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亂收費亂攤派自查報告
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爲,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廉政建設。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亂收費亂攤派自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亂收費亂攤派自查報告1】
根據湘西自治州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關於印發《湘西自治州關於“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州優辦發〔2016〕2號)文件要求,我辦高度重視,召開辦公會議專題部署,明確分管領導負責,責任到相關科室開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自糾。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內容
1、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2、按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對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設費進行“回頭看”。
二、自查情況
對照文件要求,對今年收費項目及執行標準情況進行了“回頭看”,開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糾工作。
1、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人防系統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人防工程及設施毀損賠(補)償費,根據有關文件要求,辦理了收費許可證。我辦當前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爲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人防工程及設施毀損賠(補)償費,至目前爲止,尚未有申請人申請。
2、對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進行了“回頭看”。對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收費項目,按照湘價費〔2007〕87號、湘價費〔2015〕60號、計價格〔2000〕474號、2013年11月26日州長辦公會議精神收費,不隨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爲發生。
3、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我辦將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管理服務事項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和部門網站以及政務中心辦事大廳人防窗口及時向社會公佈於衆,做到依法行政,陽光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4、積極開展效能建設和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評議。每年邀請服務對象、基層單位、人大、政協代表,對我辦在效能建設和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方面提出意見或建議,充分發揮社會的監察作用。
三、自查的結果
人防系統收費項目及標準由省物價局、財政廳覈定,使用票據由州財政部門開據的電腦票據即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發票。通過自查,我辦沒有一起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以外,沒有向服務對象收取過任何其他費用。對未按法律、法規政策執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從8月1日起,州本級審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築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按湘價費〔2015〕60號文件足額徵收,符合國家、省、州規定的免繳、免建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項目、工業生產廠房項目等)除外。
【2016亂收費亂攤派自查報告2】
根據蓮羣組辦字〔2016〕18號文件精神,在委領導的高度重視下,認真組織各股室開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治理自查自糾活動,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內容
按照縣“活動辦”文件要求,我們圍繞以下四項內容開展了自查自糾活動。
1.着力解決巧立名目,超標準、超範圍、超期限收費、罰款,違反規定強行向服務對象搞集資捐助、攤派費用等問題。
2.堅決糾正執法監管部門以罰代管,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罰款,不給或少給票據,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車行爲和捆綁服務。
3.集中治理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行業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
4.集中治理政府有關部門指定各類服務性機構壟斷經營,高額收取諮詢費、認證費、檢驗費、鑑定費、評估費、代辦費,搞借權營生、利益輸送等問題。
二、自查自糾措施與做法
近期我們對照有關規定,根據文件要求,對近年來本單位的收費情況進行了“回頭看”,開展了全面自查自糾。具體做法是:
1、對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收費項目,嚴格依法收費,絕不隨意增加或減少收費的金額;對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再收費。
2、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糾正規範,全面排查行政執法和收費工作質量安全風險,及時處理羣衆反映的問題。
3、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將各項行政執法依據、程序、處罰額度等公佈於衆,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4、積極開展行風評議,向社會公佈監督電話,鼓勵企業和羣衆對亂收費、亂罰款現象進行舉報,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
5、建立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依法行政長效工作機制,有力保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
三、自查自糾結果
縣發改委沒有任何行政收費項目,不存在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不存在不規範、定指標下任務、超標準或截留、挪用等問題;沒有擅自設立項目、標準進行收費、攤派和不嚴格執行處罰程序,隨意進行處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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