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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廣場的蟋蟀》中學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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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蟋蟀,偶然搭錯了車從康瑆狄格納州鄉下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俞凌偉)。當許多人類歌星、舞星、畫家,藝術家都在爲生存所迫,在廣場街頭賣藝賣唱的時候,不知怎麼,這隻蟋蟀竟然鴻運當頭,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一夜之間成了地鐵車站裏的演奏明星!

《時代廣場的蟋蟀》中學的讀後感

在每天早上八點和下午四點半的地鐵高峯時間裏!他都會在白利尼家的報攤上傾心演奏,演奏的是一曲曲《重歸蘇聯託》歌劇《阿依達》和莫扎特之類的高雅曲目。匆匆趕路的人們不禁駐足傾聽,演唱會每次都是掌聲如潮,蟋蟀主人家的報攤上賣報的份數也成倍數猛增。可就是在蟋蟀的事業達到巔峯時,它卻做出決定,要從此掛弦隱退,迴歸康瑆狄格州的鄉下老家,要過那種雖然不知名卻十分平靜的生活,讀後感《《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俞凌偉)》。

在故鄉涼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兒唱給土撥鼠雉雞,鴨子,野兔和牛蛙聽,還要用歌聲止住狐狸追殺兔子的腳步。好不容易等來了出人頭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裏站穩了腳跟,蟋蟀柴斯特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它怎麼會在事業巔峯之時提出退隱?!如它的朋友—地鐵裏的亨利貓所說,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它就應該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讓它覺得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麼意義呢?自由的快樂和受約束的快樂,何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