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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恩負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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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米恩,擔米仇。這世上永遠不乏忘恩負義之人,而其中最讓人心寒的一種怨懟莫過於他的仇恨不是你不幫,而是你幫太多。有人懂得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就有人懂得食髓知味打蛇隨棍上。救急不救窮,幫難不幫窮,這裏的窮,是骨子裏的一種貪得無厭。

忘恩負義的故事

1.

先來講一個天涯社區上有關於慈善的故事。

某所重點高中的女教師,四年前在朋友影響下,決定資助一個貧困生唸書,負責她高考前所有的學費、生活費及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並承諾大學期間繼續資助她一半的學費。

剛開始資助的那兩年,女孩兒成績確實不錯,中考順利考上了市一中,但到了高一,因爲一些叛逆舉動,她的成績嗖嗖下滑。

樓主教導過她很多次,但效果甚微,最後的高考,女孩兒剛好二本壓線,只能上三本大學。考慮到學費昂貴,女孩兒的學習態度也堪憂,教師拒絕繼續給予捐助。

本來以爲這件事情告一段落,沒想到女孩兒跑回初中找到班主任,哭訴女教師這幾年沒有給到她足夠的關懷:穿的衣裳是教師女兒剩下來的,用的手機三年都沒換過,現在又要反悔供她讀大學,她不想活了。

看到這裏,你應該大概明白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兒。跟想象中的暖心慈善大相徑庭,這活生生又是一個“我爲你雪中送炭,你卻祝我家破人亡”的典例啊!

教師在女孩最困難的時候義無反顧地伸出援助之手,誠誠懇懇地資助了她四年,就算滴水之恩,也當涌泉相報,況且人家毫無所求,只是寄希望於她好好唸書,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但她卻不珍惜不知足,反倒覺得自己受盡委屈。

女教師願意資助她是善良,而她卻理所當然地把這種善良當作幫她的義務,嚐到甜頭後,想着一直受惠下去,等到某天別人停止幫助,心裏便長出記恨的苗頭。

鬥米養恩,擔米養仇,幫助窮人後的N種結果,大多數都讓人哭笑不得。

2.

八年前,我爸還是縣城電力局裏的一名普通小職員,除了要及時修復好居民家的用電問題,每月底,他還得挨家挨戶收好管轄區域內的電費。

我爸是那種吃得了苦的人,所以電路故障無論有多複雜和煩亂他都幹得下去,難倒他的,是去向每個人收齊電費。

原因很簡單。一棟居民樓裏總有幾戶生活拮据的家庭,我爸心腸軟,碰到貧苦的人總是不忍心收電費,一到月底,局裏通知要上交電費的時候,我爸只能用自己的錢墊。因爲這個,他沒少和我媽吵架,但他認爲自己是在做善事,別人也怪可憐的,所以倒也值得。

後來,家裏出了意外狀況,一時之下失去經濟來源,還欠了不少外賬。當時有多窮呢,就拿我和我姐上學來說,學費整整比別人遲交了兩個月,每人帶着一瓶辣醬一連吃了兩星期的紅油拌飯。

或許有人會問,不是有居民還欠着你們電費嘛,對,就是這羣人,在我們一家最困難的時候,選擇了冷眼旁觀。

記得那是個週五晚上,我爸帶着我們姐弟倆去之前欠下電費的居民家裏收債,結果是,連續串了四戶,無一例外都碰壁,不是說自己家裏開銷太大沒留住錢,就是說錢都借別人了週轉不過來。

可是,透過他們屋內精緻的裝修擺飾和孩子手中大把大把的零食,我能判定他們至少還是有幾個月的`電費錢的。

我爸沒有跟他們過多的爭論,還是客客氣氣地辭了別。在回家的夜路上,看着他疲憊消勞的身影,我心裏有種說不出的感傷。

3.

