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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處理學生偶發事件“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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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處理學生偶發事件“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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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處理學生偶發事件“十不能”
  
  在日常班務工作中,班主任常常碰到一些棘手的偶發事件。對各違紀偶發事件,如不引起高度重視,或得不到及時處理,對班級管理和學生的教育都不利。
  
  一不能有“偏見”
  
  學生中相當數量的違紀偶發事件發生在後進學生身上。有的是無意識地開玩笑所致;有的是有意識地搬弄是非、擴大矛盾,產生糾紛。面對這些“老面孔”,切不可不分青紅皁白地亂下結論,亂加批評,要努力克服對後進生的“偏見”。
  
  二不能“庇護”
  
  在處理過程中,要克服對某些同學的庇護。比如對“表現一貫較好”的好學生,成績優良的尖子生,班、團幹部及教師、親朋好友的子女,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克服對他們的庇護,努力做到事實面前人人平等。
  
  三不能“主觀”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必須重調查研究,克服主觀片面性。班主任教師切不可根據某些學生的隻言片語和自己的主觀想象處理問題,以致作出錯誤的處理意見。
  
  四不能“急躁”
  
  學生中的偶發事件,有時是十分複雜的。尤其是在高年級學生中,參與的人多,拖延的時間長,涉及面廣(兄弟學校或工廠青工)。有的學生思想複雜,個性特殊,覺悟較低,這就需要班主任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冷處理”,或集中多方力量進行“綜合處理”。急躁是無濟於事的。
  
  五不能“簡單”
  
  幫助學生正確處理已經發生的偶發事件是班主任的職責,務必克服粗暴、簡單、敷衍了事的態度。要藉助處理過程,尋找最佳教育機會。一邊幫助他們妥善處理。一邊引導他們從中吸取教訓,讓事件的處理過程成爲對後進生幫助教育的過程。
  
  六不能“冷淡”
  
  班級出現了違紀偶發事件,是班主任感到“頭疼”的事。有時,處理某一事件需耗費大量精力,但不論什麼情況,對學生中的偶發事件,班主任切不可持冷淡態度,更不可漠不關心,聽之任之。這是一種失責行爲,是師德規範所不容許的。
  
  要愛護關心學生,幫助教育他們克服違紀的現象,杜絕偶發事件發生。
  
  七不能“侮辱”
  
  有的班主任教師對學生中發生的重大偶發事件、很不冷靜,甚至大發雷霆,出現侮辱學生的語言和行爲,這是十分錯誤的。有的甚至面對學生家長出言不遜。低級庸俗的語言只能喪失教師的師德和理性,而無助於事件的處理和對學生的教育。
  
  八不能“打擊”
  
  學生中的違紀現象,有的給班級榮譽帶來不利影響,甚至弄得教師很不光彩。這需要教師具備高尚的道德修養和耐心細緻的作風,切不可把心理上受到的委屈和社會輿論的壓力轉嫁到學生身上,對學生進行諷刺、打擊、挖苦。否則只能導致師生感情的破裂,造成學生心靈的創傷。
  
  九不能“處罰”
  
  學生中偶發事件的發生,也是一種正常現象,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對學生加強思想教育,幫助他們提高素質。各種“處罰”是不容許的。無論是肉體上的罰站、罰跪;還是學習上的罰寫、罰背,或是經濟上的罰繳、罰賠,都是不可取的。
  
  十不能“停課”
  
  在處理過程中,出現難度大、無進展情況時,切不可隨便地採取“停課檢查”,要家長把學生帶回家整治的辦法。可以爭取學校領導和學生家長的共同配合,耐心做好疏導、說服工作,從思想幫助學生提高認識,“停課”辦法不可提倡,也是行之無效的。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是一項經常性工作。我們廣大教育工作者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探討,只要我們具備崇高的師德,滿腔的熱忱,精湛的藝術,學生中各類偶發事件都能得到妥善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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