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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緣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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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半生緣》中有許多令後人津津樂道的臺詞,但我覺得寫得最動情的,仍舊是開篇這兩段。擅長寫故事的張愛玲,卻在這本被許多人認爲是其巔峯之作的小說中,一開頭就給人劈頭蓋腦悶頭一棒。

半生緣讀後感

  【篇一】半生緣讀後感

假如我遺忘了愛情有多麼美好,我就會翻開張愛玲的《十八春》,重溫那些喜歡的片段。

最喜歡這本書的前半部,看世鈞和曼楨,一步步地喜歡上,百讀不厭。他們的誤會與分離,就沒怎麼讀,刻意地迴避開了。十八年之後的重逢,也是讀了許多遍。

這是最中國的戀愛。大約,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夠體會它的溫柔敦厚之美了。

沒有看它的電影版《半生緣》。哪怕導演是許鞍華。總覺得黎明版的世鈞,太好看了些,吳倩蓮版的曼楨,面相刻薄了點,都不是想象中應該有的樣子。

按照我的觀點,這兩個演員怕是比寶玉和黛玉更加難選。

總有人問,怎樣纔算真正的愛過?這個衡量標準難找。但《十八春》可以提供一個比較靠譜的答案。

這是他第一次對一個姑娘表示他愛她。他所愛的人剛巧也愛他,這也是第一次。他所愛的人也愛他,想必也是極普通的事情,但是對於身當其境的人,卻好像是千載難逢的巧合。世鈞常常聽見人家說起某人某人怎樣怎樣“鬧戀愛”,但是,不知道爲什麼,別人那些事情從來不使他聯想到他和曼楨。他相信他和曼楨的事情跟別人的都不一樣。跟他自己一生中發生過的一切事情也都不一樣。

答案就是三個字——“不一樣”。雖然做的是爛到不能再爛的俗套,可你由衷地覺得自己這檔子事,跟什麼都不一樣,有意思之極,好似亙古以來人類從未戀愛,兩個人是在創造前所未有的神蹟一樣。倘若低調一點,就是世鈞的版本:你相信你和他(她)的事情跟別人的都不一樣。

我所知道的最動人的情話,也是來自於《十八春》裏曼楨的情書:“世鈞,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永遠等着你的,不管是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一個人。”

雖然,曼楨也未能做到,但只要有過這樣真摯的心思,想要窮盡永遠,也就足夠了吧。

  【篇二】半生緣讀後感

“生命比死更可怕。生命可以變得更糟、更糟,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遇還要糟糕。”想通了的曼楨決定跟鴻才離婚,這時,她的人生已經嚐盡所有最不堪的境遇,絕沒有人想象得到。

故事前三分之一,風平浪靜。曼楨和世鈞,互相剛好都喜歡的人,有自己的小明天憧憬,談婚論嫁時機已到。雖說曼楨家庭情況特殊,還要一人支持大半個家,但在豫瑾眼裏,她卻能夠堅強地表現出一副舉重若輕的姿態。叔惠和翠芝,也是一對有緣人,叔惠好面子,翠芝是嬌嬌的大小姐。豫謹也是年少有成,事業穩紮穩打。大城市小地方的年輕人們,平淡的生活。就連曼潞也好歹嫁了出去,用自身的“幫夫運”讓生活有了不小的轉機,舞女麼,能嫁得有錢人已經很幸運了。曼楨和世鈞都是剛工作的人,能剛好互相喜歡,已經很幸運了麼;叔惠和翠芝,相隔兩地一見如故,已然很幸運了麼。

待他們在社會中前進上一小步,就會遇到大磨難。

曼潞的陰謀在我看來,是她作舞女這件事的一個延續——去做舞女這個選擇是她和家人之間的互相關愛的極端結果,對家人的愛,家人對她的理解,讓她進了“火坑”。這代價她一個人承受不了,可好歹她也習慣了。現在,丈夫鴻才的心如果再跑掉,這個代價可是她所不能承受的了。她已經爲了一個家,特別是妹妹,付出了青春年華,正因爲色衰體弱,她只能硬硬地從妹妹那裏“騙”過來一個活色生香的肉體爲她救急。當了舞女,不是家裏人“沒辦法”一句話和理解就能算了的。

曼潞之後真後悔了嗎?這不重要。曼楨的人生因爲被姐夫強姦而徹底毀滅了嗎?她堅強地熬過了每一次苦難。僅僅因爲這樣一個大變故,她和世鈞的愛情就嘎然而止了嗎?這不是原因。

我覺得是曼楨的單純救了她,這單純不但帶來堅毅,還帶來希望。她是那麼想見世鈞啊,那麼想。可就此一別,誰又能料到,那麼多年,那麼多事過去了。

世鈞和翠芝一起風平浪靜地過活着。翠芝因爲嫁了世鈞這樣一個悶罐子而不幸了嗎?大小姐的生活僅僅因爲平靜得“除了蘋果裏吃出蟲子以外的驚險都沒有”就死水一潭嗎?她是這樣一個孩子氣的女人,世鈞也是那樣孩子氣的傻傻的男人,世鈞根本不在乎她和叔惠的曖昧關係,好像幾乎都完全不知情。如果沒有了世鈞這樣一個悶罐子,翠芝絕對幸福不了。

翠芝幸福的活着,嫁給世鈞,已經是一個大小姐所能想象的最不堪的生活了。

豫瑾死了老婆,不知死活。

最後兩兩相見,淚如雨下。他們爲什麼哭?曼楨和世鈞走進小飯館的包間,曼楨想到,過去在家,世鈞進屋等她一脫大衣,就會過來吻她。如果從最後一次見面的吵架到現在,這中間沒有發生任何事情,沒有隔開這麼久時間,她就能幸福嗎?

