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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平時成績的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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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讀課

語文平時成績的評價標準

認真、出聲朗讀4-5分;默讀默記3分;不認真1-2分;不讀或趴着0分(生病等特殊情況除外)

2、課堂

認真思考、認真筆記、努力合作、積極發言、用心傾聽5分;其中每項1分;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扣分(如故意打斷同學、教師發言等);小組表現突出受老師表揚的每個成員外加1分。

3、日記、作業本

優5分;優減4分;良或良減3分; 2分; 1分;不及時上交0分;補交的降檔處理;特別優秀的外加1分。

4、抄寫

由組長打分,標準從書寫和準確率兩方面考慮;出現錯誤的一律不得超過3分;重抄後的`等第不計分。

5、聽寫

滿分5分;80-99爲3分;重聽爲2分(若重聽達到滿分的仍可打5分);沒交或沒寫的爲0分。

6、作文

80以上5分;70~79:4分;70分以下3分;不認真或書寫潦草的1~2分。(要求重寫的,以重寫後分數爲準。)沒交或沒寫的0分。被推薦作範文的另加1分。

7、其他

手抄報等其他作業酌情加1~10分;作品被推薦班級展示臺的另加5分,被推薦校級刊物並錄用的加10分,在校級以上刊物發表的加15分。參加校級競賽加2分,並獲獎的外加1-5分;縣級競賽加6分,並獲獎的外加1-15分;市級競賽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