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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記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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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一天又要結束了,相信你有很多感悟吧,是時候用心地寫一篇日記了。如何把日記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我的日記7篇,歡迎大家分享。

我的日記集合6篇

我的日記 篇1

我越來越感到體力不支。我在也無法蕩起優美的舞姿,再也無法唱起動聽的歌,而身上的樹皮一片片脫落,葉子也在變黃,像蝴蝶一樣優雅的打着旋兒,落在地上。這是怎麼回事?我不知道。只知道天空變灰了,而且有很難聞的味道;雨水變渾濁了,有時有一種酸酸的味道。我腳下的塑料袋壓的那些小花小草都擡不起頭。

我越來越寂寞。心靈和肉體的煎熬讓我清楚的`知道,我快不行了!爲什麼?我才24歲!爲什麼我的母親能活300歲,而我就註定只有24歲呢?

我的日記 篇2

轉眼間,寒假過去了。在這個寒假裏,我有很大的收穫。

以前,我雖然不是過着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日子,但我還是不願

意做家務事,今年寒假剛開始的時侯,我還是不願意做家務事。老媽又要我在家裏做家務事。我想:“這不是存心欺負我嗎?”我對老媽說:“你要我做家務事可以,但我有一個要求,就是今年的肉丸我要吃一半。”老媽同意了,於是我做完寒假作業就做家務事,小年那天,我在家裏把窗戶都擦了個遍,除夕前一天,老爸對我說:“你要自己做肉丸子。”我只好同意。

除夕那天,我吃着香噴噴的.肉丸子,坐在鋪了墊子的地上,看春節晚會,高高興興的過了年。

寒假結束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一份耕種,一份收穫。

我的日記 篇3

時光匆匆,伴隨着元宵節絢爛的花燈綻放,我們一個月零十天的寒假生活結束了!以往的寒期生活,無非是上網,看電視,逛街,串親戚,與朋友聚會什麼的來打發時間!,幾乎沒有任何收穫,而今年的寒假,下定決心要與衆不同!於是,便有了我的這番打工經歷!

打工第一天

"啪"一聲,一瓶粉底液從我的手中滑落!笨手笨腳的我,剛上班,就打碎了人家的東西!當時的我並沒有慌張,問過價錢後,心想,讓老闆從最後的工資里扣吧,這一天算是白乾了!一番清洗打掃工作下來,除了累,就感覺自己真的是笨的夠可以的啦,一點點小事情都做不好,終於知道什麼叫做人應該腳踏實地,一切從小事做起的道理啦!

接待顧客,要麼不知道東西放在那裏,要麼不知道價錢!即使這兩樣都知道了,但接下來要對顧客講什麼,怎麼說服人家買你的東西,看着老闆,敏霞姐姐,甚至是小田,都應付得遊刃有餘,那一刻,我呆住了,發現自己是十足的一個門外漢,我該做什麼,我又能做什麼,我徹底被打擊到了,並對自己的能力深深的產生了懷疑!一整天下來雖然是笑臉盈盈,但心裏卻一直悶悶不樂!轉瞬之間,愛逛街的我,從一名顧客到銷售者,這樣的角色轉換一時讓我無所適從,我的寒假打工日記。空暇時間,敏霞姐姐跟我聊到很多,她跟着哥哥做了這麼多年,形形色色的人見得多了,並告訴我,纔剛來,彆着急,慢慢來,做好你的本職工作就好,讓顧客挑不出你的毛病來!於是,在姐姐的鼓勵下,我開始細細研究店內各式商品的功能,傾聽顧客對商品的評價及要求,並儘可能的滿足顧客的需求!

最後,不得不承認,我很累,站了整整一天,即使老闆允許你坐(沒顧客時),可還是覺得站着好,正所謂,人在屋檐下嘛!錢真的不容易賺呀,更加了解到了父母的辛苦!沒關係,這些都不重要,關鍵是能夠學到東西,至於人際關係方面,我都無所謂,沒給人都有自己的立場,老闆對員工就應該苛刻些的不是嗎!我不過是一個打工者而已,顧客更不用說,花錢不僅想買到滿意的商品,還想買到一份好心情!而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讓顧客高高興興的來,快快樂樂的去,就這麼簡單!或許也沒這麼簡單!

打工第二天

今天的我換了一份心情!早起打掃衛生就當做是鍛鍊身體。快樂是一天,不快樂也是一天,既然這樣,我又爲什麼讓自己不快樂呢?好!不把它當做一份工作就行了,只是當做一件事情來做,並快樂的學習着不是很好嗎!所以,開心的只把它當做一件事情來做,盡心盡責,樂在其中!

果然,這樣的心情讓我的心境開闊了許多,口齒也伶俐了,在熱心的小田的幫助下,我慢慢的瞭解了我們店零碎的商品的位置!在成功的推銷出了一瓶3元護甲油時,我竊喜,雖然只是一個小數目,可是我成功了,我做到了!它增加了我的自信!

