂有着不解之緣,因爲我媽媽是音樂老師,耳濡目染,我從小便喜歡上了音樂,起初我只是跟在媽媽後面唱唱歌,逐漸我開始練習彈琴了,我又從只會單手練琴,到了現在的加踏板、四手聯彈等等。像巜四小天鵝》、巜致愛麗絲》、《藍色多瑙河》都是我的拿手曲目。

在我最艱難的時候,也是音樂一直鼓勵着我,讓我不斷前行。那次,離考級時間已經不多了,即使每天練習四個小時以上,也很難完成最後一支曲子了,難道我就這麼放棄嗎?這時,音樂彷彿在鼓勵着我:“加油!行百里者半九十!千萬不要放棄哦,不要畏懼困難,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是啊!我明白了,我要堅持下去,再苦再難決不放棄,“既然選擇了遠方,就要風雨兼程,”我開始埋頭苦練,不知疲倦。“功夫不負有心人”我順利通過了十級的考試。

如今,音樂已成了我形影不離的好夥伴。每當遇到挫折時,它會鼓勵我不斷前行;每當傷心時,它會給我安慰我不要灰心,每當我成功時,它會爲我吶喊助威,每當我驕傲時它又會告訴我要謙虛謹慎。啊!美妙的`音樂,我的最愛。

我的最愛作文13

有人喜歡鮮豔的玫瑰,有人喜歡絢爛的百合,有人喜歡清香的桂花,而我,卻獨愛一種冰清玉潔的'花——梅花。

“牆角數枝梅,凌寒獨自開”。梅花,從不與百花爭豔,自己在寒冷的冬日盛開,向世人彰顯自己美麗的花苞,散發自己的清香,展示自己的傲然骨氣。

世人都知道梅花美、香,但可知它心?

是的,梅花是孤獨的。沒有人理解它,都把它看做異類。可梅花在乎嗎?不,它不在乎。梅花從不在乎,它想: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它仍舊在寒冬怒放。梅花相信,是金子總會發光,是千里馬總會有伯樂欣賞。

世人都知道梅花美、香,但可知其中的苦與難?

梅花在寒冷的冬日盛開。有時,忽然狂風大作,梅花冷得瑟瑟發抖,但仍挺起胸膛,在心裏高聲說道:“讓狂風來得更猛烈些吧!”說罷,把胸膛挺得更直了。

梅花做到了,成了一個發光的金子,找到了自己的伯樂,世人都開始注視它了。

你說,這讓人欽佩的梅花難道不值得我喜愛嗎?

我的最愛作文14

有人喜歡酥脆的薯片;有人喜歡晶瑩的果凍;有人喜歡香脆的方便麪,而我喜歡香脆又好吃的爆米花。

瞧!在我面前的爆米花包裝袋一身黃金,顯得十分氣派。它長20釐米左右,寬大概有10釐米,。正中間有一個小草人,它手裏抱着一個超級大的爆米花,彷彿在說:“快來品嚐,爆米花很美味的哦!”我忍住了涌到嘴邊的.口水,又把包裝袋翻了個身,它的背面寫着生產配料有:玉米、白砂糖……哦,難怪有這麼好的味道,原來它包含了這麼多種食物的精華呀!在袋子的上端和下端都是齒形的邊沿,這是爲顧客打開方便設計的,製造商可真是細心啊。

我再也忍不住爆米花香味的誘惑,立刻打開了包裝袋,這時,一陣清香從袋子裏跑出來,撲入鼻中。我馬上拿起一粒爆米花,放入嘴中,細細咀嚼,香、脆、甜,淡淡的香氣讓人陶醉。

如果我每天都可以吃到香脆的爆米花,那該多好啊,我常常這樣想。

我的最愛作文15

課外的生活中,有着酸、甜、苦、辣,我也不例外。下面是我對自跳舞似的一段經歷的記述,也是一段更難忘的記憶吧。

那是一個難忘的日子。20xx年9月26日,這一天是我9歲的生日,我當時的心情非常激動,總是想着自己要過生日了,可是把跳舞的事情給忘記了。

過了一週,媽媽讓我去跳舞班,第一次我告訴媽媽頭痛,第二次我告訴媽媽肚子痛,第三次告訴媽媽說腳又痛,總之就是不想去跳舞了;後來媽媽看出我的心思就對我說:"你不可以這樣,平時你注意學習,作業完成的也不錯,但是,跳舞雖然是一種業餘愛好,沒有文化課那麼重要,它可作爲一門才藝、既可以鍛鍊身體,又可以陶冶情操,你不能半途而廢呀"!媽媽的一席話對我觸動很大,想到了自己只想着玩,認爲這樣做是不對的,從此以後在完成課堂和課外作業後就愉快的去跳舞班認真的學習跳舞去了,通過自己的`努力,不僅文化課成績明顯提高,而且舞蹈技藝也有所長進。

通過這次的事情,我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怕苦怕累,更不能半途而廢。從此以後,我不僅好好的學習,而且還真正的喜愛跳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