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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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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簡易方式抽取日常監管企業,確保順利開展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工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2016年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自查報告

  【2016年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自查報告1】

濰城職能辦函【2016】1號文件下發後,我局高度重視,組織召開了專門的工作會議,進行學習,根據《關於報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自查報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局職能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簡政放權各項規章制度。自2014年6月份以來,我局認真梳理行政審批許可項目,共有行政審批事項6項。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於2015年5月成立審批服務科,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將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行政審批科,行政審批科及其從事行政審批的人員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採取簽訂授權委託書形式,向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首席代表進行充分授權,辦理本單位的行政許可事項。

(二)積極開展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根據行政審批事項的實際情況,我局制定了詳細的各自事中事後監管辦法,使程序進一步明確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監督步驟,規範了事後的督查反饋程序,確保各項行政審批事項規範有序,落到實處。這6項行政審批工作將分別由相應科室、單位進行跟進。

三、制定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度。根據《關於報送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濰城職能辦函【2016】1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簡政放權,制定了《濰城區經信局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建立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大力推廣隨機抽查,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執法檢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科學測算併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既保證了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問題發生。

  【2016年林業局雙隨機一公開自查報告2】

爲規範日常環境監管工作,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和《環保部辦公廳關於在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省環保廳關於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要求,對湘潭縣轄區內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單位和建設項目,不包括核與輻射)開展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現就一季度工作總結如下:

一、雙隨機抽查工作制度 、機制建立情況

成立了以局長劉新玉爲組長的檢查領導小組,通過搖號明確了“雙隨機”抽查對象和執法人員。重點對被抽查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環評、“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二、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一季度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對25%的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抽查,並按照1:10(在編在崗的環境監察人員數量:被抽查單位數量)的比例確定年度被抽查單位數量。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名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環境監察人員開展現場抽查工作時,均現場製作《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並優先使用移動執法設備。發現環境違法行爲時,責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報告並作出處理。一季度共檢查54家企業、出動執法人員187人次,執法車60輛次, 共計完成對9家重點國控單位和45家一般排污單位。現場檢查時共有2家企業存在沒有進行項目驗收工作,1家企業存在未批先建,1家存在超標排放,其餘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爲。

三、工作亮點

全局參與、各股室共同協作完成“雙隨機”抽查。從而實現更加全面細緻的排查企業可能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爲或環境安全隱患。便於及時、準確的提出整改意見或治理措施提升環境執法效能。

四、下步工作重點

一是加強對排污企業特別是存在環境違法企業的監管。

二是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爲一律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