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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一百一 列傳第二十六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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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瑀

《新唐書》卷一百一 列傳第二十六

蕭瑀,字時文,後梁明帝子也。九歲,封新安王。國除,以女兄爲隋晉王妃, 故入長安。瑀愛經術,善屬文。性鯁急,鄙遠浮華。嘗以劉孝標《辯命論》詭悖不 經,乃著論非之,以爲:“人稟天地而生而謂之命,至吉凶禍福則系諸人。今一於 命,非先王所以教人者。”通儒柳顧言、諸葛潁嘆曰:“是足針孝標膏肓矣!”

晉王爲太子,授右千牛。即帝位,妃爲後,而瑀浸親寵,頻遷尚衣奉御、檢校 左翊衛鷹揚郎將。感末疾,不呼醫,曰:“天若假吾餘年,因得爲遁階矣!”後聞, 責謂曰:“爾亡國後不安小官,而高爲怪語,罪不測。”瑀復治疾,良已。拜內史 侍郎,數言事忤旨,稍見忌。

帝至雁門,爲突厥所圍,瑀謀曰:“夷俗,可賀敦與兵馬事,況義成公主以帝 女爲之。若走一介使鐫喻,宜不戰而解。又衆商陛下已平突厥,方復事遼東,故怠 不肯戰。願下詔赦高麗,專討突厥,則人自奮矣。”帝從之。既而主詭辭謂突厥, 果解圍去。然帝素意伐遼,又銜瑀以謀擫其機,謂羣臣曰:“突厥何能爲,瑀乘未 解時乃紿恐我!”遂出瑀爲河池郡守。部有鈔賊萬人,吏不制,瑀募勇敢士擊降之, 悉捐貲畜賜有功。又擊走薛舉衆數萬。

高祖入京師,招之,挈郡自歸,授光祿大夫,封宋國公,拜民部尚書。秦王領 右元帥,攻洛陽,署瑀府司馬。武德元年遷內史令,帝委以樞管,內外百務悉關決。 或引升御榻,呼曰蕭郎。瑀自力孜孜,抑過繩違無所憚。上便宜,每見納用。手詔 曰:“得公言,社稷所賴,朕既寶之,故賜黃金一函,公其勿辭。”

是歲,州置七職,秦王爲雍州牧,以瑀爲州都督。詔嘗下中書,未即行,帝讓 其稽,瑀曰:“隋季內史詔敕多違舛,百司不知所承。今朝廷初基,所以安危者系 號令。比承一詔,必覆審,使先後不謬,始得下,此所以稽留也。”帝曰:“若爾, 朕何憂乎?”初,瑀關內田宅悉賜勳家,至是,還給之。瑀盡以分宗族,獨留廟室 奉祠。王世充平,進尚書右僕射。七年,以熒惑犯右執法,避位,不許。久之,遷 左僕射。

貞觀初,房玄齡、杜如晦新得君,事任稍分,瑀不能無少望,乘罅切詆,辭旨 疏躁。太宗怒,廢於家。俄拜特進、太子少師,復爲左僕射,實封六百戶。帝問瑀: “朕欲長保社稷,奈何?”瑀曰:“三代有天下所以能長久者,類封建諸侯以爲籓 屏。秦置守令,二世而絕。漢分王子弟,享國四百年。魏、晉廢之,亡不旋跬。此 封建之有明效也。”帝納之,始議封建。坐與陳叔達忿爭御前不恭,免。歲餘,起 爲晉州都督。入拜太常卿,遷御史大夫,參預朝政。瑀諭議明辯,然不能容人短, 意或偏駁不通,而向法深,房玄齡、魏徵、溫彥博頗裁正之,其言多黜,瑀亦不平。 會玄齡等小過失,瑀即痛劾,不報,由是自失,罷爲太子少傅,加特進,復爲太常 卿。拜河南道巡省大使。九年,復參預政事

帝嘗曰:“武德季,太上皇有廢立議,顧朕挾不賞之功,於昆弟弗見容,瑀於 爾時不可以利怵死懼,社稷臣也。”因賜詩曰:“疾風知勁草,版蕩識誠臣。”又 曰:“公守道耿介,古無以過,然善惡太明,或有時而失。”瑀頓首謝曰:“既蒙 教,又許以忠亮,雖死日,猶生年也。”魏徵曰:“臣有逆衆持法,主恕之以公; 孤特守節,主恕之以介。昔聞其言,乃今見之。使瑀不遇陛下,庸能自保邪?”晉 王爲皇太子,拜太子太保、同中書門下三品。帝曰:“三師,以德導太子者也,禮 不尊,則無所取法。”乃詔:“師入謁,太子出門迎拜,師答拜;每門,讓乃入; 師坐,然後坐;書前後著名,稱惶恐。”瑀素貴,但中狹。每燕見,輒言:“玄齡 輩朋黨盜權,若膠固然,特未反耳。帝曰:“知臣莫若君。朕雖不明,寧頓懵臧否?” 因爲瑀曉解,瑀以帝有所偏信,帝積久亦不平。瑀好浮屠法,間請舍家爲桑門,帝 許之矣,復奏自度不能爲,又足疾不入謁,帝曰:“瑀豈不得其所邪?”乃詔奪爵, 下除商州刺史。未幾,復其封,加特進。卒,年七十四。遺命斂以單衣,無卜日。 詔贈司空、荊州都督,陪葬昭陵。太常諡曰肅,帝以其性忌,改諡貞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