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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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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種社會倫理學說,“禮”之真義有兩點。首先,“禮”的核心價值是“仁”。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可見,仁是內核,禮樂只是外在的表現形式。其次,“禮”的起始點在於“辭讓之心”。那是人發自內心的善意。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歡迎大家閱讀!

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

  【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1】

今年6月的一天,我在105路公交車上靠後面站着。這時候,一個年輕的媽媽跟旁邊的小男孩說:“幺兒,媽媽抱,起來給阿姨讓個座位,好不好?”小男孩只有三四歲的樣子,撅着嘴巴,好像不是很情願。我忙說:“不用,我站站就好了。”那個媽媽只是笑笑,繼續跟孩子說:“幺兒,平時坐車,別個叔叔阿姨都給你讓座了的,阿姨上班很累,你是不是也該給她讓座啊?”小男孩好像明白了什麼,乖乖的讓媽媽抱了。我還想推辭,看着那位媽媽真誠的眼神,就坐過去了,心裏滿是溫暖。

以前,看多了關於讓座的形形色色的事實和新聞,有不給孕婦讓座被拍照曝光的;有沒被讓座的老年人出口嘲諷傷人的;有別人讓出座後搶在需要者之前坐上而穩如泰山的;有因爲給他人讓座而不給自己讓座手刃讓座者的。我常常在想,躁動的現代人究竟是怎麼了?也許,我們該向這位年輕的媽媽學習,多換換位爲對方考慮下。

“讓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公共場所讓座是應該的。每個人都有日薄西山的一天,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誰願意等到自己白髮蒼蒼的時候,在公交車上只看到一雙雙熟視無睹的冷漠雙眼呢?“尊老愛幼、關懷弱者”,每個人都該發揚大愛的精神,將讓座的溫情傳遞下去,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讓座對健康人來說只是舉手之勞,有個彆強勢的弱者,因爲別人不讓座,出口辱罵甚至動手打人,但我們不要因此就放棄了自己的美德,要明白“高尚是對高尚者最大的獎賞”。

而對於被讓座者,首先要心存感激。你的一個謝意的微笑,會是對讓座者的鼓勵,善心可以相傳,你的鼓勵,會讓讓座成爲一種風尚。重慶晚報曾報道的渝中區的申大爺,自制感恩卡,每遇到讓座者,就送上一張,以示謝意,這正是感恩的一種表達。

其次,不要認爲別人該給自己讓座。讓座是美德,不讓是權利。不讓座不該被道德審判,更不允許辱罵,毆打甚至是拍照曝光。道德,是調節社會最高層次的槓桿,誰都不該對達不到道德標準的人實施道德暴力。

再次,多一些寬容和體諒。別人不給你讓座可能有隱情。有次,我跟朋友一起坐公交車,有個孕婦上車後,正好站在我朋友的座位邊上,朋友顯得很尷尬,我忙跟她解釋:“對不起,他剛動了手術。”像這種情況,誰能從表面看到隱情呢?座位要讓給更需要的人,一個生病的青壯年可能比一個健康的老年人更需要一個座位,我們都不該只從外表分辨誰該坐和誰該讓座,從而想當然的埋怨責備。

只要讓座者和被讓座者都能多從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就能減少誤解、吵鬧甚至爭端,社會也就會更加和諧。

不管怎樣,作爲我自己,我會抱着“高尚”不放,公共場所適時讓座,您呢?

  【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2】

任何人都沒有評判公交車上誰該讓座誰不該讓座的權力。只有一個判斷,誰坐在指定的幾個座位上而遇到情況規定的人沒有座位而站着,應該讓座。誰能判定,一個身材苗條的少婦,在懷孕初期外表看不出來的時候,不肯讓座就是缺德?

順便再說一句,有多少人讓出了座,被讓者心安理得一臉理所當然坐了下去,一點表情表示都沒有。難道點個頭,說聲感謝會讓她和他死了?人家的好心讓出了一些利益,總該有個善意的迴應。北京大概1990年代前期或1980年代後期,晚報上有這麼個故事。332路上,就是白石橋到頤和園的線路上,一小年輕給一大媽讓坐。這大媽一屁股坐下,什麼表示都沒有。那年輕人氣不過。說,大媽,請站起來一下,我一東西拉在座位上了。大媽站起來,小夥子重新坐了下去:得了座位,連個謝謝都沒有。我不讓了。消息沒有說那大媽是否尷尬到臉紅。

我提請大家回想一下,公交汽車和地鐵這些短程公交工具中,廣播的是要給人讓座。但是火車等長途公交工具,沒有廣播說動員人給別人讓座的。我沒有聽到過。不知道有誰聽到過火車上有如此廣播。

