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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部門工作總結 部門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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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部門工作總結 部門工作總結

市委、市政府將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實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援助案件需達到1200件以上,對此,市、縣(區)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視,
一、整合社會資源,構建法援網絡。年以來,我市在全省率先構建縱橫相交的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到10月,在縱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爲龍頭,縣(
市)、區法律援助中心爲骨幹,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爲支點、村屯(社區)法律援助聯絡員爲輔助的四級工作體系已經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內共計11個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個,法律援助聯絡員756名;在橫向上,與市殘聯、婦聯、總工會、老齡委協作組建的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和下崗職工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達到26個,設立軍人軍屬、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員及農民工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29個,橫向援助體系基本覆蓋了弱勢人員集中的主要羣體。據此,縱向到達村屯(社區),橫向涉及各主要弱勢羣體,我市法律援助縱橫相交工作網絡已基本成形。
1、在縱向上規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設,基礎建設和人員建設、提升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確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層,扶助百姓。
2、在橫向上加大社會法律援助資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證法律援助對弱勢羣體的覆蓋範圍。
3、在整體上強化法律援助網絡的管理機制,形成綜合優勢。強化各法律援助機構及人員的管理,以目標管理、監督檢查、考覈獎懲等措施,提高各機構的協作協調能力。同時,進一步發揮各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機制,並將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協調相關機構,營建綜合優勢。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個機構和部門參與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較好地履行了職責,公安、檢察、法院、民政、勞動、建設及工、青、婦、老、殘等部門或社團積極參與、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證和促進了我市法律援助事業的健康發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別與市婦聯、殘聯、總工會、老齡委及勞動局、建設局建立了經常性的工作協調機制,在援助對象確認、協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覈辦法等方面形成了較爲完善的制度和辦法,法律援助的綜合運作局面得到基本體現。
三、加大經費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兩級法律援助經費主要來源於政府投入,殘聯、婦聯有少量的經費補貼,社會資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體制問題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進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經費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撥款數額處於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萬元的法律援助經費不能滿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師辦案補助費因資金問題尚未執行省財政廳和省司法廳的補助標準,在全省處最低標準狀態,從一定意義上挫傷了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同時,經費的嚴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礎建設薄弱,硬件設施落後,影響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發展步伐。從我市所屬縣(市)、區的經費投入而言,各地經費投入不足且極不均衡,城區和個別縣(市)法律援助經費投入極少,甚至無經費,嚴重製約了法律援助業務的開展和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
下一步的工作構想和工作重點:
一是加大各級政府的年度預算資金投入,保證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縣(區)政府應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根據法律援助的實際需求確定經費數額並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