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宋史 > 《宋史》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宋史》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08W 次

◎律歷六

《宋史》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崇天曆

步交會

交終分:二十八萬八千一百七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二百四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中日:一十三、餘六千四百一十八、秒七百三十八半。

朔差日:二、餘三千三百七十一、秒五千七百二十三。

後限日:一、餘一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千八百六十一半。

望策:十四、餘八千一百四、秒五十。

前限日:十二、餘四千七百三十二、秒九千二百七十七。

交率:一百四十一。

交數:一千七百九十六。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六分。

交象:九十度九十四。

半交:一百八十一度八十八。

陽曆食限:四千二百。

陽曆定法:四百二十。

陰曆食限:七千。

陰曆定法:七百。

推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入交:置天正十一月朔積分,以交終分秒去之,不盡,滿樞法爲日,不滿爲餘秒,即天正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次朔及望入交:因天正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求次朔,以朔差日及餘秒加之;求望,以望策及餘秒加之:滿交終日及餘秒皆去之,即次朔及望加時所入。若以經朔、望小余減之,即各得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定朔夜半入交:因經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朔、望大餘有進退者,亦進退交日,不則因經爲定,各得所求。

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各因前定朔夜半入交,大月加日二,小月加日一,餘皆加八千三百四十二、秒五千七百二十三;若求次日,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及餘秒皆去之,即得次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餘秒。

求朔望加時入交常日:置經朔、望入交泛日及餘秒,以其朔、望入氣朏朒定數,朏減朒加之,即朔、望入交常日及餘秒。

求朔望加時入交定日:置其朔、望入轉朏朒定數,以交率乘之,如交數而一,所得,以朏減朒加入交常日餘,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即朔、望加時入交定日及餘秒。

求月行入陰陽曆:視其朔、望入交定日及餘秒,在中日及餘秒以下者爲月在陽曆;如中日及餘秒已上者,減去之,爲月在陰曆。(凡入交定日,陽初陰末爲交初,陰初陽末爲交中。)

求朔望加時月入陰陽曆積度:置其月入陰陽曆日及餘,(其餘,先以一百乘之,樞法除爲約分。)以九百九乘之,六十八除爲度,不盡,退除爲分,即朔、望加時月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其月在陽曆,即爲入陽曆積度;月在陰曆,即爲入陰曆積度。)

求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置入陰陽曆積度及分,如交象以下爲在少象;已上,覆減半交,餘爲入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以五因之,用減一千一十,餘,以老少象度及分乘之,八十四而一,列於上位;又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如半象以下爲在初限;已上,減去半象,餘爲入末限。置初、末限底及分於上,列半象度及分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四十而一,所得,初限以減,末限以加,上位滿百爲度,不滿爲分,即朔、望加時月去黃道度數及分。

求食定餘:置定朔小余,如半法以下覆加半法,餘爲午前分;已上,減去半法,餘爲午後分。置午前、後分於上,列半法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午前以三萬一千七百七十除,午後以一萬三千八百八十五除之,各爲時差。午前以減、午後以加定朔小余,各爲食定小余。以時差加午前、後分,爲午前、後定分。(其月食,直以定望小余便爲食定小余。)

求日月食甚辰刻:置食定小余,以辰法除之爲辰數,不滿,進一位,刻法除之爲刻,不滿爲刻分。其辰數命子正,算外,即食甚辰、刻及分。

求氣差:置其朔中積,滿二至限去之,餘在一象以下爲在初;已上,覆減二至限,餘爲在末。皆自相乘,進二位,滿二百三十六除之,用減三千五百三十三,爲氣差。以乘距午定分,半晝分而一,所得以減氣差,爲定數。(春分後,交初以減,交中以加;秋分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求刻差:置其朔中積,滿二至限去之,餘,列二至限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滿二百三十六除之,爲刻差以乘距午定分,四因之,樞法而一,爲定數。冬至後食甚在午前,夏至後食甚在午後。交初以加,交中以減。冬至後食甚在午後,夏至後食甚在午前。(交初以加,交中以減。)

求日入食限:置入交定日及餘秒,以氣、刻、時三差定數各加減之,如中日及餘秒以下爲不食;已上者,減去中日及餘秒,如後限以下、前限已上爲入食限;後限以下爲交後分;前限以上覆減中日,餘爲交前分。

求日食分:置入交前後分,如陽曆食限以下者爲陽曆食定分;已上者,覆減一萬一千二百,餘爲陰曆食定分;(不足減者,不食。)各如限陽曆定法而一,爲食之大分,不盡,退除爲小分,半已上爲半強,半以下爲半弱。命大分以十爲限,得日食之分。

求日食泛用分:置朔入陰陽曆食定分,一百約之,在陽曆者列入十四於下,在陰曆者列一百四十於下,各以上減下,餘以乘上,進二位,陽曆以一百八十五除,陰曆以五百一十四除,各爲日食泛用分。

求月入食限:視月入陰陽曆日及餘,如後限以下爲交後分;前限已上覆減中日,爲交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