真難以置信,今天才是第二天,昨天已成爲了歷史!

打工第三天

見啥人說啥話!看人臉色行事!自命不凡的我,要做到這個還真是不容易哦!可又不得不這樣,只好委屈自己!跟各個年齡段的顧客打交道,嘴巴當然要甜一點,見到年輕小夥就要叫帥哥,年齡大點的叫哥;見到女孩只能叫美女或姐姐!崩潰呀!這個社會!

似乎已經適應了長久站立,腿腳都已經麻木了!但寒冷刺骨的北風,無情的冰雪,讓人心冷,很少顧客上門,老闆貌似打牌輸了錢,心情很不爽,讓周圍的氣氛也很不對勁,幸好有單純的小田,跟姐姐說說笑笑,這一天才不至於這麼無聊的度過!

打工第四天

由於昨天的那場大雪,早起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掃雪鏟雪,在家幾乎不怎麼做家務的我,這次可慘了,一番"運動"下來,手磨破了,皮膚也開始變得粗糙,再不是嬌嬌嫩嫩的大小姐,很心疼自己,但沒問題,我可以做到,我這樣告訴自己!爲情人節準備的玫瑰快要爛掉了!下午,老闆娘來到店裏帶領我們修剪玫瑰,看着朵朵玫瑰花瓣落地,很是憐惜!但也從中看到了暴利!

慢慢的練出了膽量,也逐漸瞭解了店內的商品,開始大聲的問價,跟顧客討價還價,跟老闆報價等,一切都運行着!良好的服務態度得到了老闆,老闆娘的認可,並順利的達成了我的小願望-提前下班洗澡!入睡已近凌晨,很累很累但是很充實!啊!一切都是值得的!

打工第五天(臘月二十九)

爸媽回老家了,一個人在這邊工作,感覺很不好,心裏酸酸的,但是沒有像以前一樣哭,這是自己選擇的,所以一定要堅持下去纔是!加油啊!更何況,爸媽在又如何,他們幫不了我什麼!給別人打工,看別人臉色行事本是理所應當!但打工又怎麼啦,一樣是憑勞動賺錢,只要做到不卑不亢,有理有據!如果老闆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一樣要據理力爭!自己的利益如果不懂得去爭取,而等待別人的.施捨是大錯特錯的想法!大學教會我在利益上甚至要錙銖必較,不能退讓!那麼,在社會上是不是更應該如此呢!

無聊時,老闆向我們講述了他的奮鬥史,一步步走過來同樣充滿了辛酸,深感佩服!可我覺得,他的成功跟他背後那個女人也分不開!比起老闆,我更加欣賞老闆娘,說話擲地有聲,考慮問題全面周到,做起事來乾脆利落!是個厲害的角色,打心底裏敬佩!

現實版的"富二代",今天也算是見識到了,看起來十七八歲的樣子,一身名牌,酷酷的,開車到我們店裏給女朋友買禮物,結果說:"玩玩而已,沒必要買這麼貴的!"天啊,有錢又能怎樣,了不起啦!哼!有錢人的遊戲!看到最後玩的到底是誰!(以上言論,純屬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打工第六天(除夕)

此時此刻,剛剛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因爲是除夕,所以晚上可以不用上班)疲憊談不上,傷感有一點點!一路小跑,從工作地點回到家中,看到平時熱鬧的街道,突然安靜了,只有疾馳的車輛,耳邊隆隆的鞭炮聲催促還在工作的人們回家!各家門前紅火的對聯,多麼的招人喜歡!不論怎樣,過年依然使人高興!

昨天爸媽纔回老家,可是卻覺得過了好久!沒有了爸媽的屋子是那麼的冷清,一個人的我是那麼的孤單!家是什麼呢?家又在哪裏呢?我們每逢過年過節都要回家,也都會想家,其實,我們想的不是家,是我們最親愛的爸爸媽媽!祝爸媽新年快樂,身體健康,女兒讓你們操心啦!對不起的話,女兒說不出口,可是記在心上可以嗎?原諒我,女兒會努力的,實現你們想要的生活!

原本以爲可以不用上班,但接到老闆的短信,我又不得不重回工作崗位!還好老闆請吃飯,而且我相信通過這次,他應該對我已經有了一定的信任了吧!

打工第七天(大年初一情人節)

要大幹一場,等了這麼久,我們準備了這麼久,不就是爲了這一天嘛!中午,老闆請吃火鍋,氣氛很好,老闆娘談起了她的個人經歷,早年喪父,作爲長女提早參加工作,她也不易呀!更加讓我對她肅然起敬!有苦纔有甜!現在的她應該是幸福的吧!

