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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鄉鎮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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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修訂和出臺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管黨治黨的尺子越來越清晰,實現了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鄉鎮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2016鄉鎮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報告

  【2016鄉鎮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報告1】

在縣委的堅強領導和縣紀委的正確指導下,鶴鳴湖鎮黨委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爲抓手,深入推進“兩個責任”,黨風政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將鶴鳴湖鎮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多措並舉,強化責任,深入推進“兩個責任”落實

鶴鳴湖鎮黨委深入貫徹落實《林甸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使“兩個責任”得到了較好的落實。

一是建立健全組織。鎮黨委、紀委始終把“兩個責任”的落實作爲重點工作來抓,成立了鶴鳴湖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紀檢書記任副組長,骨幹科室長爲成員;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分析了我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形勢,研究制定了工作計劃,對工作任務進行分解落實,爲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二是領導示範帶動。進一步完善了《鎮黨委和黨委書記兩個責任清單》和《鎮政府和鎮長兩個責任清單》,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任務和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負的責任,形成了主要領導帶動、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委監督”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鎮黨委書記與村黨支部書記,鎮長與各站所長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了職責和任務,層層轉導壓力。

三是加強廉政教育。召開黨委會和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認真學習了林紀發(2016)11號文件要求及縣紀委十五屆三次全會精神;黨委書記就落實兩個責任進行了專題黨課,紀委書記進行了專題講座,並聽取了各村落實黨委“兩個責任”專題報告,並與村書記簽訂了責任狀;將黨風廉政建設與“兩學一做”教育活動結合起來,通過黨委書記講黨課等形式對村兩委成員和鎮幹部進行了廉政教育,開展了廉政知識考試,使鎮村幹部深受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他們的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和廉政意識。

四是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完善日常監督制度、廉政談話制度、述廉述責制度、警示約談制度、詢問和質詢制度、責任追究制等20多項制度,對鎮村幹部的工作進行了“四風”專項檢查、工作紀律檢查,糾正問題4個,嚴格規範了黨員幹部的日常行爲。

(二)加強監督,嚴格檢查,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問題

一是建立村目標管理考覈辦法。建立完善了村幹部目標管理考覈辦法,採取專項與綜合相結合、階段性與全年相結合、季度定期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覈,並與工資和幹部評價相掛鉤,有效調動了村幹部工作積極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止“四風”問題的反彈和回潮,促進我鎮各項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每週一進行集中,適時對鎮村幹部進行隨機抽查。通過盯住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查責任、盯住重大事項公開情況查自律、盯住平臺工作狀態查作風,全面加強鎮村幹部廉政監督。全年與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1次,與苗頭性傾向或存在違紀問題幹部開展警示談話2人次。

三是切實改變工作作風。建立包村入戶制度,鎮幹部每週至少到村入戶3天,瞭解羣衆所需,幫助農戶協調解決了難題;發放爲民服務手冊,建立監督舉報電話,規範辦公大廳工作秩序。

(三)正風肅紀,實處着力,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利

一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堅持“有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結”的原則,做到深入細緻調查,時刻把羣衆利益擺在首位,切實維護了羣衆的合法利益。今年以來,立案查處黨員幹部1人,有效維護羣衆利益。

二是實施跟蹤問效。拓寬信訪接待渠道,積極促進問題解決。今年,從根本上化解信訪問題2件。

  二、存在問題

一是部分黨員幹部認識不到位。由於受固有思維的影響和制約,少數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還不到位,對糾正“四風”的決心還不夠堅定。

二是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力量不足。受鄉鎮人才結構、人才調轉等因素的影響,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量嚴重不足,工作開展難度較大。

三是工作創新意識不強。個別幹部工作方法單一,工作主動性不強,缺乏創新精神和意識。

  三、下步打算

一是教育培訓不放鬆。要把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始終貫穿於各項工作之中,並與“兩學一做”教育活動有效結合起來。要採取書記講黨課、廉政教育系列培訓、警示教育座談等多種形式,加強鎮村幹部廉政教育,不斷提高鎮村幹部的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和廉政意識。

二是監督檢查不間斷。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晰工作職責任務;採取招錄等辦法,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採取明察暗訪、跟蹤問效等措施,不斷加大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力度,推動我鎮黨風政風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三是落靠責任不打折。要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突出兩個責任落實,通過簽訂責任狀、警示約談等,形成明廉、管廉、問廉的工作機制。認真履職,各負其責;要活化思維,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把涉及百姓利益的事辦好,解決好,維護好。

  【2016鄉鎮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報告2】

2016年以來,湖鎮鎮黨委根據縣委、縣紀委全會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按照“壓實‘兩個責任’、加強紀律建設”的總要求,積極巡視整改,明確責任清單,完善制度機制,深化廉政建設,推進農村基層作風巡查,不斷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現將我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年中自查報告如下:

  一、堅決執行,不折不扣完成巡視整改工作

根據省委巡視組反饋並交辦的關於2011年度、2012年度11個行政村套取糧食綜合直補問題,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上下對接溝通,多次召開書記辦公會及黨政班子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明確由黨委副書記牽頭,紀委、組織、農辦各線領導配合,集中力量攻堅突破,經過多輪的調查取證、談話問詢以及溝通匯報,按要求對11個村進行了責任追究,督促退回此前套取的糧食直補資金60多萬餘元,9名村書記、主任受到紀律處分,按時完成省委巡視交辦的整改任務。

