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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考生面臨隱性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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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考生面臨隱性不公

   高校對殘疾考生的限制少了 但每年仍有殘疾考生被拒 “現在國家對殘疾考生的政策已經越來越寬鬆了。”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就業部一位姓李的女士告訴記者。 據介紹,從2003年起原來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變成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也就是說,體檢標準不是強制性的,而是指導性的了。”李女士說。 仔細對比兩個文件可以發現,《指導意見》與原來的體檢標準最大的不同就是,原來規定的“不能錄取”現在改爲“可以不予錄取”或者此專業是“不宜就讀的專業”。 從文件上看,殘疾考生進入高校的限制確實放寬了;從統計數字上看,據殘聯等相關部門統計,這兩年殘疾考生的錄取率已經在九成以上;但是現實生活中,每年高考前總有不少殘疾考生擔心自己無法得到公平對待,高考結束後還有一些達到高校錄取條件的殘疾考生被高校拒之門外。 問題出在哪? 殘疾考生仍可能遭遇隱性不公平 記者撥通了幾所高校招生部門的電話,詢問有關殘疾考生招生的情況,得到的答覆幾乎都是:“我們會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對待殘疾考生。” 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很多學校有相應的對策。 在北京某著名高校的2005年“本科體檢標準”上,一些在國家頒佈的《指導意見》中表述爲“可以不予錄取”的直接變成了“不予錄取”。 僅僅兩字之差,就有可能使一名考生進入大學從“可能”變爲了“不可能”。 其實,學校這樣做也有學校的苦衷。 這所大學招生部門的一位老師說,他們學校曾經招收過一名肢體有殘疾的考生。這名學生的生活根本無法自理,兩隻手連臉盆都端不了。於是,學校和系裏組織他們班的所有學生輪流揹着她上課,後來同學們又捐款爲她買了輪椅。最初大家還沒有什麼怨言,但是時間長了難免出現一些問題,“大學的學習負擔還是很重的,尤其是理科生”,這位老師說,只是增加了一個殘疾學生,但是爲了照顧好她並且理順各種關係,學校和系裏的工作量增加了很多,而且由此產生的矛盾也不少。 一所高校負責招生的老師私下透露,從表面上看各高校都是按照國家的規定招收學生,但是在執行中還是有一條隱性原則的,就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那些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生”,這其中“體”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條。 中國殘聯教育就業部的工作人員介紹,如果回到上個世紀80年代,那時的殘疾考生面臨的是一種絕對的不公平,他們無論成績如何,基本不會有高校錄取他們。“現在殘疾考生面臨的是另外一種不公平”,她說,很多過了分數線的考生不是沒學上,而是被“降批次錄取”,也就是分數夠第一批院校的,沒有被第一批高校錄取,最後可能只能上一個第二批或第三批的大學。 “這種‘降批次錄取’的不公平更加隱蔽。”她說。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種不公平的危害似乎更大:對殘疾考生的侵權已經發生,但是由於他們的權利已經部分得到滿足,以至很多殘疾考生只能任由這種侵權存在着。 一旦侵權發生,殘聯可出面協調 媒體壓力有時比正規的協調管用 “一旦侵權發生,殘疾考生可以上法院打官司,但是由於這要牽扯更多的精力,因此,殘疾考生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更多的是協調。”殘聯的李女士說。因此,如果有殘疾考生的權利受到侵害,殘聯通常會與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接洽,由教育主管部門出面責令侵權學校糾正侵權行爲。 “但是,這種協調並不好做。”李女士說。 雖然國家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各高校在招生時還是有很大的自主權,有時也無法強求他們糾正侵權行爲。“現在我們找到了一條更爲有效的途徑。”殘聯的一位工作人員透露。 當有殘疾考生被侵權時,各地的殘聯經常通知當地的媒體,讓媒體全程跟蹤協調的全過程,這種媒體的輿論壓力有時候比正規的協調工作有用得多,“我們這也算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吧。”李女士說。 專家:特殊的人羣要用特殊的方式保障他們的權利 “殘疾人確實應該與普通人擁有同樣的權利,但是目前我國大部分普通高校還不完全具備讓殘疾學生順利度過大學時光的生活和教學條件。”資深法學專家馮教授指出。 一位高校老師的話也印證了這位專家說法:“前兩年我們接收了一名肢體有殘疾的學生,我們把他的宿舍安排在了一層,但是教室成了問題,我們無法保證他上的所有課,教室都在一層。” 馮教授指出,解決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學校的硬件建設要爲殘疾考生着想,儘量保證殘疾學生在學校的學習和生活“無障礙”。再有,殘疾考生也可以選擇更加適合自己的方式來接受高等教育,比如參加高教自考、利用遠程教育等,“畢竟,能否接受高等教育是權利,而進入普通大學只是實現權利的一種方式”。 另外,中國殘聯李女士建議,“殘疾考生要從自身的身體情況出發合理填報志願,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她還希望給中國青年報寫信的殘疾考生王永春同學儘早與陝西省殘聯聯繫,爭取在錄取過程中得到更多的支持與幫助。 據瞭解,有些殘疾考生害怕影響高校的錄取,在體檢表的“既往病史”中沒有如實填寫,結果,在高校的入學體檢中被檢查出來,有些考生所報的專業又確實不適合殘疾考生,沒辦法只好離開學校。 高考在即,雖然殘疾考生在所有考生中所佔的比例很小,但是,只有這少數人的權利都能得到保障了,我們社會的公平才能真正實現。
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