我認爲翠芝是幸福的,這幸福一半是因爲世鈞,世鈞並沒有痛失所愛,他被矇在鼓裏。翠芝沒有痛失所愛,她和叔惠在一起絕不會幸福。兩個並沒有痛失所愛的人生活在一起長相廝守。這就是緣。

曼楨是最痛的,她痛失了幾乎所有。但是她挺過來了,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遇還要不堪的境遇都經歷過了,爲了世鈞,她沒有自殺,爲了孩子,她回到鴻才身邊,鴻纔對她仍然不恭不敬,可她還有什麼可失去的?她只是在天天看着鴻才一些令人噁心的小習慣,讓臉上厭惡的表情成爲一種習慣。曼潞的小算盤和母親的委曲求全釀成的大禍也都過去了,還能再糟嗎?

曼楨的不幸被她的堅毅,以及時間沖淡了,衝得淡淡的。她見到世鈞的哭,我想,那裏面惋惜是不多的。世鈞的後悔,也不會變成對自己的無法原諒。

我喜歡張愛玲的大氣,對生離死別的大氣眼光。昨天還耳鬢廝磨的小情人,轉眼遭遇罪惡的磨難幾乎永世不得相見,他們茫然、掙扎,妥協退讓,他們滿懷希望,順其自然,得過且過。他們不知道竟然遭遇了這樣那樣的生活,他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過去。終於,後來他們又相見了,哭又何妨?那份愛變了嗎?就算那愛變成了撕心裂肺的惋惜和悔恨,那還是愛。回不去了又能如何?難道他們回去了,人生就會順風順水一輩子嗎?

生命再是比死可怕,也比死可愛。即便生命變得那麼糟那麼糟,即便每個生命有那麼多無法釋然的事,有那麼多血淋淋的傷痕,活下去的,那份堅強和滄桑,總是美麗的。

  【篇三】半生緣讀後感

我至今感到慶幸的是,五歲的女兒還沒有指着電視或者畫報問---

“媽媽,這是好人還是壞人”?

我不知道該怎樣回答這個問題。

好人,壞人,我覺得我們這些普通的人,一輩子遇到江洋大盜或者聖人的機會都不大,成爲這兩種人的可能性也不大。大多數人都是灰色的人,過着灰色的人生。

張愛玲的這本書書我反覆的看了許多遍,每次都增加了我對這個女人的讚歎。她真是一個參悟了人生與人性的女人,她不做夢。

書中的每個人物都不是完美的,我尤其喜歡她對祝鴻才的描寫,她沒有把這個人描寫成一個十惡不赦的惡棍,在醫院裏那一節,小女孩玩着他的帽子,真正流露出一種人性的.光亮。而曼楨也絕不是一個完全意義上的悲劇人物,她的脆弱和搖擺,缺乏色彩是顯然的。書中的其他人,更是懦弱自私可憐愚蠢的人,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

我有個遠房表姐,結婚兩年就要離婚,他的丈夫綁着雷管威脅她和她孃家人,於是就作罷。他們繼續生活,又生了一個孩子。上個月我去參加她大女兒的婚禮,她坐在那裏,象個小肉墩,又白又胖,她的丈夫是個看上去很年輕頗有江湖氣的男人,對人非常禮貌,特別是女性。

兩人一起經營雜貨店。

我家樓下有個一隻胳膊的男人,經常和老婆帶着外孫在院子裏玩,就是這個男人,曾經和小情人一起摸電門徇情,在最後一剎那,他後悔了,於是他失去了一隻胳膊,情人死了。

好人,壞人?

我舅父的一個員工,經常偷店裏的東西和錢,然後給他的母親買耳朵眼炸糕,甚至偷我舅父的進口藥給母親,他非常開朗愛說笑話,誰都喜歡他。在偷了五百塊錢後就徹底不來上班了。後來聽說他得了精神病,在他母親去世後。

有時候我想,做個真正的壞人倒也好,起碼不會這麼痛苦。

每個人都有理由,每個人都在抱怨,每個人都在憎恨,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最不幸最委屈,每個人都在一個接一個的計劃錯誤的人生,還覺得自己頗爲不凡。

直到有一天,才發現,原來自己的人生就是個不可更改的錯誤,而且多半是自己的選擇。

人生中的很多重大選擇出於於偶然而不是深思熟慮。

也許別人一個無意的眼神就讓你認定他就是你要找的那個人,可結婚第二天就發現自己錯了。

也許你考慮了一個晚上做出了決定,可來到門口看到一個人在那裏了就轉身而去。

別人的好意或惡意,世事的變遷與動盪,人生的偶然與必然,我們身處其中,就象個木偶,賣力的表演着,那命運的線卻掌握在別人手裏。

我們以爲自己所謂的犧牲換來的只是冷漠和嘲笑,我們的青春和善良最終被丟進垃圾堆,我們的人生最終被碾碎。

亦舒說,這世界上真正的壞人是很少的,大多是愚蠢和自私罷了。於是我們就這樣生活在大多數當中,是其中的一份子,不知不覺的,天天在毀滅自己和別人,最後大家都死了,只是早晚而已,誰也不比誰好到哪裏。

人生到了一定地步,就只能道天涼好個秋!

那個滋味啊,不說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