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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的繁簡之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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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近代,伴隨着近代中國的國勢衰微與西方文化的涌入,漢字的繁簡之爭漸起。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漢字的繁簡之爭作文,歡迎閱讀。

漢字的繁簡之爭作文

  漢字的繁簡之爭作文1

我無意參與簡體字與繁體字之爭。簡繁之爭並非是個新鮮話題,可以說它伴隨着文字改革的歷史。

古往今來,無論何種改革,大凡會出現三種不同意見的人,如:贊成者、反對者、中立者。反對者除去其它深層目的人,基本可定爲保守者。保守意味着不冒險不激進,也意味着坐享其成。我個人對那些愛說三道四又不作爲的人常敬而遠之。面對改革,非人云亦云、能參透功利並負責任且有思想的反對者另當別論,視爲智者。

不改革不革新社會如何進步?我不太理解那些面對傳統文化死抱不放或只能照搬的惰情思維,也不理解某些人一邊在熬有介事地上着網、坐着飛機汽車、並使用手機與人聯絡,另一邊在罵罵咧咧地享受並依懶改革創新的成果;如果他們真的在堅持住傳統木草屋,使用孔子周遊的木車,讓快馬傳信,閱讀簡牘或古書,不折不扣地堅守古人的生活,纔是我真正佩服並另眼相看的人。

改革一定會遇到不少新問題,不斷調整及改良是解決問題的王道。簡化字是否成功,各個領域的幾億中國人天天在用,且能辨、能認、能懂、能交流,而境外國際人士也已經主動或被動地全面適應着簡化字;試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懷疑簡化字不是中文?!毋容置疑,這些由傳統文字提煉出的簡化字在完成着劃時代的歷史使命;漢字的筆劃與外形這種核心造型沒變,簡一些筆劃更便於識別、記憶和交流。況且,我們平常使用的文字當中,“簡化字只是一部分,大約佔7000通用字的31%;現代漢語詞典收了13000多個字,簡化字只佔其中的17%,康熙字典47000多字,簡化字只佔其中的5%;另外,在簡化字的總數上,其中獨體簡化字才482個”!不必鑽牛角尖,顧全大勢大局,客觀且積極地看待事物發展。傳統文化中《左傳》曰:故君爲社稷死,則死之;爲社稷亡,則亡之。而國家在漢字的基礎上簡化一些筆劃,卻這個問題那個問題的,並上升到國家文化存亡就有點小題大作了,如果中文全改成拼音字母書寫,顛覆漢字方塊式結構,那才叫大事!

繁簡之爭中兩個論點要釐清,一是要不要改革?二是這些字改得合不合意?要不要改沒有再爭論的必要了,已經改革並實施了五六十年。改得好不好??如今爭論這個問題需要闡明簡化字是否阻礙了社會的發展生產力;如何改進?改進中社會的接受度及成本有多少等諸多問題,建議者心裏需要有本帳。僅僅說簡化字“愛無心”而要求回到筆劃多的繁體中去是不負責任的調侃,很容易被人理解成僞文人爲引起人們關注博點個人名利;或給人留下帶政治色彩傾向和瞎起鬨的印象,被視爲唯恐天下不亂一類。其實篆體中的愛字有多種寫法,其中就有無心的寫法!?如:

至於其它字就不一一列舉了,那種吹毛求疵的說法除了博博眼球實則並無意義。

個人認爲,一切從需要出發,需要使用繁體字的自然會削尖腦袋瞭解它,需要使用簡化字的自然會想方設法掌握它。至於說改得不好的,說者拿出能讓人欣賞的改良方案。千萬別腦袋一片空白僅說恢復繁體了之。

