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唐會要 > 唐會要卷二十九

唐會要卷二十九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93W 次

  祥瑞下

唐會要卷二十九

永貞元年八月。荊南進毛龜二。詔曰。朕以所寶爲賢。至如嘉禾神芝。奇禽異獸。蓋虛美也。所以光武形於詔令。春秋不書祥瑞。但準令式。申報有司。不得輒有聞獻。珍禽奇獸。亦宜停進。

元和二年八月。中書門下奏。諸道草木祥瑞。及珍禽異獸等。準永貞元年八月敕。自今以後。宜並停進者。伏以貢獻祥瑞。皆緣臘饗告廟。及元會奏聞。若例停奏進。即恐闕於盛禮。準儀制令。其大瑞即隨表奏聞。中瑞下瑞。申報有司。元日聞奏。自今以後。望準令式。從之。

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龍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來。一鹿引之。羣鹿隨焉。光華不可正視。使畫工就圖之。並嘉禾一函以獻。

九年八月。夏州奏。修城掘得釜大小二百五十四。如新器物。伏以錡釜之用。火化是因。今大軍始集。此物自出。望宣付史館。從之。

十年四月。滑州上言。青龍見於新開河。其年五月。臨碧院使奏。壽昌殿南獲白鹿麑。進之。

十三年八月。鹽鐵使奏。郾城上蔡等三縣。生菽●草。引蔓結實。味甘。人賴爲食。

長慶元年正月二日。有事於南郊。出東省門。日抱珥。五色。宰臣供奉官。並於駕前稱賀。其年六月。鄆州奏。濮州雷澤縣界。有烏巢。因風墜二雛。鵲引而哺之。

其年七月。壽昌殿內槽柱上。產玉芝一莖。長六尺。九月。靈州奏黃河清。從硤口至定遠界。二百五十里見底。

二年五月。有自吐蕃至者。稱隴上自去歲已來。出異獸如猴。而腰尾皆長。色青赤。迅猛。見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漢人則否。

三年二月詔。近日諸道。多奏祥瑞。自今以後。除合準式申奏外。餘一切不得妄有進獻。其年七月。幽州奏。棠李樹兩根並生。相去七寸。連理。其樹去地二尺。合爲一干。向上一體。外分佈枝葉。高一丈三尺。有實二百二十一顆。

四年五月。淄青奏。登州蓬萊山谷間。約四十里。野蠶成繭。其絲可織。

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奏。當管虞鄉縣。有白虎入靈峯觀。瑞應圖雲。白虎。義獸也。一名騶虞。王者德至鳥獸。澤洞幽冥則見。今並圖奏進。

其年。福建進瑞粟一千莖。中書門下奏。伏以陛下勤求治本。澄清化源。不以靈芝白雁爲瑞應。方將時安人和爲嘉祥。宸翰昭宣。睿情斯屬。伏請自今以後祥瑞。俱申有司。更不令進獻。依奏。

四年八月。太原節度使柳公綽奏。雲蔚代三州山谷間。石化爲¥。人取食之。

六年七月。廣州奏。慶雲見。

開成二年十月。陳許蔡界內。野蠶自生桑上。三遍成繭。連綿九十里。百姓收拾。並得抽絲。得絲綿並織成綢絹。

三年五月敕。朕以慈惠恭儉爲休徵。以人和年豐爲上瑞。至於嘉穎連理之祥。飛禽走獸之異。出於郡國。來獻闕庭。虛美推功。非予所尚。歲晏奏陳於清廟。元正列薦於上朝。探討古今。亦無明據。恭惟靈聖。豈俟薦聞。諸道應有三等祥瑞。不得更有聞奏。亦不要申牒所司。其臘饗太廟。及薦獻太清宮。並元日受朝奏祥瑞儀注。並停。

大中二年七月十六日。福建觀察使殷儼進瑞粟十一莖。莖有五六穗。中書門下奏請。今後諸道所有瑞物。俱報有司。不在進獻。從之。

六年九月二日。淮南節度使杜悰奏。海陵高郵兩縣百姓。於官河中。灑出得異米煮食。呼爲聖米。

十一年十二月。舒州吳塘堰。有衆禽成巢。闊七尺。高一丈。而水禽山鳥。鷹隼鸞雀之類。無不馴狎於其中。

幹符三年三月。奉天鎮上言。金龍晝見。自河昇天。

文德元年九月。雲韶殿前。穿井得甘泉。

天佑元年九月二十日。汴州進白兔一。

二年八月。河南府奏。谷水村地內。嘉禾合穗。

  追賞

貞觀十七年十一月。詔曰。天下宜賜酺三日。自漢魏以來。或賜牛酒。牛之爲用。耕稼所資。多有宰殺。深乖惻隱。其男子年七十以上。量給酒米¥。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敕。賜酺合宴。止欲與人同歡。廣爲聚斂。固非取樂之意。今後宴會所作山車旱船。結綵樓閣寶車等。俱是無用之物。並宜禁斷。

開元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敕。百官不須入朝。聽尋勝遊宴。衛尉供帳。太常奏集。光祿造食。自宰臣及供奉官。嗣王。郡王。諸司長官。少卿。少監。少尹。左右丞。侍郎。郎官。御史。朝集使。皆會焉。因下制曰。自春末以來。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遊賞。至十九年二月八日。敕至春末以來。每至假日。宜準去年正月二十九日敕。賜錢造食。任逐遊賞。至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許百僚於城東官亭尋勝。因置檢校尋勝使。以厚其事。至二十五年正月七日赦文。朝廷無事。天下大和。百司每旬節休假。並不須親職事。任追勝爲樂。至天寶十載正月十七日敕。自今以後。非惟旬及節假。百官等曹務無事之後。任追遊宴樂。至十四年三月一日。許常參官分日入朝。尋勝宴樂。二十二年六月敕。自今以後。宜聽五日一辰。盡其歡宴。餘兩日但休假而已。任用當處公廨。不得別更科率。兼有宰殺採捕等。天寶八載正月敕。今朝廷無事。思與百辟同茲宴賞。其中書門下。及百官等。共賜絹二萬匹。其外官取當處官物。量郡大小。及官人多少。節級分賜。至春末以來。每旬日休假。任各追勝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