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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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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義

《宋史》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李璘(甄婆兒) 徐承珪 劉孝忠 呂升(王翰) 羅居通(黃德輿) 齊得一 李罕澄 邢神留(沈正) 許祚(李琳等) 胡仲堯(仲容) 陳兢 洪文撫 易延慶 董道明 郭琮(畢贊) 顧忻(李瓊) 朱泰 成象 陳思道 方綱 龐天祐 劉斌 樊景溫(榮恕旻) 祁暐 何保之 李玭 侯義 王光濟(李祚等) 江白 裘承詢(孫浦等) 常真(子晏 王洤等) 杜誼 姚宗明 鄧中和 毛安輿李訪 朱壽昌 侯可 申積中 郝戭 支漸 鄧宗古 沈宣 蘇慶文(臺亨)仰忻 趙伯深 彭瑜 毛洵(李籌 楊芾) 楊慶 陳宗 郭義 申世寧 苟與齡 王珠 顏詡 張伯威 蔡定 鄭綺(鮑宗巖附)

冠冕百行莫大於孝,範防百爲莫大於義。先王興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興義以教民睦,民用不爭。率天下而由孝義,非履信思順之世乎。太祖、太宗以來,子有復父仇而殺人者,壯而釋之;刲股割肝,鹹見褒賞;至於數世同居,輒復其家。一百餘年,孝義所感,醴泉、甘露、芝草、異木之瑞,史不絕書,宋之教化有足觀者矣。作《孝義傳》。

李璘,瀛州河間人。晉開運末,契丹犯邊,有陳友者乘亂殺璘父及家屬三人。乾德初,璘隸殿前散祗候,友爲軍小校,相遇於京師寶積坊北,璘手刃殺友而不遁去,自言復父仇,案鞫得實,太祖壯而釋之。

雍熙中,又有京兆鄠縣民甄婆兒,母劉與同里人董知政忿競,知政擊殺劉氏。婆兒始十歲,妹方襁褓,託鄰人張氏乳養。婆兒避仇,徙居赦村,後數年稍長大,念母爲知政所殺,又念其妹寄張氏,與兄課兒同詣張氏求見妹,張氏拒之,不得見。婆兒憤怒悲泣,謂兄曰:"我母爲人所殺,妹流寄他姓,大仇不報,何用生爲!"時方寒食,具酒餚詣母墳慟哭,歸取條桑斧置袖中,往見知政。知政方與小兒戲,婆兒出其後,以斧斫其腦殺之。有司以其事上請,太宗嘉其能復母仇,特貸焉。

徐承珪,萊州掖人。幼失父母,與兄弟三人及其族三十口同甘藜藿,衣服相讓,歷四十年不改其操。所居崇善鄉緝俗裏,木連理,瓜瓠異蔓同實,州以聞。乾德元年,詔改鄉名義感,里名和順。承珪嘗爲贊皇令。

劉孝忠,幷州太原人。母病經三年,孝忠割股肉、斷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劇,孝忠然火掌中,代母受痛。母尋愈。後數歲母死,孝忠傭爲富家奴,得錢以葬。富家知其孝行,養爲己子。後養父兩目失明,孝忠爲舐之,經七日復能視。以親故,事佛謹,嘗於像前割雙股肉,注油創中,然燈一晝夜。劉鈞聞而召見,給以衣服、錢帛、銀鞍勒馬,署宣陵副使。開寶二年,太祖親征太原,召見慰諭。

呂升,萊州人。父權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父復能視而升不死。冀州南宮人王翰,母喪明,翰自抉右目睛補之,母目明如故。淳化中,並下詔賜粟帛。

羅居通,益州成都人。母死,廬墓三年,有甘露降墳樹,芝草生其旁。開寶四年,長吏以聞,詔以居通爲延長主簿。

大中祥符初,資州人黃德輿葬父母,負土成墳,甘泉涌其側,降詔旌表。

齊得一,密州諸城人。幼嗜學,及長,能讀《五經》,善於教授鄉里。士大夫子弟不遠百里,皆就之肄業焉。晉末,皇甫暉爲密州防禦使,得一父爲客將。及暉叛歸淮南,屢率衆剽劫於故郡,民之牛羊犬豕悉取以犒士卒,得一之家被略殆盡。后王萬敢爲防禦使,性貪暴,執鄉民十八家,責其嘗以牛酒饋賊,盡殺之而取其資產,得一親屬死者十餘人,唯得一與兄脫身獲免。明年詣闕上訴,朝廷遣使按鞫之得實,萬敢削官,判官胡轍輒坐死。得一乃歸鄉里,布衣蔬食,不樂仕進。開寶中,詔郡國舉廉退孝悌之士,本郡即以得一應詔。至闕,策試中選,授章丘主簿。

