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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四年級作文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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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四年級作文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四年級作文錦集十篇

四年級作文 篇1

生活中處處有語文,它就像一個百寶箱,裏面裝着數不清的奧祕和樂趣。在我們美好的生活中,早已離不開這個百寶箱,是它,讓我懂得了什麼叫助人爲樂,體會到了助人爲樂的快樂。

那是一個風和日麗的早晨,我獨自散步在幽靜的小巷裏。忽然,在街角轉彎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家小店,旁邊立着一塊招牌,上面寫着“豆漿,油調”。我深感疑惑:豆漿怎麼會是油調的呀?再看看小店,裏面根本就沒有半個客人。於是,我帶着疑問,走進小店,問老闆:“阿姨,這裏怎麼沒有客人啊?”

只見她嘆了一口氣,說道:“我也不知道,自從立了這塊牌子,就再也沒有客人來了。哎!”

“你們這裏的豆漿是油調的,客人當然不會來了!”

老闆一聽,眉頭頓時擰成了疙瘩:“你別胡說!我這兒的豆漿怎麼會是油調的呢?”

“但是,這塊牌子上面寫的明明就是‘油調’啊。”

“我寫的是‘油條’,不是‘油調’。”

“您的意思是……在油鍋裏炸的油條?”

“嗯!”

“哎呀!怪不得,原來是‘油條’啊。”我對老闆說,“阿姨,您的招牌寫錯了,客人才不會來的……不然,我幫您改改吧!”

老闆聽了,高興地拿出了一張紙,我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寫下了“豆漿、油條”四個大字。

把招牌擺在門口,路人一見,馬上就走進了小店,對老闆說:“給我來碗豆漿!”老闆一聽,邊盛豆漿邊對我說:“你真是一個好孩子!幫了我這樣一個大忙,我該怎麼謝你呢?”我笑了笑,回答:“不用了!這是我應該做的!”

再次踏上清幽的小巷,深感愜意。

啊,語文,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今後,我要再次與你攜手助人!

四年級作文 篇2

今天是農曆20xx年2月初2,是我終生難忘的日子,因爲,今天,我當上了班長!

上午第二節課時,班主任劉老師說,我們班要另選一個班長,說原來的班長愛說話,不稱職,要撤掉。問我們在座的有誰願意當,就舉手自告奮勇推薦自己。這時,全班同學靜悄悄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沒人舉手。我的心砰砰跳,當班長可一直是我的夢想啊!記得上二年級的時候,我就這麼想過,還在家中的小四方桌上寫下了我的座右銘:我想當班長。那是我的一個祕密。這個小祕密後來還是被媽媽發現了,她鼓勵我說: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這是拿破崙的名言,你想當班長,說明你有上進心,是好事,何必怕人笑話你呢?從此,我暗暗下了決心:我一定要當上班長!

機會終於來了,我再環顧全班的同學,他們有的在竊竊私語,有的當這事跟他毫不相干,有的躍躍欲試,我看見佘運銀的手一會兒舉,一會兒放下,舉得很低,好像很害怕的樣子。於是,我鼓起勇氣,高高的舉起了我的右手!劉老師高興的笑着說:“好,就沈逸郎同學,大家願意他當班長嗎?”同學們異口同聲的喊道:“願意。”我的心撲通撲通跳,我好激動啊,一會兒我又聽見了全班同學如潮的掌聲

下課的時候,好多小朋友圍着我,嘰嘰喳喳的說個不停,他們邀我做遊戲,玩“馱人戰鬥”,以前他們沒人願意揹我,嫌我太重,今天,他們一個個主動要求揹着我去和對方“作戰”。有個調皮蛋,給我一塊錢,可能是想巴結我吧,我沒要。嘿,當班長的感覺真好呢。

中午放學回家,我一路飛奔,把這喜訊告訴了媽媽。媽媽也高興極了。我對媽媽說,以後我可以報仇了,以前我說話,原來的班長總記我的名字,現在我可以記他的名字了。媽媽卻批評了我,說:“當班長是你憑實力爭取的,你要帶頭做全班同學的表率,當班長更不能用來報仇什麼的,人家記你名字,那算什麼仇呀,那是你確實錯了,錯了就要改正,我希望你做一個受人尊重的好班幹。”我點點頭。

我問媽媽,老師讓我當班長,是不是你送了禮呀?媽媽說沒有,開年還沒上過老師的門呢,報到也是你自己去的呀。我一想,就打消了疑慮。

我對媽媽說,我想發個短信爸爸,告訴他這個喜訊,順便罵他幾句。媽媽嚴厲批評了我,說:“你不能這樣做,你以前偷偷摸摸發短信我早知道了。你再這樣,我不饒你。你直接打電話告訴他,讓他分享你的喜悅吧。”我纔不想打呢,我根本不想跟他說話,不想聽到他的聲音。哼,他不仁我就不義。

沈正元,我不想叫你爸爸了,我恨你!恨你,恨你讓我失去了父愛!恨你讓我失去了完整的家!你等着後悔吧,你拋棄了我,我一定要更優秀。十天之前,我就在家裏的牆壁上寫下誓言:自古英雄出少年。我長大瞭如果做不成英雄,我一定要做個堂堂正正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你等着瞧吧。

所有的夢想我都要一一去實現,現在我最大的夢想就是把班長當好!