從午飯後一直忙到晚上下班,我們高興的忙碌着,看着一對對情侶喜悅的臉龐,那一刻,我也被傳染了,玫瑰,巧克力買的數不勝數!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以此爲界!初二放假,串親戚,以後開始了不鹹不淡的生活,店裏生意時好時壞,老闆心情也陰雨不定!我的工作基本如此!

最後篇章:時間:陰曆十四打工的最後一天

明天就要回學校了呢!昨晚意料之中的失眠啦!想了很多,未來的不確定因素讓我感到惶恐不安,不知該如何是好!我是一個大專生,畢業後能做什麼呢,像現在一樣,給別人打工嗎,高中畢業都能做的事情,那我又爲什麼多上這兩年學呢?可畢竟不一樣的吧,既然來到了大學,當然要有所收穫!我困惑着,大學教會了我什麼,而我又學會了什麼?我堅持着所謂的自我,開始變得自私自利,爲了自己傷害到別人也在所不惜!是否太過殘忍呢?難道就這樣一點點讓心變得冷硬嗎?或許我錯了,但我卻不得不如此!人是不是隻有自私點才能生存下去呢!這樣的問題不止一次的想過!關於人性的!

這次的打工實踐,給了我一個真實觸碰現實的機會,真的是難以想象!從前那個愛玩愛鬧,吃穿不愁的大小姐竟會思考到未來,向來都是在爸媽的呵護下長大的我,可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呀!我嚐到了生活的辛酸,看到了賺錢的不易,體會到了父母的辛勞,而且更加堅定了我學習的信心,好好珍惜現在的學習機會,爲未來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我的日記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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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是我的好朋友,她學習好,人品也好,同學們都喜歡她。

他今年11歲,個子跟我差不多,身體瘦瘦的,長了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

他很喜歡幫助別人。記得有一次,我忘記帶文具盒,他看見了,就問我:“張玥,你怎麼了,你需要我幫忙嗎?”我不好意思地說:“王芳,我忘記到筆袋了,你能借給我一支筆嗎?”他爽快地說:“行,邊說邊給我拿筆。”王芳對我的幫助可不止這一次,記得那回我在體育課上摔倒了,他連忙把我扶起來,又把我帶到學校醫務室,等處理完傷口,學校早就放學了,是他一直把我護送回家。

她不只是幫助人,還關心流浪的小動物。有一天放學回家,他拉着我去學校門口的商店,買了五六根火腿腸,然後把籤子去掉,拿着火腿腸走,我原以爲她餓了,讓我陪她吃東西,可我錯了,他拉着我去喂流浪狗。

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芳。

我的日記 篇5

今天同學們一起去買肉燥飯,回到教室一起享用,發現班上的一個女生,竟然不會用筷子,只用湯匙而已。

大家取笑得很開心,有人問她:“那你吃麪怎麼吃?”原來她要用叉子吃麪,這時大家都試圖要教她,卻怎麼也教不會,程度竟然可能輸給一個三歲的小孩,但看她用湯匙吃飯、吃麪也很自如,我想她這個怪人也沒有什麼不方便的,誰規定一定要用筷子呢?

下午媽媽、哥哥和我一起去逛街,在電梯監理看見一個講話非常娘娘腔的'男生,連動作都很像女生,整個電梯的人都快要受不了,他還抹着很濃郁的香水,一點也不好聞,我差點沒有窒息。跟這種怪人搭乘同一部電梯,真是運氣不好。

我可憐的哥哥也有一點怪,有些“少爺病”,什麼都懶得做,把我當奴隸使喚,真是可悲,所以他也是怪人一枚。

其實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怪人,所以,你和我都也有可能是怪人。

我的日記 篇6

我不想把唐朝“捧”到“神童”或者“天才”的地步,我害怕這樣害了一個切切實實已經出現的小作家和極有可能的大作家。

這也算是“今人嗤點流傳賦,不覺前賢畏後生”的別解吧?人們都知道愛迪生的半句話:“天才就是1%的.靈感加99%的汗水”,但大多都忽略了後面半句:“但那1%的靈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

我完整地引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唐朝是有天賦的,這一點可以肯定。天賦是一個作家的前提。而一旦有了這個前提,如果再加99%的努力,就會成爲一個100%的天才。

對此,唐朝很有自信,也充滿警惕,他說:“一個人,也許能夠頂天立地於世間,但從古到今,卻從未有過一個人,能將文章這個浩瀚無邊的‘東西’裝滿”。

他還說:“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一直這樣不停地寫下去,是否有朝一日會江郎才盡”。這種警醒十分可貴。文無止境,路無盡頭,遠足跋涉尤其需要堅實的支撐。

我小心翼翼地說了上面一番話後,祝願唐朝繼續、紮實、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學業,詮釋出一位精彩的“名校小子”;創作上則由此起步,不斷前行,直至步入未來的文學大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