李罕澄,冀州阜城人也,七世同居。漢乾祐三年,詔改鄉里名及旌其門閭。太平興國六年,長吏以漢所賜詔書來上,復旌表之。

刑神留,深州陸澤人。父超,逋官租,里胥督租,與超鬥,超歐里胥死。神留年十六,詣吏求代父死。州以聞,特詔減死,賜里胥家萬錢爲棺斂具。

端拱初,泰州海陵人沈正父爲屯田院衙官,兇暴無賴,使酒毆平人死,正中塗見,父恐懾,述其故,正即號呼褫衣,就毆其屍。巡警者捕送官,獄具,怡然就死,聞者悲之。

許祚,江州德化人。八世同居,長幼七百八十一口。太平興國七年,旌其門閭。淳化二年,本州言祚家春夏常乏食,詔歲貸米千斛。

又有信州李琳十五世同居,貝州田祚、京兆惠從順十世同居,廬州趙廣、順安軍鄭彥圭、信州俞雋八世同居,陝州張文裕六世同居,襄州張巨源、劉芳、潭州瞿景鴻、溫州陳偘、江陵褚彥逢五世同居,徐州彭程四世同居,皆賜詔旌表門閭。巨源素習法律,太平興國五年,賜明法及第。芳淳化四年來賀壽寧節,賜進士出身。偘事母至孝,賜其母粟帛。彥逢兄弟五人皆年七十餘,至道元年,轉運使表其事,詔補彥逢教練使。

胡仲堯,洪州奉新人。累世聚居,至數百口。構學舍於華林山別墅,聚書萬卷,大設廚廩,以延四方遊學之士。南唐李煜時嘗授寺丞。雍熙二年,詔旌其門閭。仲堯詣闕謝恩,賜白金器二百兩。淳化中,州境旱歉,仲堯發廩減市直以振饑民,又以私財造南津橋。太宗嘉之,除本州助教,許每歲以香稻時果貢於內東門。五年,遣弟仲容來賀壽寧節。召見仲容,特授試校書郎,賜袍笏犀帶,又以御書賜之。公卿多賦詩稱美。仲堯稍遷國子監主簿,致仕,卒。

仲容字咸和,鹹平三年,復至闕貢土物,改大理評事,屢被賜齎。仲容建本縣孔子廟,頗爲宏敞。後遷光祿丞致仕,天禧中,特賜緋魚。卒,年七十九。以弟之子用訥爲後,試校書郎。仲容弟克順,端拱二年進士,至都官員外郎、三司戶部判官。仲容子用之洎從子用莊、用舟,並進士及第。

陳兢,江州德安人,陳宜都王叔明之後。叔明五世孫兼,唐右補闕。兼生京,祕書少監、集賢院學士,無子,以從子褒爲嗣,褒至鹽官令。褒生灌,高安丞。灌孫伯宣,避難泉州,與馬總善注司馬遷《史記》行於世;後遊廬山,因居德安,嘗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順初卒。伯宣子崇爲江州長史,益置田園,爲家法戒子孫,擇羣從掌其事,建書堂教誨之。僖宗時嘗詔旌其門,南唐又爲立義門,免其徭役。崇子袞,江州司戶。袞子昉,試奉禮郎。

昉家十三世同居,長幼七百口,不畜僕妾,上下姻睦,人無間言。每食,必羣坐廣堂,未成人者別爲一席。有犬百餘,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羣犬亦皆不食。建書樓於別墅,延四方之士,肄業者多依焉。鄉里率化,爭訟稀少。開寶初,平江南,知州張齊上請仍舊免其徭役,從之。昉弟之子鴻。太平興國七年,江南轉運使張齊賢又奏免雜科。兢即鴻之弟。淳化元年,知州康戩又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詔本州每歲貸粟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