同等噁心的事情我見得多了。

有一次我的表姑口腔不適,因爲我恰巧有一朋友在當地一家服務水準很高的口腔診所工作,本着順便會會他的意思我帶表姑去那兒做了一個檢查,沒想到朋友人特客氣,硬是不肯收下我的錢,感謝了他一番後,我和表姑與他告別。

過了一個月之後,我表姑又說牙齒疼,上次朋友沒收我的錢,回家之後我還是挺內疚的,按照我朋友的性子,表姑再去一次的話,看在我的面子上應該也不會收錢。朋友剛工作兩三年,生活也不易,所以我叮囑她最好換一家診所看牙。

然而,表姑還是無所顧忌地去了。回來,她興高采烈地打電話跟我說朋友待人接物的態度非常好,爲人親切,沒有架子,最重要的是,沒有收取她任何費用。

在電話這頭的我簡直滿腔怒火,爲了貪點小恩小惠,她全然不顧我難做人這回事,也不顧及我朋友的難堪,我在電話裏說,她要是再去那家診所看牙,就不要怪我不留半分情面,哪怕我跟她是親戚關係。

她傲慢地來了句:“你怎麼這麼小氣啊?才這麼點小忙就不賴煩了,你們有錢人調子可真高。”

我被氣得咬牙切齒,掛掉電話後,在沙發上愣是坐了一個鐘頭,別提有多後悔第一次對她的幫助了。

4.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捐助的經歷。在你飢腸轆轆的時候,我好心給了你一個饅頭,你吃完之後,卻凶神惡煞地盯着我:爲什麼你不給我肉吃?

在很多窮人的眼中,你活得那麼好,就應該幫助我,我只需要你財富的千萬分之一啊,這樣你都不肯,你人品怎麼那麼不行?

比如一有什麼天災人禍,總是有人在馬雲、王思聰等人的微博下破口大罵:你們腰纏萬貫,不去行善,那就是作惡。

比如吃飯喝酒的時候很開心,等到飯局結束買單的時候他說:大老闆把飯錢結了吧,反正你有錢。

比如開車載了他一回,第二次他依舊毫不臉紅地張羅你:再載我一程吧,反正你不用擔心油錢。

這羣人,把別人原可以自發性行使的權利變成強迫性質,被問到“那你爲什麼不做慈善,不買單,不自己打車?”的時候,他們心安理得得說:“我沒錢啊。”

可是,哪條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有錢就必須捐款買單開車接你,沒錢就不需要做這些事?仗着自己窮,寬以待己,嚴於律人,這就是很多窮人深入骨髓的慣性思維。

我可以給,但你不能要,這纔是人與人之間幫忙的正確姿勢。

5.

難,爲外物不達。窮,乃自身所限。

真正需要幫助的,是那些遇到了突發困難、無法預估的人,例如某某某突患急症,手術費用一時半會湊不齊,生意垮了,負債累累需要償還這樣的情況

而倘若你救濟一直貧窮的人,你很快會發現他們永遠不會知足。

兩個月前我一個身邊的朋友,找我借一萬,說是要給他正在追的女孩買個名牌包。

我立馬拒絕了,理由是:今天你追女孩還要借錢,那你以後是不是跟她在一起後,還得請她吃飯,看電影,買衣服?如果現在你連一萬塊都能夠借到,那以後吃飯,看電影,買衣服的錢是不是都可以找別人借?

作爲一個身體健全的人,是有自己解決自己問題的能力的,貧窮的人應該努力去擺脫貧窮,而不是被動等待救助,更不能理所當然地讓別人爲你買單,你要明白,你沒有分擔別人不幸的義務。

心懷善意是沒有錯的,但在你伸手之前,要認真考慮你可能會迎來的不良後果,覺得在你能夠承擔的範圍內再去做決定也不遲。

最好是,在你幫別人忙的時候,收一點報酬,在別人幫你忙的時候,給他一點報酬。

或許,有物質背書維繫的感情,會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