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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講座觀後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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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一部作品以後,你有什麼總結呢?是時候寫一篇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制講座觀後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制講座觀後感6篇

法制講座觀後感1

今天在學校,聽了王叔叔的對法律的介紹,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們對法律的瞭解,簡直是太淺薄了,有的時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已經邁向了罪惡的深淵,其實不光光是我們,很多大人對法律的認識還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後,還會疑問,我觸犯法律了嗎?因爲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們,只能在高牆裏反省自己的錯誤。

一個民族因爲有了法律,而昌盛;一個國家因爲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是維繫整個世界的一條脈絡,人們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權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願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兩個家庭的悲劇,我不願再聽到,血案後,撕心裂肺的哭聲,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經成定局,才明白過來,自己鑄就的錯誤,那樣,是徒勞的。因爲世界上永遠都沒有“後悔藥”。

這次的講堂,是我心靈上的一次震撼,我從中知道了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這令我受益匪淺,法律宣傳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導大家,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

法制講座觀後感2

在星期一下午,我們開展了一次有趣的.法制課。同時,我們也從中學到了許多防範的措施和預防的辦法,對我們十分有幫助。

法官給我們講了三個典型的案例,給我深刻的印象。其一:小紅是一個9歲的小女孩,這一天,她獨自在家中。突然有人按下門鈴,小紅打開木門,還隔着一層防盜門,小紅看是一位叔叔,衣服很整齊。:“小朋友,我想借一下紙和筆,行嗎?我是來看望你鄰居的,他們不在,我想寫張紙條通知下他們。”小紅看他衣服整齊,又有禮貌,就把門開開了。就在有一點縫的時候,這個叔叔馬上用手把門用力拉開,馬上拿繩子把小紅綁了起來,就大大方方的進去了,把值錢的東西統統都拿走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當我們獨自在家時,遇到陌生不認識的人時,如果他說想進去借點東西時,應該馬上裝作去叫父母的樣子,或跑到電話旁,假裝打電話的樣子,這個陌生人就很快會逃走了。我們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們要增強對法律的意識,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也更不應該犯法,我們做一個知法懂發的小工民!

法制講座觀後感3

中央電視臺十二頻道的"法律講堂"是一個不錯的節目,普及了大家的法律知識,可是從中我們也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議之事。

我舉兩個例子,一是一個五十左右的大爺因達打噴嚏(是由女子身上的香水引起的)嚇倒一個向他問路的妙齡少女,摔成了骨折由此引發了一系列麻煩,在判定責任時,法官把過錯讓大爺一人承擔,之後大爺找了一個律師才爲他平反,原來是法官採用了錯誤的原則。(1)過錯原則(2)無過錯原則(3)公平原則。

法官採用的是過錯原則,應該是公平原則。另一個是老賴向實在借了五萬元,打了一張借條。

實在要了七年愣是沒要回來,被逼無奈打起了官司,法官判他敗訴,原因是過了訴訟時效,不予保護。

後來也是找了律師,律師發現,訴訟時效應該是從實在向老賴起訴時開始計算,法官竟然連訴訟時效都沒弄明白就給瞎判了。

在古代,縣官就是人們的父母官,給人們判案,還人們公道,如今,這個權利掌握在法官手中,而他們呢?不但沒有保護了公民的權益,更是讓人們對我們的黨我們的政府產生了質疑。這到底是誰的錯?我想人事廳,組織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脫不了干係吧!希望他們記住自己身上的擔子,就算吃喝玩樂也要把本職工作做好。

法制講座觀後感4

星期一下午,我校特地請來我們的陳校長,爲我們上了一節生動有趣的法制教育課,我們可謂是受益匪淺。

個個典型的實例,讓我們瞭解到那些與我們年齡相仿的學生是怎樣走上犯罪道路的。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總是犯錯,屢教不改。認爲:自己不是殺人放火,小錯怕什麼。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習慣和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不能及時改正缺點,那些惡習將會根深蒂固,變得越來越嚴重,最後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犯罪,一關就是幾年、幾十年,甚至把一生都毀了。人最寶貴的就是生命,生命很美好,要是在那個陰森又潮溼的監牢裏度過,多少美好光陰被浪費。不僅自己的心裏會留下一個傷疤,還會連累父母擔心。

我們要分清自己該做的事和不該做的事。

這次法制講座給我們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課,使我們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規的重要性。爲了我們能健康成長,爲了我們美好的明天,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己,改掉不良習慣。

法制講座觀後感5

犯罪,犯法,他們是兄弟嗎 不,不是。

犯法,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做;犯罪,就像一棵長滿刺的玫瑰花,一旦你觸摸了它,就會淚流不止。

20xx年10月28日,我們看了《法制教育講座》,它告訴我們,近年來,中小學生殺人往往是因爲家庭與社會的不良風氣所造成的,還有兩位同學因貪玩溺水身亡,面對可怕的壞人因棄金錢而護自己。

看完這個講座,有的同學會問 ,我們是中小學生,怎麼會殺人呢。”答案很簡單 爲了自己的利益,爲了能去網吧玩,爲了買一些傷害自己,卻又能感到快樂的毒品。別人不願給,就拿刀殺人,充分展現了現代中小學生的恐怖。而這些原因,往往是家庭暴力和溺愛家庭教育所釀成的錯。

有的同學會問,中小學生是不會投毒的。” 不,你錯了,根本沒有多少男孩能抵擋毒品的誘惑,這些毒品通常是煙,煙含有一種叫尼古丁的毒物,據說,一根尼古丁可以毒死一隻老鼠。那麼又有多少人爲此付出代價呢?

夏天裏,最讓我們高興的事就是游泳了,水爲我們解除乾渴,滋潤我們的心田,又能給我們帶來歡樂。但是,水也可以給我們帶來災難,20xx年,在邵武市附近已有兩位同學溺水身亡,所以儘量不要河裏游泳。

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是祖國未來的繼承人。珍愛生命,共建和諧社會吧!

法制講座觀後感6

昨天,我們班在班會課上聽了由深圳市監察院的監察官阿姨給我們帶來的法制知識講座。聽了以後,我深有感受。

首先,這位監察官阿姨給我們講了一個關於未成年人的犯罪或受害的小故事。這個小故事主要講了:一位13歲的小女孩婷婷,她的爸爸去香港出差,順便給她買了一個嶄新亮麗的手錶,她非常喜歡。第二天,她就把手錶帶去了學校裏。到了課間,她把自己的手錶給每一個同學都看了一遍。她的同桌芳芳非常喜歡這隻手錶。婷婷去上一趟廁所,芳芳想:反正我是她的好朋友給我戴一下無所謂的吧。等婷婷回來後,忘記了手錶這回事,而芳芳又想:反正我是她的好朋友,借我戴一個晚上,她也不會介意的吧。然後,她就把手錶帶回了家。第二天,她也沒有還,後來芳芳乾脆把這當成了是婷婷送她了,於是她永遠也沒有再還給婷婷了。

我認爲,芳芳這麼做是不對的。就算你是婷婷的好朋友,你也不能去偷她的東西呀,不然的話,算什麼好朋友啊!如果你是成年人,你早就因盜竊罪而被警察逮捕了。法律代表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無私的。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這就是法律!

這就是我對此講座的感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