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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的童婚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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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桐香長相和大姐春香一模一樣,臉上總帶微笑,都像我們母親。她沒上過學,12歲去了新塘灣王裁縫家做童媳。男孩名叫王鳳生,比她小4歲。

二姐的童婚散文

二姐童婚,是我們張家的一個痛點,也是紮在當家人我伯父心裏的隱刺,有苦難言。知情人一個個故世,到現在,我算是一知半解。

父母相繼早逝後,我們兄弟姐妹加上俊哥和高山,共九個,七男二女,那時又香還沒出生。我大哥最大,18歲,堂弟和弟弟四五歲。熬稀飯時,必須用牛角竈上的大鍋。別說上學、嫁娶,養活我們就不容易。親朋好友都幫我伯父着急。我父親彌留之際,伯父對父親作了承諾:他會把我們視如親生,撫養成人!這承諾如鐵,這承諾如山。

這時,有兩家人看中了我們兄弟五個,希望過繼。一開口,我伯父斷然拒絕。人家就是看中了這些憨憨實實的兒子,想着伯父撫養我們負擔重,長久下去,怎麼受得了?伯父不能食言,豈可把血肉送人?再說,眼看再挺幾年,—個個熬大了,石頭也焐熱了,哪捨得丟開我們?!

那兩家人都姓張,一家是本屋場肖家灣的張誠增,我們喊誠增叔。他是讀書人,靠出租小量土地收租谷爲生,我家就租種了一坵老秧田,按四六比例交租。他整天病病歪歪,只生了一個女兒常青,不能再生了,極想有個兒子續香火。他選中了我三哥。另一家人住在細山衝,離我家兩三裏,叫張紹文,也讀過書,還當過小軍官。也是靠出租田地維持生計。他頭房一直沒生育,娶了二房。頭房就搬出來了,也住在肖家灣,他們選中了我弟弟。

過繼還是不過繼?對我伯父來說,是一個極艱難的選擇。但這兩家人都誠心誠意,不僅親自登門,還託人說好話。他們並不過多地講孩子多了,我伯父負擔重。那會傷伯父自尊心,好像小看他無力撫養侄輩。他們主要講,過繼以後,對孩子好,讓孩子們讀書,以後可以外出做事。孩子們本性好,長大了,也不會忘記伯父的養育之恩。這些都講到我伯父心裏了。他掂量了輕重,爲了孩子讀書,思想終於鬆動,跟我大哥二哥三哥講道理。我弟弟不太懂事,無所謂。三哥卻堅決不去別人家!

最後,因爲要派壯丁,“三丁抽一,五丁抽二”。這促使我伯父橫下一條心送出三哥和弟弟,規避了一個壯丁名額。

我伯父人緣好,愛交朋友。其中有個朋友就是新塘灣的王裁縫。新塘灣離肖家灣不遠,出了門,過肖家圫,到爬山衝,就能看見對面那座瓦屋。王裁縫個子高,單瘦,穿長褂,嘴裏有顆金牙。他手藝好,一把剪刀一把尺,一個針線包,走村串戶就掙錢。鄉下,有他這樣的手藝,不用作田,也能養家餬口。他來我家做過衣服,瞭解我家困難,知道我伯父撫養那麼多兒女不容易。他只有個獨兒子,得知我家有兩個兒子過繼給了別人,也許覺得我家嫌人多,便上門提親,希望收我二姐做他的兒媳婦。

我伯父一口拒絕,因爲二姐年齡還小,並且,剛剛把我三哥和弟弟過繼出去,接着把小小年紀的我二姐送出去做童養媳,於心不忍,也怕別人戳脊背骨。王裁縫好像也信奉“女大三,抱金磚”的俗規,我二姐比他兒子大四歲,他覺得兩人長大了結婚很般配。王裁縫私下跟我伯父講了好多次,總是帶着懇求的口氣,保證把我二姐當親生女兒養,孩子們還小,先不談婚論嫁,就算兩人是姐弟吧。他正好帶個徒弟,讓二姐和兒子一起跟他學裁縫。王裁縫的話講到伯父心坎上了,伯父考慮兩家離得不遠,走動方便,就當把我二姐送出去學裁縫手藝。伯父終於鬆了口,父母之命,媒勺之言,通常難以抗拒。

大約是1946年春天,二姐剛滿12歲,低調去了王家。照例,王家要送禮金、禮品,伯父全不要,免得聽別人講閒話:貪圖錢財,把小侄女早早地嫁出去。雙方立了“君子協定”,悄悄地辦事。不是明媒正娶,二姐去王家沒坐花轎,也沒拜堂。畢竟是童養媳,雙方心知肚明:不正常!