至於港臺對簡化字的看法,一是關乎意識形態,帶了政治色彩;另一種是使用習慣,對簡化字要重新認識,自然造成交流不便。長期使用繁體字的港臺及華人其一切怨言可以理解。

  漢字的繁簡之爭作文2

經常有人認爲,繼承中華文化就是要學習繁體字。例如支持繁體字的張北冥認爲,“不學繁體字,談什麼中華文化”。

他們的主要論據是,簡體字破壞了漢字的結構、美感、造字法。其實真正支持恢復繁體字的人,有不少都是對漢字非常熱愛的人,他們對漢字的研究比常人深入,對漢字的造字、結構、意義等都比較瞭解,所以才能提出繁體字蘊含了中華傳統文化。

首先我要說,傳統漢字確實蘊含了豐富的傳統文化。但是,試問又有多少人會仔細去研究這其中的文化?在中國古代的教學中,學生對傳統漢字也是以識記爲主,很少有人每見到一個新的漢字,就在《說文解字》中查閱。香港等地區使用繁體字,卻更是常常漏洞百出,不成體統,也就是說,即使中國全面恢復了繁體字,也不能代表大家理解了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最多是讓很多普通人在學字時規律性稍強一些。然而,學習傳統漢字對於學習中華傳統文化一定是大有裨益的。現在的中國大陸缺乏的是務實學習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的精華的態度,而不僅僅是文字。如果人們擁有了對待傳統文化的虛心和正確態度,人們自然會在學習的過程中瞭解到繁體字在中華傳統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說,不能指望僅僅恢復繁體字就能讓人們重新拾起中華文化。只有大家有了正確的傳統文化態度,學習繁體字纔有較大的意義,否則,它也僅僅是一種字體而已。即使恢復了繁體字,也不能認爲中國人的文化素養就提高了多少,也並不會對文言文等古文的閱讀起到太大的幫助作用。

有人說只有繁體字認識了才能閱讀古代書籍。其實閱讀古代書籍的主要障礙在語言而不是文字。轉化爲簡體字的古典名著閱讀起來並沒有嚴重困難,也極少出現語義模糊,就說明了這個問題。所以,弘揚國學不能以弘揚傳統漢字爲根本,當然,我不否定要專業、深入研究古文,必須要學好繁體字,而且要十分熟悉通假字等許多文字現象

當初進行字體簡化的主要理由,就是簡體字比繁體字好學。其實每一個從小長大的人都應該有體會,在兒童和青少年時期,學習什麼的難度不能按照大人的標準來衡量。青少年或兒童學習繁體字絕對不比簡體字難多少。但對於成人來說,這種簡繁間的學習難易差距比較明顯,簡體字在成人掃盲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掃除文盲最根本的原因是教育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即使使用繁體字,中國大陸也完全可以實現像現在一樣的識字率。成人由於擔心自己學習繁體字較爲困難,一般會成爲繁體漢字的反對者。

有人認爲使用簡體字就是叛古,有人認爲簡體字是隔斷了中國的歷史。這些都是誇大其詞的。主要理由如下:被簡化的字除一小部分外,均爲模擬轉化,並非全面改造,且總體所佔比例並不大(《簡化字總表》共收錄兩千多字,若除去模擬簡化,僅有幾百字)。個別字進行了整理,主要是異體字整理和字的同音合併。後者被詬病最多,但這類字所佔比例也不是太大,我目前查到了216字,且其中包括了一部分本身可以通用的字。類似於“後”、“後”等字之辨,簡體字並沒有造成一些人說的語義上的大混亂,實際上簡體字在表意上的準確度還是完全足夠現代生活使用的。使用簡體字的人可以比較輕鬆的認識很多繁體字,也可以很快學會基本的繁體字,說明了簡體字和繁體字間並不存在很大的鴻溝。從簡體字過度到繁體字不是很難的事。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爲簡體字在較小字體下確實體現出了一定的清晰易辨認的優勢,但優勢並不大。而在較大字體(如本文的繁體字版)、書法、印刷等領域,繁體字的優美就能清晰地體現出來。