四年級作文 篇3

今天,我要和華政姐姐一起去參加大腳小腳的活動去大觀山採楊梅。所以,我早上很早就起牀,第一件事,就是洗臉吃早飯,第二件事就是穿上雨披到華政姐姐家去叫她。說也巧,華政姐姐已經出門來迎接我了,於是,我們一起出發到集合的地點,這時,我們看見了一輛綠色的車子,就這樣,我們被帶到了大觀山。

到了大觀山,我們和大腳小腳們一起去採摘楊梅。想到馬上就要摘到新鮮可口的楊梅,我的口水不停地流着。山上的楊梅有很多種:有大紅的,青的,同時也有許多炭梅,我們拿着袋子就往山上走,走到半山腰,就看見顯眼的梅林,在市場上賣的楊梅也沒有比這些天然的楊梅好不了多少。

我和華政姐姐一起拿了一個袋子,在採摘楊梅的過程中,我們還拿了樹枝,把長在樹上很高處的炭梅打下來,然後用袋子接住,但這必竟是我們的願望,用樹枝打是很難打下來的,所以,我們只能爬到高處去找炭梅。有一位家長,她爲了採到更多的楊梅,還拿了一個籃子呢!

這時這裏採摘楊梅的人一溜煙就不見了,於是,我們趕緊下了山到了集合的地點。就這樣,我們順利地採摘了楊梅。

四年級作文 篇4

放學後,絢爛的晚霞染紅了西邊的天空,天空下面是一片空地,現在,一場精彩的足球賽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着。

瞧!球門前半蹲着的那個守門員,就是我哥哥!

他威風凜凜地守在球門前。半蹲着身子,兩手搭在膝蓋上,擡着頭,聚精會神地看着前方,關注着場上的形勢,以免自己疏忽了哪一個滾到自己的球門裏,並且,他還要蓋住他那厚厚的繃帶,讓對方覺得他是一個沒有弱點的守門員。他這樣的帶着傷的守門員,他可真是我的榜樣啊!

來看比賽的人很多,有路過的人,也有特地來看的,還有哥哥帶着妹妹來看的。他們都深深地被這場比賽吸引住了。要說最顯眼的,就要說那位穿西裝革履的叔叔了,他說他是專程來看比賽的。你看看他面帶微笑,對小球員們的表現十分讚賞。有時他還會指點一下球員,儼然是個經驗豐富的教練。

這時,對方球員把球向哥哥這邊踢來,球的速度像離弦的箭一樣,我忍不住替哥哥捏把汗。可是哥哥並沒有退縮,他熟練地一撲,就將球撲出了門外,化險爲夷。

我不禁深深地呼出了一口長氣,但是,我還是擔心哥哥腳上的傷會影響他的比賽

比賽已接近尾聲,球場上拼搶得更激烈了,觀衆的叫好聲不絕與耳。看!哥哥又一次將球撲出去了,球滾到自己隊友腳下。幾個人密切配合,將戰線壓到了對方的禁區。射門!球進了!場上,場下的歡呼聲響成一片。我也高興地握緊了拳頭,爲他加油。

夕陽隱沒在天邊,只留下幾絲紅暈,就像孩子們興奮的臉蛋。北風呼呼地颳着,可是每個人心裏都是暖洋洋的……

四年級作文 篇5

有個女孩,她叫——“稚”。

稚來自於一個你我不知道的小鎮。值此一生,我就只見過稚一面——在依稀的夢中 。八個小時內,我們就完全瞭解了對方。因爲每分每秒,我們都心心相動。稚家正對着我家,我卻忘了我家在哪。

稚十歲那年,父親狠心地拋下了她們母女倆,躲到了一個她們都尋覓不到的地方。從稚開始記事起,謾罵就已是父母之間唯一的溝通方式。稚則被無端端地夾在中間,成了被父母間各自發泄的出氣筒。後來當稚向我提及這段往事時,淚在晴空中嘩嘩地落。

稚討厭自己的父親。在稚看來,父親是一個毫無道德感可言的人。父親經常辱罵、毆打母親。稚有戀母情結,心疼母親,想要母愛,卻總被母親嫌這嫌那。母親認爲稚就是累贅一個,因爲稚的出生,所以丈夫才討厭自己。

時間又匆匆過了八年,稚的母親也離開了人世。現在在這世間,就只剩下稚這孤獨的一人。稚雖有爺爺奶奶,不過早就忘了他們的存在,因爲這爺爺奶奶,在面對父親朝母親和稚下狠手時,從來都沒有擺出想要干預的姿態。