  二、明確責任清單,着力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一)強化主體責任。切實履行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定期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定期研究並帶頭自查責任制落實情況,做到黨風廉政報表與經濟報表、平安報表一起抓。鎮黨委主要負責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作好表率、帶好隊伍,並督促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與各科室、站所、行政村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二)強化監督責任。鎮紀委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積極協助鎮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聚焦突出問題,抓重點不放鬆,突出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黨組織重要決定、各級中心任務、重點項目等方面的執行落實,積極謀劃立項監督,善於運用組織和紀律的手段維護政令暢通,切實增強黨員幹部組織紀律性,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問題,嚴肅查處不講政治規矩、欺瞞組織、對抗組織、侵害集體羣衆利益等行爲。1至6月,共開展各項監督檢查20餘次,其中圍繞“五四三二”中心工作開展專項督查5次,實名通報5起。

(三)強化責任追究。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四風”問題及因“兩個責任”落實不力而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把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三、完善制度機制,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

(一)加強紀律宣教。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把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作爲鎮村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黨政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多次進行專題講課,鎮村兩級切實擔當和落實好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兩項黨內法規納入班子會學習、週一夜學、黨課、黨員學習規劃中,按要求開展兩項黨內法規的學習教育活動及測試。同時,除利用傳統文件、會議、專題活動等宣傳渠道外,還利用短信、“白鴿湖”工作羣、“印象湖鎮”微信公衆號等新媒體傳播廉政視頻、圖片、格言等,努力營造遵規守紀、廉潔自律的良好氛圍。1至6月,共計發送各類網絡信息1.2萬多條(次),受衆2萬餘人(次)。

(二)認真執行廉政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討論決定製度,確保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成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帶頭人。結合湖鎮鎮實際情況,對原有的規章制度重新進行修訂和完善,進一步明確會議、機關值班、外出報告、考勤及請假、公務接待、公務出差、公車使用、外出文印、重大事項請示等九大制度,併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制度執行領導小組,明確了相應的責任追究辦法,確保在全鎮範圍內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辦事的長效機制。認真執行談話背書制度,及時開展任職談話、誡勉談話和信訪談話。按要求開展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如實向黨組織報告說明個人違紀違法情況的專項行動,確保落實到每個黨支部。

(三)深化陽光工程建設。加強對各項紀律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及時通報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同時,對涉及重點項目、重大經費使用、公務支出、幹部任用、評優獎罰等重要事項,利用簡報、微信、短信、公開欄等載體做好公示,主動接受監督。

  四、深化廉政建設,提升湖鎮整體形象

(一)常態開展正風肅紀行動。加大正風肅紀力度,持續開展“酒局”、“牌局”問題的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公車私用、公款旅遊、公款送禮、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出入私人會所或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等違紀問題。對幹部職工作風紀律和“四風”問題開展經常性的明查暗訪,對違紀違規行爲,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1至6月,共查處黨員幹部涉及酒駕、賭博10件次,發現未按規定接待的行政村9個,已按要求落實整改,對兩名主職幹部進行提醒教育談話,對1名主職幹部口頭告誡。

(二)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積極協助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工作,對13個行政村開展專項巡查,針對巡查反饋結果積極開展落實整改,目前已完成對茆頭、地圩、馬報橋、大路等4個村的巡查,按照邊巡查邊整改的要求已逐步開展督查。加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基層農村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村級非生產性開支、農村“三資”管理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好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羣衆不滿意的地方要及時整改。要加強源頭治理,建立涉農部門、基層站所、基層幹部履職情況的督查通報機制,建立健全村級事務權力清單,進一步強化村務監督,遏制村級鋪張浪費等不良行爲。從嚴把控農村三資監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經鎮“三資”中心審覈,1至5月, 39個行政村招待費(工作餐)開支19666元,黨報黨刊費開支82424元,會務費開支301680元,30個行政村招待費零開支。

(三)加強小額工程建設管理。制定完善村級小額工程管理操作辦法,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序和內容,嚴格執行工程備案,強化村級小額工程項目招投標和標後監管,嚴控合同變更,明確小額工程建設項目各環節的要求與責任,嚴防變向操作。1至6月,湖鎮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各類小額工程(農村產權)招投標85個,同比去年的19個增加了347%,進一步規範了小額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管。

(四)保持辦信辦案高壓態勢。全面梳理排查G20期間12起重點涉紀信訪件,黨委專題研究部署班子、科室、工作站三級責任分工和化解包案機制,持續加大涉紀信訪的調處和化解力度。截止6月底,基本化解涉紀信訪件3起,涉紀轉其他信訪件4起。根據“四種形態”的要求,對有輕微違規問題的黨員和幹部及時給予提醒和教育,對涉嫌違法違紀的黨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查處。1至6月,開展各類廉政提醒、誡勉談話22人(次),辦理各類紀檢案件20件,其中自辦案件8件。

  五、深化“三轉”,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

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整體要求,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狠抓紀檢隊伍的素質提升,打造精幹高效的紀檢監察隊伍。加強紀檢幹部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全鎮紀檢監察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總的來看,2016年以來,湖鎮鎮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不斷深入、“四風”問題得到有力遏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序推進,這些都得益於縣委和縣紀委的有力領導,得益於全鎮黨員領導幹部的辛勤努力工作,得益於黨委政府的合力推進和廣大黨員幹部的大力支持。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個別黨員幹部的規矩意識不強,擔當精神不足,爲官不爲情況不同程度存在,依法依規履職不夠;一些重點、敏感崗位和項目領域矛盾多發,個別村存在損害集體和羣衆利益的情況;羣衆利益訴求多樣化,越級訪、重複訪等問題未能根本解決。以上這些問題,需要我們黨委政府在黨風廉政建設過程中,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務實的作風,持之以恆地嚴明紀律、嚴抓四風,嚴格監管、嚴厲問責,爲進一步推進工貿強鎮、文旅名鎮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