二姐到了王家,吃穿不愁,只是心情不舒坦,回家多,哭得多。從沒聽見她哭出聲來,眼淚汪汪。家裏人都以爲她初到陌生人家不習慣。大哥二哥做點小豆腐生意,我也幫着挑幾匣豆腐走村串戶叫賣,常去二姐家,一般都是清早到她家,屋裏寬敞,好幾間房,冷冷清清。每次總是二姐睡眼迷鬆地端個菜碗來接豆腐,沒見過王栽縫夫妻和王鳳生接過。後來知道,每天都是二姐先起來做早飯。我大哥二哥有交代,給她家送豆腐不收錢,需要多少送多少。二姐每次一定給現錢,要的豆腐從沒超過兩塊。她實際上擔當了兒媳婦的全責。如果在孃家這樣做,她心甘情願。伺候別人,就有“丫頭”、“奴家”的感概。她沒法把王家當自己的家。那個王鳳生木木訥訥,讀書讀不進。體格也不壯鍵,鼻樑上、脖子上常留有扯痧的紫色印記,沒聽他講過話。他也來我家做過客,女婿不像女婿,弟弟不像弟弟。他也不懂得把二姐當堂客,也沒有弟弟那份感情。二姐明顯地和他疏遠,我們家的人看見他也憋扭。想想,二姐在家裏,兄弟姐妹多,她又愛熱鬧。在那個冷冷清清的家庭,實際要照管他們三人生活,怎麼能適應?她整天想着回家,也無心學縫紉手藝。王栽縫老倆口對她還好,早早地接了個便宜兒媳婦,能不好嗎?只是搖頭、喟嘆:喂不熟啊!

生米己做成熟飯,不能退了!伯父見二姐老回家,每次打住時間也長。伯父覺得對不住王裁縫,王家在生活方面真的沒虧待她,也喜歡她。倒顯得自己失信於人,沒面子。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根扁擔抱着走。伯父起先是勸慰二姐,二姐不聽,賴着不去新塘灣,伯父也對她發過脾氣,有時拿起竹哨子趕她,她才哭着走,沒幾天又哭着回來了。伯父也嚇過她,說到了人家裏,童養媳也是媳,退了以後再不好嫁人。二姐也不怕,寧可長大了不嫁人也要回來。

伯父明白我二姐心裏的酸苦,一直心虛,總覺得自己對不起我父母。好在我三哥和弟弟過繼出去以後,都讀上了書,繼父母對他們都好。伯父總算有所寬慰。可是這邊的寬慰抵銷不了我二姐精神上的苦惱,消解不了伯父的內疚。他想清了,男孩出門闖蕩,適應力強。女孩離開親情的溫暖,就像菜秧子沒栽好,難活!他再也不忍心趕二姐去新塘灣,只得遷就二姐。

1949年,新中國成立不久,二姐總算離開王家,回到了孃家。還是伯父和王裁縫私下談妥,好說好散,也沒什麼離婚糾紛。雙方也有了新思想:童婚不是個爭面子的事,都不聲張。

我對二姐的童婚知道點點子,知道二姐不滿意,精神壓抑。我當兵後,1959年3月,第一次探家。我完全是爲着蒐集寫作素材、瞭解人物內心,向伯父打聽二姐的故事。伯父很緊張,以爲我在外邊學習,有覺悟了,回家來盤問,要替我的親姐姐打抱不平。他就從頭到尾地向我解釋說明,我這才知道前述二姐的'童婚經歷。我真的不責怪、埋怨伯父。相反,我懂得了封建婚姻制度就那樣,男尊女卑,父母包辦,特別漠視女子利益,強迫更不用說。我也更懂得人生的艱產、複雜,伯父不容易,我更敬重、體諒伯父。就當這是一門“娃娃親”,有好朋友父母,雙方孩子還在娘肚裏就定親家哩!

1950年3月,《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出臺,同年5月1日起實行。這是新中國頒佈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質的國法,核心是保證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權益,提高婦女地位,提高婚姻質量。那時,普法工作好,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婦女翻身得解放,婚姻要自主自由,反對包辦代替,反對不平等不合理的婚姻。伯父早先還有精神壓力,覺得二姐“悔婚”了,面子過不去。學了婚姻法後,心明眼亮,放下了思想負擔,滿懷信心,要給二姐再找個好婆家。

