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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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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離我們很近很近,我們在報紙上、電視上、電腦上隨處可見。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

  【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1】

俗話說“教師是辛勤的園丁”,這就意味着花朵在教師的澆灌和培育下茁壯成長;“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肩負着塑造人類思想靈魂的重任;“教師——天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多麼令人敬佩的職業。然而近年來卻經常聽到許多類似新民鎮三星小學學生受到不法教師侵害的案例,不禁令人深思,是什麼讓教師的道德淪喪,是什麼讓園丁手中的花朵還沒綻放就毀在我們園丁的手中。這是教師職業道德的問題,也是我們的法制教育沒有發揮出應有作用的問題。

案例中那些侵害未成年人的教師,難道他們沒有一點法制意識嗎?難道他們就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嗎?我想都不是的,應該說他們有一定的法制意識,但不夠強,法制觀念還比較淡薄。他們在違法犯罪時存在着較強的僥倖心理。他們把學生對老師的至高無上的信任作爲實施犯罪的途徑,把教師在課堂上的威信作爲犯罪後學生不敢向別人傾訴的砝碼。導致許多學生在受到不法教師的侵害後,只能沉默,在不法教師的眼裏,學生只是一隻任憑教師宰割的糕羊。可惜我們的學生在自己覺得最尊敬、最有安全感的老師眼中受到了侵害,這猶如羊羣中鑽進了一條披着羊皮的狼,披着厚厚的僞裝,使人不容易察覺他的危害,其危害的嚴重性是可想而知的。對於這樣的教師,應該嚴加懲治,發揮其應有的警示作用。而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更應該在倡導教師遵從教師職業道德、整頓師德師風的同時,做好教師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增強教師的法制觀念,在教師聘任時,把一個人的道德品質與業務技能結合起來進行考查,真正把教師打造成成一支業務精、人品正的隊伍。

從受害學生的角度,反思我們的教育,不免令人嘆息,我們的學校經常都提到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然而我們的學生在面臨不法侵害的時候,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到哪裏去了呢?反觀這些受到不法侵害的學生裝,幾乎都是我們家長眼中的好孩子,教師眼中的好學生,因爲他們是聽話的孩子,基本上沒有一點叛逆精神,導致他們成爲一些不法教師侵害的對象。這與我們的教育不可能沒有一點關係,我們的學生平時在課堂上,唯老師的話是從,教師就是權威,所以即使自己受到不法侵害時也敢怒不敢言。當前,許多學校的法制教育基本上都做的是一些表面工作,讓學生讀一讀與自己有關的法律法規,沒有真正發揮其法制教育的作用。因此我們在法制教育中,不但要讓學生學到一些法律知識,更應該讓學生敢於在自己受到不法侵害時勇於抗爭,用自己的智慧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老師們,教育我們的學生在學習的同時做到知法、用法,敢於在不法侵害面前說不。園丁們,用我們純潔的愛去關愛我們的學生吧!別讓共兒在我們園丁手中枯萎!

  【教師法制教育心得體會2】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行爲規範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基礎,因此我十分重視學生的行爲規範教育訓練工作,把他作爲關係學生成長的重要內容之一。緊抓學生行爲規範的教育和訓練,將學生的行爲規範細化爲國旗、國歌、國徽、時事形勢等認知教育及進校、離校、對人有禮貌、走樓梯要求、文明用餐用點心、保護校園環境、愛護公共財物、見紙屑就揀、雙手接東西、不相互追逐打鬧、隨手關燈關電風扇、講話文明等行爲養成訓練。並將它們概括成“潔、齊、美、好”四個項目進行檢查作爲行爲規範示範班、合格班的評比依據。

課堂是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徑。我們抓住教育的主陣地、主課堂開展法制教育。如充分利用思品課、午會課、校班會課等對學生進行青少年保護法、交通法、環保法、小學生行爲規範守則、遠離毒品等教育。讓學生通過淺顯易懂的動畫片來了解法律知識。

我們還要重在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戒驕。“驕”字有二層意思,一是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滿、自以爲是。對於前者之“驕”,我們不但不戒,還大力提倡和培養。而後者之“驕”,危害極大,染上此“驕”之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滿足現有的成績,認爲“老子天下第一”。表現在行爲上有:拉幫派、當“大哥”、膽大妄爲,大的同學敲詐小的同學,嚴重的打羣架、鬥毆,無故毆打、隨意追逐他人,進行流氓活動,嚴重擾亂社會和校園秩序。據調查,中小學生中帶着後者之“驕”的人還比較普遍,因爲大家都是獨生子,在這裏,我要特別提醒那些具有拉幫派、愛打架、以大欺小、敲詐同學的學生,應及早懸崖勒馬,不能繼續“驕”下去,否則發展到犯罪,悔之晚矣!戒“惰”、戒“散”。“惰”指懶惰,“散”指生活散慢,沒有規律,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惰”、“散”是一對孿生兄弟。輕的表現爲經常遲到、早退、睡懶覺;重的表現爲逃學,到街上閒逛,夜不歸宿。整天無所事事,就會想心事,就容易闖禍。有的同學甚至認爲“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沒有什麼關係”,作爲老師都應嚴厲指出並讓其改正。戒“奢”。所謂“奢”是指花費大量錢財,追求享受。表現在行爲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經常出入高消費場所,住上追求豪華,穿上追求名牌,講攀比,附風雅等。一“奢”之下,錢財滾滾出,父母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被奢得乾乾淨淨,爾後怎麼辦呢?只好孤注一擲:去偷、去搶!以滿足奢欲!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奢”比“貪”更可怕,“奢”是溫柔之刀,在無形中致你於死地。所以經常教育孩子父母掙錢的不容易以及教育他們要勤儉節約,不攀比。

所以爲了孩子的身理,心理的正常發展,法制教育應當堅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