母親的離去,讓稚悲痛不已。稚在這世間唯一的牽掛沒了,稚也就變成了無根的浮萍。這浮萍它飄呀飄呀,卻總找不到依靠。稚想去一個無人願意造訪的地方安靜一下,清空一下思緒,在此世界偏僻之隅,只有稚和稚的影子,以及大方到可以略微施捨點食物的當地人存在。必須與世隔絕,才能讓這個世界找不到稚,稚也找不到這個世界。

稚想起了撒哈拉,這藍色星球上最大的沙漠。無邊的沙丘就是天然的屏障,足將人拒於千里之外。寸草不生,正如稚此刻低落至谷底的心情。浩瀚無邊,空虛無盡,卻又爲沙粒所填滿。那裏的某些地帶,仍處於“盤古開天地”的蠻荒時期,那裏的人純真樸實,沒有心機,不會打外人的主意。

於是稚賣掉了母親留給自己的房子,揮別了朋友,買了從廣州到北非的機票,踏上了那段遙遠異鄉的旅程。

當飛機徐徐升空後,稚又竟心生絲絲留戀。腳下這片土地,既是生養稚的地方,又是稚的傷心地。愛恨交加。

在飛機上,稚多少有些擔憂。畢竟北非那塊神祕而又陌生的大地,不知道會因爲語言的隔閡、文化上的差異,而給自己帶來什麼。稚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當地的菜餚,不致吃後吐得一塌糊塗,令場面難堪。同時,稚又滿懷期待,希望能夠在那裏,在那個星月之鄉,可以將迷茫的自我拯救。

稚手上戴着的金手鐲,是媽媽臨行前留給她的。它曾是媽媽出嫁時,外婆給的嫁妝。在祖輩看來,金銀首飾能夠驅邪避災。因此媽媽也希望這個手鐲,能夠保得稚一生平安。

飛機到達停機坪後,已是正午時分。機場的過道里,稚看到了上方她根本就看不懂的指向牌。與稚擦肩而過的人們,說着稚根本就聽不懂的語言。本地男人頭上戴着頭巾,女人們則用面紗將臉嚴實裹住,只剩下一雙雙皎潔的眼睛露在外邊。僅只一瞬,稚就迅速感受到了文化上的巨大差異。

飛機場外,陽光炙熱有如火烤。稚搭乘的士到了一個沙漠的入口。她等了一下,碰上了一個正欲進入沙漠的駱駝商隊。稚塞給他們一張紙條,上面用生硬的阿拉伯文寫着——“請帶我到沙漠裏一走。謝謝!”

那張紙條,是稚找一個略通阿拉伯文的朋友寫的。當初找朋友寫這張紙條的時候,朋友百般不肯。朋友勸道:“那地方你人生地不熟的,出了事怎麼辦?雖然你父母已經不在了,但我想他們若在天有靈的話,還是希望你這一生都能夠少些風浪。”可稚還是嘴硬堅持要去,說了一大堆必去的理由來搪塞,什麼“那個地方的風景超美,人又樸素。”這些淨不沾邊的話。朋友自知留不住稚,不管自己寫還是不寫,稚都一樣會去。寫,表明支持;不寫,留住空氣。索性就寫了給稚。朋友最後對稚說:“你既然一定要去,我也攔不住,但希望你在身居異鄉時,能夠小心爲上。我見多了世態炎涼,希望你能夠避免。”稚對此表示非常感激。

商隊的領隊看了一下稚,就試着用簡單的阿拉伯語同稚溝通,但稚一個詞都沒聽懂。稚覺得對方一定是在伸手向自己要錢,便掏出了一些錢給領隊。領隊在接受後,好像還想再表達些什麼,最終卻還是沒有開口,而是讓稚坐上了其中的一頭駱駝。

商隊繼續往沙漠裏走着。越往沙漠裏走,氣溫就越熱得叫人難受。稚艱難地忍受着,就像小魚被放入熱鍋裏面煎,剛開始的時候,還能夠蹦躂個兩下,但很快連蹦躂的勁都沒有了。但沙丘的美仍舊不改,它延綿沒有邊界,它在輕聲細語下低吟。生機在這裏匱乏,沙子是這裏的一切。

傍晚時分,商隊停了下來。稚分到了兩個饢,外加一點調料,這是商隊唯一的主食。稚不怎麼吃得習慣,嘴裏除了那種幹吧吧的感覺,和調料稀奇古怪的味道外,別的就什麼都沒有了。月色正美,人們圍坐在一起吹噓。儘管稚側耳傾聽,但還是什麼都沒聽懂。

沙漠的夜,美得出奇,因爲它不受城裏燈光的煩擾,天空明淨,銀河可被看得一清二楚。稚從未像現在這樣癡迷於天上的星星。或許稚的母親,就已經化成了其中的一顆,在天空中默默地看着她。