二姐待在家中,一直坦然面對。她覺悟提髙了,也有了經驗教訓,有人提親,不再稱媒婆,叫介紹人,她要自己瞭解對方,這很合當今一些人的寧缺不湊合的思想,追求理想婚姻難能可貴。她在家裏專心學習縫紉。在王家學過,只當輔助工,做佈扣,鎖釦眼。那是先用布條捲成小細條,縫好,打出類似中國結,做釦子、扣襻。那陣子,女人學裁縫的多,生意不好做。在肖家灣有好幾家。如張仁桃在外教書,堂客謝芷仁是裁縫,還買了織襪機,生活殷實。賊古佬也盯上她家了。有天夜裏有個賊古佬在她家大門旁的正牆上打了個洞,有人發現纔沒能鑽進去偷走織襪機。我二姐決心學好縫紉,不怕人多爭生意,她只給家裏人和親戚朋友做衣服,也夠她忙的。

我參軍時,穿的就是二姐剪裁、縫製的一套灰卡嘰中山服,褲子是女式的,前襠沒開口,開在側面,褲腳寬大。到縣裏應徵,發了軍裝後,就收起來,打在小包袱裏,睡覺當枕頭用。到了武昌汽車學校,加入了學員隊的籃球隊。穿軍褲打球不舒服,也怕汗漬,就換上便褲當運動服。有一批學員是從廣東幾個城鎮招來的,有的還是廣州市人。我一入伍就吃胖了,他們嘲笑我“肥佬”,看我穿土裏土氣的女人褲子,又喊“土肥佬”。我再也不穿了,一直收在包袱裏,跟着我分配到雲南。當兵不能穿便服,我也猛長個頭,從1.64米長到1.74米,二姐做的這套衣服穿不成了,寄回家也不合算。我們開車、修車需耗費大量擦車布,便把衣褲撕開成片,擦車用了。

我當兵後不久,二姐和歐源小學的曹鶴年老師結婚了,她們還在學校對面的畲裏起了一幢四間瓦房。姐夫跟我強哥同歲,長得濃眉大眼,細皮白肉。家在離歐源不遠的國塘,家庭成分是地主,也許是這個原因,他一直不喜歡回家,學校就是他的家。他性格謙和,脾氣好,能說會道。常要配合農村基層幹部宣傳時事政策,和肖家灣的人非常熱悉,口碑也好。和我的大哥、二哥來往多,熟了,也成了我家常客。他不吸菸,愛喝兩口酒。我二姐和他好像前世有緣,兩人都在等對方。22歲的二姐,嫁給了26歲的鶴年哥,在鄉下看,兩人都算剩男剩女,晚婚!他們不用媒人,也不再要伯父和兄嫂們操心,是自己談好的。我們一直稱他鶴年哥,伯父很看重他,稱他曹先生,鶴年先生,這裏的先生特指老師。

好人有後福!我真爲二姐和鶴年哥高興、慶幸。他們生活好,從不吵架,鶴年哥有修養,二姐也會持家、體貼人。二姐在家裏做縫紉,有一定收入。婚後第二年就生下大女兒,起名曹育羣,按自然規律接着生第二個女兒。她的縫紉技藝也純熟了,可以剪裁,雖然識字少,給顧客做衣服量了尺寸都能記住。看到有人穿新款式衣服,就能仿製。她覺得我的軍裝穿在身上很合體,不緊不鬆,不長不短。把我的軍裝尺寸量好,要鶴年哥幫她記在本上。說是哪一天有人來找她做衣服時,作設計、裁剪的參考標準。

後來,鶴年哥調到離家不遠的溪口中學教書,待我二姐依舊好。隔了好多年,二姐36歲,突然生了第三胎,是個兒子,和我的兒子同年。她的生活、幸福更園滿了。我伯父心裏的一塊石頭算掏出來,扔掉了,他可以不再爲我二姐操心。

2004年4月19日,正是鶴年哥73歲生日,人生七十三這道坎,他沒能跨過去,盡享天倫之樂。他己成爲歐源村人,家,親人,都在這裏。因此,他安葬在家對門山上。墓碑上鐫刻了我二姐的名字,宣示兩人生同心,死同穴。

外甥女、外甥各自成家立業了,外甥在縣政府部門工作,有了自己的房子。二姐隨兒子進城了。大女兒、二女兒各自家境也好。孫子、外孫也大學畢業,有了滿意的工作。二姐83歲那年,我又見了她,雖已滿頭白髮,仍紅光滿面,牙齒齊整,聲音宏亮,聽覺靈敏。她最高興的是,我們七個兄弟姐妹還有五個健在,大的86歲,小的77歲,身體都健旺,家庭和睦,有兒女福。面對一臉福相的二姐,我忽然想起她專爲我參軍出遠門做的那套“禮服”,很懊悔。如果當年不撕了當擦車布用,而是保存下來,半個世紀後的今天,那不是我的壓箱之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