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關於法制教育的手抄報內容:小孩橫竅馬路致人損害,誰賠?
楊某在公路上騎摩托車正常行駛,忽然一個小孩橫穿馬路撿皮球,楊某採取緊急措施躲避,致車損人傷,花去各項費用500元。問該費用誰賠?
2015年關於法制教育的手抄報
《民法通則》133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此案中過錯在於小孩,可做爲小孩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故損失應由小孩監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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