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制教育手抄報
2015年法制教育手抄報內容:夫妻離婚後,雙方所生的子女應該由誰撫養?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是血親關係,這種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夫妻離婚後,子女不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雙方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父母離婚後,子女可以由父方撫養教育,也可以由母方撫養教育。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可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父母離婚後,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但有些孩子已有判斷能力,就應該認真考慮子女本人願意跟誰生活的意見。
2015年法制教育手抄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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