每一顆星星都看似那麼遠,高懸在天;每一顆星星又看似那麼近,彷彿伸手可及。當稚忘情地看着掛滿天空的這些星星時,她明白了人生中許多的追求,其實都沒有多大存在的意義。即便擁有再多的財富,與想要獲得安寧的原始渴望相比,仍然渺小無比。與其在城市忙碌地工作,數着銀行裏存款的位數,不如成爲一介不受束縛的野夫,過着自給自足的生活,想樂呵的時候,可以釣魚、登高、觀星,也可以牧養肥嘟嘟的綿羊。

沙漠的白天,非常酷熱,晚上就清涼了很多,甚至會有一絲冷意,隨風飄至,散落肌膚。總體而言,沙漠裏的頭一夜,稚睡得還算舒服。

第二天一大早,在簡單的收拾與進食後,商隊又開始了嶄新一天的行程。早上的氣溫恰好,不冷不熱,因此隊伍快步前行。但沒過多久,天氣又變得酷熱起來,大家再次顯得無精打采。幸好,稚已經對沙漠的暑熱,經過一天之後,有了最起碼的適應。

從昨天直到現在,稚只見有一隊人馬與自己擦肩而過。稚不得不把自己的命運,和商隊緊密聯繫。稚開始越來越多地信賴他們,並在他們互相之間的招呼中,知道了大多數成員的名字。比如商隊的領隊,叫“阿卜杜拉”,爲稚牽駱駝的小男孩,叫“法赫魯”,還有一個圓頭肥耳的大胖子,叫“馬爾萬”,等等......。

商隊又在路上走了十天。

在這十天裏,偶見綠洲。只要碰上綠洲,商隊都會進去,和當地人做些買賣,補給一下水源和食品。稍作休整,就又開始重新上路。

經過長時間的杳無人煙、生靈絕滅之後,終於見到了綠意盎然的村莊,而且是稚頭一回見到綠洲,稚很是高興。稚到處去走,到處去看,綠洲裏一切都讓稚充滿了好奇。同時,綠洲裏的人們也都好奇地圍着稚看,黑頭髮、黃皮膚的稚,有着與他們極爲不同的外表。小孩們更是興奮,都紛紛跑過來和稚打招呼。他們想很想知道稚這個外國人爲什麼要來這裏。有些人嘗試同稚說話,但很快發現稚根本就聽不懂。

有個小女孩拿了個刺角瓜給稚,示意叫稚嘗一下。第一次看到刺角瓜的外形,就着實把稚嚇了一跳。刺角瓜表面看上去有點像刺蝟,瓜皮有着一粒粒的突起,外表確實怪異。但稚還是剝開了稚角瓜的外皮,咬了一口試吃。刺角瓜的味道很普通,水水地像黃瓜那樣的口感,但至少能夠消渴。稚點頭向小女孩表示謝意。

商隊繼續往前走着。已經有十來天了。某個早上,快到正午的樣子,突然有一大夥人從旁邊的沙丘中冒了出來,快速衝向商隊。商隊的領隊知道遇上了搶匪,便通知大家各自逃命。爲稚牽駱駝的小男孩,拔腳就跑,把稚甩在身後。稚不會駕馭駱駝,又不敢從高高的駱駝背上跳下。眼看搶匪已經到了跟前,下駱駝已是無用,只能呆在原地,接受命運的審判。

搶匪裏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個身高約兩米的大個,在人羣中格外顯眼,其他人不過都只到他肩膀而已。看他指揮其他搶匪的樣子,便知道他是搶匪的頭目。搶匪一夥走到了稚的跟前,頭目叫他們中的一個留下,其他人隨他一起去追趕那些商隊。

留下來的那個搶匪,是了身材消瘦的年輕人。他叫駱駝跪在地上,讓稚從駱駝背上下來。他將稚打量了一番,卻沒有搜稚的身,反倒給稚留下了一瓶水和幾個饢,伸手示意讓稚往他所指的方向走。在稚看來,這是搶匪心不算太壞,他看稚一個外國人來到這裏並不容易,搶完稚的東西,等於讓稚自生自滅。但年輕人還是牽走了稚騎的駱駝,他總得有個交差。

而如果是別的搶匪留下來,估計就不是這個結果了。

稚不敢再朝原來的路走,害怕這些追趕商隊的搶匪再次回來,對她洗劫一空。

稚就這樣,偏離了商隊原來的路線,進入了未知的、孤獨的行程中。炎熱的天氣,很快就會叫人喉嚨乾渴,但稚又不敢大口大口地喝水,因爲她不知道自己還要多久才能碰上綠洲。也許很快,也許幾天,也許水用完、食物吃盡都碰不到,而渴死、餓死在這淒涼的沙漠裏,成爲客居異鄉的鬼。

