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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加強高、中考期間噪聲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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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中高考即將到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加強噪音管理的通知,歡迎閱讀。

2017年加強高、中考期間噪聲管理的通知

  2017年高、中考期間噪聲管理的通知【1】

2017年高、中考已經臨近,爲給全縣考生營造一個良好的複習備考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縣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高、中考期間考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啓動2017年高、中考禁噪工作,禁噪期從2017年5月30日至6月15日。現將有關要求告知如下:

一、高、中考禁噪期間,各噪聲排放單位嚴禁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居民集中區和學校附近)從事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建設活動和生產經營活動。具體採取以下強制性措施:

1、城區各建築施工工地,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環境噪聲防治措施,禁止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禁止夜間(22:00至次日7:00)施工;6月7日至9日和6月13日至15日考試期間,全天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搶修、搶險除外)。

2、禁止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等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

3、居民集中區和學校附近的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一律停止營業。

4、城區商業經營或營業性宣傳活動,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音響設備或採取其他方法發出高分貝噪聲招攬顧客。

5、機動車進入城區禁鳴喇叭,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和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在未執行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

6、城區露天羣衆性文化娛樂、集會等活動,禁止使用大功率音響器材或採取其他方法發出高分貝噪聲。

7、6月7日至9日和6月13日至15日考試期間,各考場(點)周邊100米範圍內,嚴禁一切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禁噪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將對城區重點區域進行巡查整治。在此期間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本《通告》規定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歡迎廣大羣衆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個人積極舉報。

  2017年高、中考期間噪聲管理的通知【2】

各相關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

一年一度的高考和中考即將開始,爲了讓今年高考和中考期間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考試環境,保障高考和中考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5月15日至6月22日,爲高考、中考噪聲排放嚴管期,一切產生噪聲單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達標排放,防止噪聲污染周邊環境。嚴管期間的中午(12時至14時)和夜間(22時至翌日6時),市區範圍內禁止一切產生噪聲污染影響考試的經營或作業。

二、在高考期間(6月7日至9日)和中考期間(6月20日至6月22日),各考場(市級高考考場爲:茂名市第一中學、茂名市第十六中學的南、北校區、茂名市第十七中學的東、西校區;市級中考考場爲:茂名市第十六中學的南、北校區、茂名市第十七中學的東、西校區;茂名市祥和中學、茂名市龍嶺學校)周邊500米範圍內,禁止產生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室內裝修、金屬加工和其他產生噪聲超標排放的生產、經營和娛樂活動,檢修等特殊作業除外。

三、對違反噪聲管理規定的環境違法行爲,我局將依法嚴厲查處。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投訴電話:12345、12369、110。

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