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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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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該怎樣度過?《時代廣場的蟋蟀》,將給你揭曉答案!

四年級《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

本書的作者喬治.塞爾登是一位傑出的兒童文學作家,他的著作有很多很多,而我認爲,其中最好看、最感人的便是《時代廣場的蟋蟀》系列三部曲了。而此書是這個系列的頭炮,也是最爲著名、出彩的。

本書主要講述的是,蟋蟀柴斯特搭錯了車,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中心的一家小報攤中。在那裏,它遇到了老鼠塔克和貓咪亨利。由於闖禍太多,使報社的老闆娘開始討厭起了它來。然而,它不經意奏出的一曲樂曲,使它一夜成名。就在這事業頂峯,它卻毅然決定默默離開,回到故鄉。

我看完此書的第一疑問,就是爲什麼柴斯特獲得瞭如此巨大的成就,被譽爲“紐約市最出名的音樂家”,還要拋棄紐約的一切回到家中?紐約市,世界上最繁華的都市啊!能在紐約市被著名音樂家評論爲如此之棒,是多麼偉大,多麼光榮!當我再次閱讀,才明白了其中原因——柴斯特想家了!

“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草窩”,世上有哪個地方能比上自己溫馨的家呢?柴斯特懷念家鄉,懷念那大自然的味道。只是,這樣不辭而別,對那些極需音樂薰陶的人,這樣做道德嗎?平平淡淡地住在老家,而不爲社會做貢獻,散發光和熱,這樣不是十分平庸、毫無價值嗎?

不,不!不是這樣的!柴斯特已經爲社會做了許多貢獻了!報刊上有它,電視裏有它,人們的心中都有它。杏林子曾說:“這就是我的生命,單單屬於我的。……一切全由自己決定,我必須對自己負責。”柴斯特的生命屬於它自己,單單屬於它自己。當它厭倦了時代廣場的冰冷氣息和吵鬧喧譁,當它嚮往着故鄉的自然溫情和寧靜安然時,當它的意願是這樣的,那就遵從它的意願吧。如果它在紐約感到不快樂,留着又有什麼意義呢?有舍纔有得,這正是柴斯特身上最爲可貴的東西,也是這本書的價值所在。

人啊,當到達了某個事業頂點時,一定要停下來,問問自己:你快樂嗎?如果不快樂,如何埋頭苦幹也是徒勞!所以,讓我們如柴斯特一樣吧,追求發自內心的最爲質樸的快樂。不然,就是在對不起自己的生命。

在康涅狄格州上空傳來的快樂歌聲中,柴斯特告訴我們這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