稚獨自在沙漠裏走了兩天,可連綠洲的影子都沒有碰到。最後一滴水已經喝完,最後一口饢也已經吃盡。終於在這天的某一時刻,體力不支的稚暈了過去。

稚醒來時,發現自己正躺在牀上,周圍一張張陌生的面孔在圍着她。在他們的眼中,不難看出的是友善與好奇。他們給稚水喝,又給稚東西吃。稚對此非常感動,眼淚嘩啦啦地下落。他們嘗試與稚進行一些簡單的溝通。稚從他們的手勢可以看出,他們問稚從哪裏來。稚指向了遠方。但遠方是哪裏,大夥搞不懂。

稚就在這家住了下來。稚隨後知道,這家的男主人叫“扎伊德”,女主人叫“米撒”,他們有個12歲的女兒,叫“法麗達”。這家人對稚非常友好,把稚當成自家人來看待。法麗達很喜歡與稚一起玩,總是帶稚到處走。

這片綠洲,完全符合稚最初的期望,它非常原始——沒有電視,沒有收音機,沒有手機,沒有現代文明世界裏新生的一切。在這裏,日常所需的一切都靠自給自足來解決。

部落裏的男女老幼,是不穿上衣的,只用一塊布把下半身給圍着。因此稚這身打扮,被許多洲內人當成是怪人看待。米撒見此,就微笑地扯了扯稚身上的衣服,示意她脫掉,好入鄉隨俗。稚剛開始還覺得有些不太習慣,但見大家都已這樣,脫了也沒多大關係,就不再穿上衣了。

兩三個月後,稚基本上可以聽懂洲里人平常所說的話,也能夠進行一些最基本的溝通。稚每天都與米撒一家人勞作,種植些莊稼。稚也慢慢遺忘掉了自己原本所從屬的世界,現在這個小小的綠洲,就成了她生命的全部。稚非常享受在綠洲裏的生活,無憂無慮,還有美麗的沙漠作陪。

半年後,稚已經可以流暢地同本地人溝通了。稚告訴大家,自己來自中國,來的原因,是因爲父母雙亡,使得心情低落,因此想出來散一散心。

一個洲里人就問稚:“要散心,爲什麼要來這裏?這麼遙遠的地方。”

稚回答道:“因爲遙遠,因爲沙漠,因爲異國,因爲神祕,所以纔來這裏。”

“你的家鄉是什麼樣子的?”米撒問道。大家好像都突然來了興趣,想聽聽稚怎麼說。

“我的家鄉被青山環繞,那裏綠水常流。夏天的時候,暴風驟雨時常造訪;冬天的時候,冰雪將樹枝凍結。”稚動情地形容。

這些對於世代居住在綠洲裏的人而言,無異於天方夜譚,根本無法想象。沙漠裏的原住民們,長期活動的區域,不過就是一塊綠洲而已。綠洲之外,生靈絕滅,就連蒼蠅、蚊子都找不到一隻。到處青山環繞,這相當於多少個綠洲這麼大呀?雨更是極度奢侈,在綠洲裏生活了大半輩子的老人們,一生就只見過那麼幾場雨,那種雨把道路淹沒,將房屋沖垮,在他們看來是無想想象的。冰雪更是萬萬不可能有的,因爲在撒哈拉,只會有永恆的夏天,卻不會有片刻的冬天。

許多人都不肯相信這是真的,大家都認爲稚是騙子,在吹噓自己家鄉的好。只有天真的法麗達肯相信稚說的話。

稚非常難過,稚沒有說謊。稚的家鄉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中國村莊。難道稚就應該爲了能讓家鄉看起來更爲“真實”,而揀“可信”的說嗎?基於良心,稚不能這麼做。稚很誠實,寧可讓天下人騙稚,稚絕不騙天下人。

一日稚在河邊發呆,突然聽聞洲裏有個年過9旬的老太去逝了。難過之餘,稚又對洲裏的葬禮感到好奇,稚不明白這裏的葬禮,與自己的家鄉相比,會有怎樣的雷同或差異。就問了一個同在河邊遊玩的名叫“薩拉赫”的女孩。

薩拉赫將她們當地人的風俗說給稚聽:“我們這裏的葬禮,是人過世之後,當即下葬,不得拖延。早上死的,中午之前要下葬;下午死的,黃昏之前要下葬;晚上死的,第二天一大早要下葬。”

稚感到不解,進一步問道:“下葬不挑選時間的嗎?在我們中國,下葬可是要選日子的 。”

薩拉赫表示不屑一顧:“你們那邊什麼風俗,人死了,還要拖延着不葬,讓亡靈在人間受苦?儘早下葬是爲了能夠讓亡靈得到安息,讓有福者延續幸福,讓有難者逃脫苦難。”

稚又問:“這裏的人過世之後,會宴請親戚、朋友嗎?”