爲什麼?因爲長途的火車讓座牽涉到的利益太大。小利益放棄,對一般人來說能做到,放棄了也不會有什麼捨不得。畢竟三五個或六七個站就下車了,看到病人或者顫顫巍巍的老人,或者挺着大肚子的孕婦,或者抱着襁褓中嬰兒的大人,有了惻隱之心而讓出座位。做個好事自己心情也好。而長途火車上,列車廣播要是敢播放讓座的提示,估計乘客就敢到列車長或者售票處要求退一部分錢?憑什麼同樣的錢,他們有座,我沒座。只有到餐車多掏茶位費或者吃個高價飯,才能享受一下長期站立後在座位上放鬆一下的感覺。長途火車我坐過幾十上百趟,烏魯木齊北京,昆明成都北京,北京廣州,北京深圳,北京南寧,北京貴陽,北京貴陽昆明,北京海拉爾,北京西寧,北京上海。我最慘的一次是無錫上火車,一路站到天津楊柳青,22小時左右,才坐上了座,回到北京腿痠了好幾天。長途火車的讓座,是放棄重大利益。因此基本沒人讓座。有人願意把座位讓給你坐一會緩一緩,他去站一會伸伸胳膊腿和懶腰,都是非常好心的人。

大家不妨回憶一下,公交車嚷嚷讓座,火車上根本不提。爲什麼同樣的公共交通工具,火車不嚷嚷呢?就是因爲牽涉到的利益大,不好這麼動員。

放棄個小利益,與放棄個大利益,在質量成色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做好事,行善。

但是火車讓座,把自己辛辛苦苦排隊5小時甚至買黃牛加價100塊的車票座位讓出來,讓自己累得很慘沒得坐,估計沒人願意幹。因爲那是要讓自己吃大虧的`事情。政府當局道德上也不敢如此鼓勵。因此火車上,絕對沒有老弱病殘孕等在公交汽車上得到照顧的人,敢在火車上嚷嚷脅迫別人讓座的。

既然先來後到的,後來的人得不到座位,也是常見的,天天見的事情,無時無刻不在發生。公交公司對此也有考慮,公交車或地鐵車廂裏,都有幾個指定座位,讓坐的乘客在老弱病殘孕需要的時候,主動出讓。如果老弱病殘孕走到那些座位上表明意圖,希望坐的乘客讓座,道義上坐着的人需要讓座。但是遇到倔的或者槓頭不肯讓,老弱病殘孕也不能動手把別人拉下來。因爲畢竟是鼓勵,而不是法定義務要讓座。我多次在香港地鐵或公交車上看到,指定的愛心座上坐了人,老人上來了也沒讓,老人也沒有義正詞嚴地指責別人不尊老敬老,硬要把別人從座位上趕下來。畢竟別的乘客也是掏錢買車票坐車的。其他乘客或者司機無權剝奪別人坐的權利。反而有一次我在上水或者粉嶺,給一個腿受傷撐柺杖的長者,讓出了並非指定的愛心座。我一路站到旺角東才重新有座兒坐了下來

不肯讓座,只是不肯做好事而已,不能說不肯做好事,就是壞人壞事。這裏頭有嚴格的區別。相反,硬要別人讓座,用語言或者肢體暴力要剝奪別人坐的權利,纔是真正的壞人壞事。或者說是侵害別人權利的犯法行爲。

被讓座者,禮節上應該至少點頭示意,或者乾脆明說感謝等意思的話。把別人讓座當做是自己權益權利的人,是招人討厭的。他受了別人的幫助,卻不知好歹不感恩。

不是說感恩是大事,重要得不得了。但是這是公衆場合的禮節。但是享受了別人讓出的座,不感謝的人不少。這不對,不好。不過不感謝也還不算缺德。真正缺德的是,脅迫別人讓座。別人也買了票,在先到先得的前提下享受座位,也是買票坐公交車或者地鐵的權利。你憑什麼要別人讓出這個權益?這個權益只能主動出讓,絕對不能脅迫要挾別人出讓。

同樣比方,要飯的能強迫你打開腰包掏錢給他嗎?他要是敢,哪怕只是1毛錢給搶走,甚至一分錢都沒有搶到,120一打,搶劫罪就成立了。

黑龍江依蘭縣一高中女教師,因爲9月教師節沒收到學生的禮,居然用一堂課的時間罵學生訓學生,逼迫學生湊了600多塊錢送禮給她。如此做法就是勒索。勒索禮品,跟勒索座位,在性質上有什麼不同嗎?強迫別人出讓用1塊兩塊錢買來的坐公交車的權益,跟攔路搶劫有什麼兩樣?

我建議,公交車取消如此播音。或者播音鼓勵讓座時,添加一句,主動讓座是美德。強迫別人讓座是侵權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