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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手錶去書店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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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我開始接觸書。從此以後,家裏的最大改變就是多了一排書架。

戴上手錶去書店的作文

那時真的是在買書。先草草地看上兩眼,覺得順眼就買下來。回家以後再細細地品味,或許能品味出什麼來,又或許覺得後面的劇情太無聊,就此扔下書去,不再看它。於是家裏面就憑空多出了不少的廢書。

說起廢書,我就得講講我這個人了。我這個人真的很奇怪,很多人挑書都是在挑什麼人生哲理,我則不同。我首先注意的只是這本書我看的順眼與不順眼,不順眼的丟棄掉,順眼的書再一一列出來擇優買下。可我媽和我的口味不同,她經常買些我看着不順眼的書,於是家裏面的廢書有多半都是我媽給我買的。我自己精心挑選的.書,很少有看三遍以下的,特別喜愛的,甚至還要兩天一重翻。

我不是講《少年維特之煩惱》不如《傲慢與偏見》。這兩本書都是名著,而且還是很有名氣與文學價值的名著,要比較一下對很多人來說真的很難。可對我來說則容易得多,只要打開書翻一翻,就知道了自己喜歡那一本,即使逼我看《少年維特之煩惱》的是上帝,或許我也不會同意。

長大後我開始知道節約任何一分錢的重要性。爲了避免買下我從不搭理的廢書——有的甚至還很貴呢!——我決定剝奪我媽給我擇書的政治權利,把這項任務大包大攬給自己。於是我去新華書店的次數就大大增加了,有時候甚至要每天去一次,毫不間斷地。

我若去書店,必然有個習慣,就是從抽屜裏抽出我的手錶,帶在左手腕上,然後在書店裏邊看書邊注意着時間。這也是有好處的,因爲我常常是在上輔導課之前擠着時間去書店的,要是誤了點,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說起我這塊表,還是蠻有一點讓人自豪的歷史的。這隻表原本不是屬於我的,是我媽在1990年時花了300塊錢買下的。90年的300塊錢啊,若是換算到了 2008年並估個價,可是千元有餘的名貴手錶!有時我就半開玩笑地與我媽說:“你現在要賣了表,還可以再買好幾個同樣的呢!”可我媽不願意,畢竟再買來的,卻少去了這分古色古香。

後來媽媽把錶帶換了新的,鄭重其事地傳給了我。我第一次仔細端詳這塊表,卻發現竟有adidas的字樣(事實證明,這是我身上所有配件裏唯一的 adidas)!或許是因爲名牌阿迪的“誘惑”,或許是這表的時間確實精確(從未誤差超過20秒),也或許是這表的樣式很好看(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塊黑表),我從此摒棄了看似花哨,實際上敗絮其中的電子錶,欣喜若狂地收下了我媽給我的第一個“祖傳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