薩垃赫挖苦道:“難道你們那邊的人,將老人視爲一種累贅,爲她們的死感而到高興,而要擺上宴席大肆慶祝?”

這樣稚也就不便再說、再問些什麼了,反正多說無用,只能徒增煩惱。在整個談話過程中,稚發覺薩拉赫總是時不時盯着自己的手鐲看。

回去後稚才從米撒那裏知道,洲裏的人去世,是不宴客的。人離世是因爲神的召喚,應當平和地予以接納。宴客會破費錢財,令亡靈感到不安,因此不可進行。

第二天,稚在河邊遊玩時,米撒心懷不安地來找稚,叫稚跟她回去,有話同稚說。回到住所後,米撒把門關了起來,然後小聲地對稚說:“昨天你同薩拉赫說的話,薩拉赫跟她奶奶說了。她奶奶是洲裏的巫師,說要召見你,說你受到了魔鬼的影響,靈魂不潔,要爲你驅魔。這個薩拉赫,太壞了。”

稚不解地問道:“魔鬼?什麼魔鬼?”

米撒解釋說:“在我們這邊,如果一個人腦袋裏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或者做了什麼壞事,就會被認爲是魔鬼附了身。沒被魔鬼附身的人,是純真無瑕的,宛如同天上的月亮。”

稚爲自己辯解道:“我們那邊的風俗,就是這樣的。每個地方都有它各自的風俗,是從祖輩傳下來的,與魔鬼無關。”

米撒說:“你同我說這些是沒有用的,你必須要接受巫師的召見,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你如果不去,就說明你不尊重這裏的神明,會得罪衆人的。巫師爲你驅魔的時候,你不能說話,也不能爲自己辯解,否則會被視爲蔑視神明,對你不利。”

稚點了點頭。

巫師是個年過六旬的阿婆,她家世代就是洲裏的巫師。她是個看不見任何東西的盲人,天生如此。她的頭髮散亂,但毫不影響人們對她的肅然起敬。她平時是不說話的,只以點頭、搖頭作爲迴應。她無需勞作,她的衣物、食物全由洲人輪流供應。她在儀式中說的每一句話,都代表神的旨意,不容詆譭。

下午,稚前去巫師那接受驅魔。許多人圍在一旁,看巫師怎麼給稚驅妖趕魔。

儀式開始後,巫師的身體逐漸顫動,好像是着了魔一樣。過了一會,她猛地一開口,說“我是耶拿神降世,我奉命守衛一方和平,我是人類之友,魔鬼之敵。”大家見此景象,都紛紛跪拜在地,表示臣服。只有稚傻傻地站着,爲眼前發生的這一切所驚呆着,不知如何是好。米撒趕緊輕扯了扯稚的褲子,稚這纔回過神來,雙膝跪地。

巫師示意稚走到自己跟前,稚就上了前去。巫師嘗試用手去抓住稚的身體,但由於失明,只能夠憑感覺去抓,因此落空了幾次之後,才終於成功。巫師讓稚轉過身去,然後巫師用雙手推搡稚的後背,說道:“惡魔啊!我命你快快從這人的身體離開,令你不能再借由這具身體,或是其他任何人的身體,來影響我族人。惡魔啊,我知道你不遠千里來這裏的緣由,就是爲了讓整個綠洲裏的人,變得如你這般地墮落。”

巫師順着稚的肩膀往下摸,當碰到了稚的手鐲時,她停下手來。說:“惡魔啊,不要認爲你變成了手鐲,就可以矇混過我的慧眼。我將把你封印,令你永世不能害人。”

當巫師說到這的時候,稚再也忍受不住了。這個手鐲,可是媽媽留給自己的遺物,說什麼也不能給。

她就同巫師理論起來,說這是媽媽留給她的,不是什麼惡魔變的。

巫師對此卻置之不理:“惡魔啊,你休想藉由這個女孩的嘴巴,而影響人們的心智。惡魔啊,你的死性不知悔改,以致罪惡深重,不可饒恕。惡魔啊,你將遭受嚴懲,在暗無天日中在被永恆囚禁。”

巫師接着說:“爾等衆人,快將惡魔從她手上拿下,使她從無邊的苦海中得以解脫。”

衆人聽到這裏,便一起去搶奪稚身上的手鐲。稚雖然拼死護衛着手鐲,但仍是拗不過衆人,還是被人搶走了。手鐲最後被交給了巫師放置。

稚哭倒在地。

稚很傷心,稚知道,巫師這樣做,只不過是貪圖自己的手鐲而已,哪有什麼惡魔。

回到米撒家後,稚將自己對巫師的看法告訴給了米撒。米撒勸她不要張揚出去,說:“巫師德高望重,她說的話,她做的事,代表神的旨意,至高無上。沒人會相信你的。雖然我也很想幫你,但沒有辦法。你鬥不過她的。”

