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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民工現狀的調查報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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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農民工權益保障

關於農民工現狀的調查報告

(一)超時勞動情況有所改善

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爲10個月,月從業時間平均爲24.9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爲8.5個小時,均與上年持平。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64.4%,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78.4%,分別比上年下降0.4 和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日工作超過8小時和周工作超過44小時的比重比上年分別下降1.8和0.6個百分點,超時勞動情況改善比較明顯。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2016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爲35.1%,比上年下降1.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重爲38.2%,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重爲31.4%,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三)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2016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數爲236.9萬人,比上年減少38.9萬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爲0.84%,比上年下降0.15個百分點。2013年以來,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均在1%以下,但是年度之間有波動。2013-2015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分別爲1%、0.76%和0.99%。其中,2015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情況反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比2014年提高0.23個百分點。

2016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拖欠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長16.8%。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拖欠11941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長11.7%;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拖欠10518元,比上年增加1851元,增長21.4%。2016年被拖欠的工資總額爲270.9億元,比上年增加0.9億元,增長0.3%;與2015年被拖欠的工資總額增長35.8%相比,拖欠情況出現好轉。

從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看,2016年製造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分別爲0.6%、1.8%、0.2%和0.4%,分別比上年下降0.2、0.2、0.1和0.3個百分點。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上升,2016年爲0.6%,較上年上升0.3個百分點。

  五、進城農民工居住狀況

(一)進城農民工的購房比例提高

在進城農民工中,租房居住的農民工佔62.4%,比上年下降2.4個百分點,其中租賃私房的農民工佔61%,比上年下降1.9個百分點。購房的農民工佔17.8%,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購買商品房的農民工佔16.5%,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單位或僱主提供住房的農民工佔13.4%,比上年下降0.7個百分點。以其他方式解決居住問題的農民工佔6.4%,比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購買保障性住房和租賃公租房的農民工不足3%。

(二)居住困難的進城農民工佔比下降

進城農民工人均住房面積爲19.4平方米,與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積在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難的農民工戶佔6%,比上年下降2.3個百分點;在6-15平方米的農民工戶佔37.4%,在16-25平方米的農民工戶佔25.5%,均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在26-35平方米的農民工戶佔12.6%,在36平方米以上的農民工戶佔18.5%,分別比上年下降1.1和0.9個百分點。

(三)進城農民工居住條件總體有所改善

農民工戶住房配備電冰箱和洗衣機的比重分別爲57.2%和55.4%,分別比上年提高2.9和3.8個百分點;86.5%的農民工戶住房有自來水,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77.9%的農民工戶住房有洗澡設施,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69.6%的農民工戶住房有獨用廁所,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85.5%的農民工戶能上網(計算機或手機),比上年提高7.1個百分點;18.6%的農民工戶擁有汽車(生活和經營用車),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的社會交往有待豐富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進城農民工業餘時間人際交往時,老鄉佔35.2%,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當地朋友佔24.3%,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同事佔22.2%,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其他外來務工人員佔3.1%,比上年下降1.1個百分點;基本不和他人來往佔12.7%,比上年下降1.6個百分點。

進城農民工業餘時間主要是看電視、上網和休息,分別佔45.8%、33.7%和29.1%。其中,選擇上網和休息的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了2.7和0.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文娛體育活動、讀書看報的比重分別爲6.3%和3.7%,分別比上年下降0.8和0.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學習培訓的比重僅爲1.3%,與上年持平。

(二)權益受損選擇法律途徑解決的進城農民工佔比顯著提高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時,62.4%的進城農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的佔28.9%,找本地朋友的佔24.7%,找單位領導或同事的佔11.7%,找工會、婦聯和政府部門的佔6.8%,找社區的佔2.3%。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和找本地朋友幫忙的農民工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0.7、1.1和1.4個百分點。當權益受損時,進城農民工選擇解決途徑依次是:36.8%與對方協商解決,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30.1%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比上年下降4.5個百分點;27.2%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上年提高5.1個百分點。

(三)已就業進城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佔比提高

從對工會組織的知曉情況看,已就業進城農民工中20.8%知道所在企業或單位有工會組織,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59.6%知道所在單位和企業沒有工會組織,19.6%不知道自己所在企業或單位是否有工會組織。在知道自己所在企業或單位有工會組織的農民工中,53.8%的農民工加入了工會,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加入工會的進城農民工佔已就業的進城農民工的比重爲11.2%,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在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中,經常參加工會活動的佔21.3%,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偶爾參加的佔62.1%,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沒參加過的佔16.6%,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