簡體字由於推廣時間較長,使用範圍較廣,且與繁體字並非完全隔絕,沒有必要立即廢除,且完全廢除成本太高。繁體字作爲中華文化的'一部分,絕對不能廢除。在個人的生活空間中使用何種語言應成爲自己的自由。我們現在需要做的,是更好的宣傳我們的傳統文化,包括傳統漢字,這樣繁體字自然不會失傳,而不是簡單的廢除簡體字實行繁體字。只有讓人們意識到學習繁體中文的意義,才能使學習繁體字更有意義。古代文字演變到現代,很多字的字形都經過了演變,在這個過程中都有一個自然演化的過程。由於簡體字和繁體字並沒有大的鴻溝,國家應該允許更大範圍的語言自由,而不是廢除誰獨尊誰。讓我們每個人自由選擇簡體中文或繁體中文,最後歷史會回答我們的文字走向,這豈不比強行改變文字走向更有意義?

  漢字的繁簡之爭作文3

中國漢字簡化,經歷的時間不算短,直至今天,還有各種不同的表現,對簡體字表極端反對態度的人,大有人在,我的確說不清他們是對是錯,他們的理由好像都是“上綱”、“上線”的,以我的水平是難以判定的。不過我有直覺的感受,簡體字對廣大的勞動人民來說,是給予了“方便”,認起來容易,讀記起來簡單。對於有高深學養的人來說,哪當然是另一說法了。他們已經歷了“十年寒窗”,也翻閱了“萬卷詩書”,不會去計較“繁體”“簡體”,寫簡體字對也們來說,倒顯得有些不雅。例如卜一些書法家,他們提筆一揮,非揮出一個繁體字來不過隱。你一上街,一眼望去,總有幾個招牌是繁體字。溫州的“海關”橫額,這關字也是繁體,一座大廈的高牆上也寫是繁體字:“溫州電視臺”。這另一原因也許是書法家的老習慣關係。

更令人費解的是一些電視臺,在廣告上或放映電視臺名稱時,也使用繁體字。就我的理解,他們在國家改革開放中,要與外商或港、澳、臺的老闆們拉關係,做“生意”,總之,是爲了“經濟效益”。我當然也不太分清是非,但我記住一句人們常說的話:“不能拿原則做交易”,還有一句勸說人的話:“不能有奶別是娘”。

許多人在使用繁簡字中鬧了笑話。一次我在一部電視劇的畫面上看到“惡人‘谷’”一塊村標,我將這谷字,用小括號括上,表明它實際寫的是繁體谷字,是繁體五穀的谷(抱歉我無能在這裏將谷字打出繁體五穀的谷)。“惡人谷”的谷的是“山谷”“谷”,決不能用繁體“五穀”的“谷”,這同名人“黃山谷”,你不能將他寫成“黃山‘谷’”(繁體谷字)。還有人將“發展”的“發”字,還原爲繁體“理髮”的“發”字。這就成了不倫不類的了。電影的編導們,大多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士,在用字上鬧出這樣的笑話,哪怎麼讓人去現解呢?

談起使用文字,我還要說幾句。前幾日子我又在一部電視劇中見到“某某府笫”的“第”字寫的是“弟”字。我真弄不懂,書籍報刊的印刷出版,都要經過校對,難道電視劇製作不經審查校對麼?在文字使用上,並不是一部兩部電電視劇出問題。難道這些製作電視劇的工作人員,水平就這麼低麼?我倒不相信。

順便說說:影劇中有一個規律,是否英雄人物,當他受到槍擊或受其他重傷,周圍的人或抱着他的親人,沒有提出立即造醫院搶救,而讓“傷者”盡情談吐:“豪言壯語”或“甜言蜜語”或“悲聲淚語”,觀衆就知道這位“可憐”的“傷者”非死不可,編導早已決定不會讓他再活不去。我幾十年所看過影劇電視,大多逃不出過這一規律。我說:“編導們,何苦呢?用生命去換取觀衆幾點同情的眼淚,值得麼?”就是“命中”註定要他去“死”,也可以在急救車上,或去急救的路途中,讓“傷者”儘量“好好表現”,然後死掉,這樣更合人性、人道。爲什麼非要讓他原地等死呢?這多麼殘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