從那件事之後,稚就常常跑去綠洲旁的沙漠邊發呆,稚不知道自己是否還要繼續呆在這裏。而稚的故鄉,早就沒有了稚的位置,就算現在稚回去,一切都要重新安頓。同時稚也清楚一點,這片沙漠之舟,已沒可能將自己從失落的苦海中拯救。而且,這裏同樣不缺人情世故。留在這裏,已經沒了當初的意義。但若回去,讓人知道,又怕鬧個笑話。

稚將自己猶豫不決的想法告訴給了米撒。米撒就跟稚說:“如果你準備找個本地人結婚,老死在這裏,你可以選擇留下。但如果你終有一天要離開,只是或早或晚的問題,那我希望你能夠訂個日程,不要拖太久。你正值大好年華,應當好好珍惜。”

米撒又說:“你住在我家,我是很高興的,而且法麗達也很喜歡和你玩,我也有幸從你身上聽到了那麼多有趣的異鄉見聞。但我知道,你終究是要走的`,你的世界,不只綠洲這麼小。”

聽完了米撒的話,稚想了一夜,最終決定離開沙漠。

稚出發的那天,米撒一家把稚送到了沙漠裏的商路上。直到將稚託附給人來往的商人,米撒一家才離去。

稚就這樣離開了沙漠,離開了這個稚以前偶爾會夢到的地方,離開了這個稚曾不遠千里去尋找去發現的地方。但最終,稚所有希望的泡沫,都在撒哈拉乾燥的空氣中破滅。

四年級作文 篇6

同桌是一個既樂善好施,又"卑鄙無恥"的人。因此,我與同桌之間便經常因爲一些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

有一次,我因爲粗心大意,而沒帶描紅用的黑筆。要知道,偶們班的語文老師可是名副其實的“鐵面無私”。好生與差生都平等相待。一想到,前幾天語文老師要們準備一支黑筆。我沒準備黑筆,老師還不給我找些事做。想到這兒,我不禁嚇出一身冷汗。忽然,我發現同桌的筆袋裏有兩支黑筆。我想同桌平時非常非常小氣,她會借我嗎?再一看,語文老師已站在講臺上了。正在這千鈞一髮之際,同桌拿出一支黑筆放在我面前。從此我非常感激同桌。

可是同桌有時也卑鄙無恥。有一次,同桌像一隻螃蟹橫佔我的“領地”,但看在她借我筆的事情上,我一忍再忍。最後,我實在忍不住了,拿出一支鉛筆畫了一條“三八線”, 她不反對。從此我上課不認真。一次我的筆袋超線,她就打我五下。後來我們又成了好朋友。

雖然我的同桌反覆無常,但我仍然爲我有一個這樣的同桌而慶幸。

四年級作文 篇7

看完阿凡達已經近一個小時了,好像還沉浸在那種空前的視覺享受裏,超強,超震撼,要我推薦給大家,絕對五星級噢,一定要看3D的,那真是一種空前的視覺轟炸。

我的作爲在第二排的最中間的位置,可以完全平視整個屏幕,非常舒適,環繞音響設備就在身後,臨場感非常好。清晰的記得人類往納威人居住的家園樹下發射催淚瓦斯時,我還往後躲了一下,呵呵,可想而之,3D視覺效果超強。至於清晰度,人類的小毛孔,哈氣的粒子都盡收眼底!且極具質感和縱深感!感覺就如同身臨其境一樣,人都是有立體感的,特別是演到潘多拉星球的植物的時候,就感覺在自己眼前,伸手就可以摸到,如此真實。畫面很漂亮,劇情很扣人心絃。只是第一次看3D,呵呵,結束時有點不適應了,走路有點眼暈。

先和大家說說那個美麗的潘多拉星球吧,一個美麗的大陸,綠色,螢光,雄壯,雲端,飄渺,野性……當然我第一想到的是編劇,怎麼會有這樣的大腦把自然界想像得這樣美麗,沒有污染,沒有戰爭,只有生態平衡,只有各種奇怪的動物,各種想都想像不到有多美的植物,比起哈利波特和危機邊緣的科幻劇情,很蓋的。另外還有配樂超美,純白而無暇,彷彿天籟。一種心靈被淨化的感覺,當然這種音樂也只能配有這樣美麗的畫面才能感受到這種心境。

其次要談談這個大導演詹姆斯。卡梅隆了,蟄伏了12年,之前的泰坦尼克號票房第一,而今天的阿凡達,已經超過了所有大作的票房,名居榜首,在我看來,那是必須的。就像有人用了一個不恰當的比喻,阿凡達就是電影中的"北京奧運會的開幕式"。真怕下一部巨片再讓我們等一個十二年。

最後要說說它的劇情了,簡單的幾句話就能概括,人類的野心和慾望超出了我的想像,有人的地方必定有戰爭。讓我看的眼淚在眼框裏打轉,那麼美麗的星球和生物,真的覺得人活得簡單就好,美麗的自然界和鋼盔鐵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可能每一部這樣的影片中都會出現一個勇士,讓人記住了他的事,他的臉,片中的傑克也一樣,讓我記住了他,不管是地球人還是納威人,我都喜歡……

一切!完美!唯一缺點就是影片太短,意猶未盡!

四年級作文 篇8

經過了那漫長的暑假,我終於升上了四年級了,我想作業一定會變的非常多,書本也會更多的。

新的一學期開始了,我以嶄新的面貌來到了學校,心裏非常的自豪。等我走進教室時,我發現桌子的右上角有一大摞嶄新的書本,於是我坐在位子上仔細的欣賞我那些書本,不久,鄧老師進來了,她說:“同學們,暑假過得開心嗎”同學們異口同聲的說“開心,太開心了!”接着老師讓我們交出暑假作業,然後開始檢查作業的質量,書本的頁數等等,然後老師讓我們看開學典禮的視頻。時間過得好快呀,馬上就到了放學的時間,我們和老師道完別,就揹着沉甸甸的書包回家寫作業去了,但是作業不是很多喲!

今天是最快樂的一天了。

四年級作文 篇9

有一天,公雞要去商店裏買一眼鏡。店長小豬小姐說:“您的耳朵在後面,怎麼戴呀?”公雞說:“是呀,這怎麼辦呢?”這時,小免妹妹提着籃子從商店走過,公雞靈機一動想出了一個辦法:如果我把免妹妹的耳朵借來,這樣就可以戴眼鏡了,於是公雞趕跑出去,追上小免,小免見了驚奇的說:“公雞先生,你找我有什麼事嗎?”公雞說:“我想借你的耳朵。”“借耳朵”小免吃驚的問,然後又說:“你跟我借耳朵嗎?”公雞說:“我眼睛近視了,需要戴眼鏡,可耳朵在後面沒法載,這件事令我很煩惱,”小免說:“好吧!我把耳朵借給你,但是,你要在半月之內還給我。”公雞說:“沒問題,”然後公雞拿着耳朵高高興興的取眼鏡去了。

公雞安上耳朵,戴上眼鏡,神氣十足,大搖大擺地走出商店。半個月之後,小免去和公雞要自己的耳朵,誰知道,公雞不還給它了,小免氣得火冒三丈,把家人叫來,把公雞痛打了一頓。之後,小免也取回了自己的耳朵。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就不要佔爲已有。借別人的東西就要及時還給別人,要是你不及時還給別人,那你就是沒有誠信。

四年級作文 篇10

“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悅耳的鬧鐘聲把我從香甜的夢鄉中喚醒,真想在被窩裏再躺一會兒,可是沒辦法必須要起牀了,誰叫我今天當家呢!我一直很羨慕別人能“當家作主”,所以向媽媽軟磨硬泡求了好久,纔得到了這個機會—第一次當家。

我睡眼朦朧地洗漱好,就開始爲大家準備早餐了。今天做什麼好呢?哦,對了,就做我的拿手好菜—芙蓉蛋吧!我從冰箱裏拿出兩個雞蛋,正想去櫥櫃拿個碗出來,一不小心手一抖,“啪”兩個雞蛋就“犧牲”了。我只好把冰箱裏僅存的最後兩個雞蛋拿出來,小心翼翼地雙手捧着,生怕再發生意外。接着,我把蛋打破,倒進碗裏,然後加進比蛋多一倍的水,攪拌一下放進鍋裏蒸。大概半個小時候,煮熟的蛋像美麗的芙蓉花一樣,色澤嫩黃。

七點半了,我去叫爸爸媽媽起牀了。他們起來後,嚐了我做的早飯,都說味道不錯。可惜分量太少,全家人都不夠分,都吃了個半飢半飽,爸爸連聲抱怨道:“葉思妤當家,我要離家出走。”

午飯後,是媽媽規定的打掃時間。我拿出掃帚,在房間裏賣力地向前“耙”。地上總有些頭髮,老是粘在掃帚上,越掃越髒。我只好用腳把頭髮踩住,往後拉掃帚,這才把這些頑固的頭髮給拽下來。緊接着,我開啓了“拖地模式”。我先把拖把放進裝滿水的桶裏,泡了一會,再拿出來,用手擰乾,毫無章法地亂拖。突然,我腳下一滑,身子一歪,重心向後倒,“啪”的一聲摔了一個大馬哈,原來瓷磚拖得太溼了,害苦了我自己。本來以爲拖地小菜一碟,真是看着容易,做着難。

你問我晚飯做了什麼?當然是點外賣了。因爲我再做飯的話,我爸爸真要“離家出走”了。我用“餓了嗎”叫了一頓美味的晚餐,花光了我存了好幾個月的零花錢,真是心如刀割啊!

我的第一次當家在我的“哀嚎”中結束了,我過足了一家之主的癮,也深深體會了爸爸媽媽每天照顧我的不容易,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孝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