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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三年級作文[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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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三年級作文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三年級作文[熱門]

小學三年級作文 篇1

在汽車王國裏面有各種各樣的汽車,比如,有賽車,有卡車,有救護車,有警車,有出租車,其中賽車的速度是最快的。

一天早上,賽車快樂聽到賽車比賽的事,大家聽了都很高興,警車小菲說:“小樂的速度是最快的,我想先讓你先去比賽。”小樂高興的說:“我也是這樣想的。”後來,小樂就來到了王宮,就對國王說:“尊敬的國王陛下,您能讓我去比賽嗎?”國王高興的說:“行呀,可以讓你先去比賽。”小樂迅速的朝賽道開去,先去賽道熟悉一下場地,可是小樂在練習中給大家添了一些小麻煩,給救護車小美的車輪給弄壞了,小美非常生氣。又給出租車小菲的門給弄壞了。國王聽了非常的`生氣,就給小樂的比賽資格取消了,資格讓給了小菲,小樂聽到這個消息,非常的後悔,知道自己做了錯事,要接受國王對他的懲罰。接着他跑到救護車小美哪邊把車輪修好,並向小美道歉,又把小菲的車門弄好並道了歉。

國王聽說了,就問小樂,小樂說:“我現在很後悔,還想把比賽的資格領回來。”國王看到了小樂知錯就改的好習慣,就讓他又重新回到了賽場上,小樂如願的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給國王留下最好的印象。

這就是汽車王國的比賽,小樂是一位知錯就改的好車手。

小學三年級作文 篇2

今天,我幫媽媽洗了一次碗,時間是8月27日,星期六晚上8點半。這是我第一次洗碗。小的時候不懂事,不知道爲父母分擔,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可是今年我已經9歲了,已經長大了,也懂事了,應當多爲爸爸媽媽分擔一些自己能做的家務活。比如拖地、打掃衛生等,不過我從來沒洗過碗,平時只看見媽媽洗。今天我好不容易抽出機會幫媽媽洗一次碗的,雖然做的事情不大,但也很有意義,畢竟是我第一次學習洗碗的`。

我開始洗碗的時候,媽媽告訴我要先用乾淨的抹布沾上洗潔精,然後把碗先擦一遍,最後再用乾淨的水沖洗乾淨就行了,我沒什麼經驗,但我大概聽明白了這兩句話的意思,知道洗碗的方法了。

我開始自己洗碗了,按媽媽教我的方法去做,先用乾淨的抹布沾上洗潔精,然後把碗裏面和外面都擦一遍。別看前面說的很簡單,真正做起來可不容易。我洗碗的時候,用清水清潔碗的時候,因爲水池裏的水一直開着的,水池和盤子裏積了太多的水,我一抽盤子,盤子裏的水就帶了起來,撒的到處都是,地上,臺子上,還有我的上衣,全部都是水,溼淋淋的很難受呢!

這就是我第一次洗碗的經過,雖然衣服淋溼了,但幫了媽媽的忙,心裏還是挺快樂的!

小學三年級作文 篇3

媽媽的愛是珍貴無比的,媽媽對我那麼好,我也要孝順媽媽的。

有一次,我病了,媽媽非常着急,就急忙送我到醫院裏去。在車上,媽媽安慰我,叫我不要擔心,馬上就到醫院了。

過了一會,到了醫院,醫生給我量體溫,我不停地發抖,媽媽用她那輕柔的聲音安慰我。我立刻停止了發抖,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我心裏想:“有媽媽的安慰,我什麼都不怕。”

我在醫院的時間裏,媽媽一直細心照顧我,醫生叫我吃藥,我不吃,吃進去,又吐出來了。可是,媽媽和顏悅色地說:“陳鑫,你一定要把藥吃了,要不然你的病就不會好了,你的'病不好,媽媽就越擔心。”我聽了後,就乖乖地把藥吃了。媽媽的細心照顧,我的病漸漸地好了。

上一次,學校裏舉行運動會,我也是運動員,我想穿一件毛衫去參加運動會。我回到家,媽媽說:“天冷,只穿一件毛衫很冷的。”我說:“不會的。”

第二天早上,我去的時候,媽媽千叮嚀萬囑咐,叫我一定要注意身體。

運動會開始了,我的心怦怦直跳,雖然,我跳高的成績不好。可是,我跑步跑了第二名。媽媽說:“第二名,還不夠,你要努力得到第一名。”

媽媽您對我的愛,我永遠不會忘記的。

小學三年級作文 篇4

大家好!我想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有一個好的未來吧?

可是我們不能只希望未來是好的。我們要靠自己的雙手來創造。要不然想自己的未來是好的就是夢了。我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我希望我長大以後考上大學那是未來的事。我可不想讓我的未來變成夢。所以我現在要努力學習爲將來打下好的基礎。我的未來決不是夢是真實的'。我的未來要想更好就得多付出,正所爲有付出就能得到回報。我要相信只要我努力學習爲將來打下了好的基礎。我的未來就永遠也不是夢。所以我們要珍惜美好的童年時光努力學習。讓我們竭盡全力努力學習用我們自己的雙手去創造屬於自己的未來吧!

最後讓我們一起呼喊吧:“我的未來不是夢,永遠也不會是夢,它是真實的。”

小學三年級作文 篇5

今天,媽媽給我三十五元錢,讓我去買條裙子。來到童裝店,啊,這裏的裙子可真多啊,一件件都美極了。老闆娘立刻迎了上來,臉上的笑容比那些裙子還要美。

“小姑娘,你要買什麼啊?”

“我想買條裙子。”我嘴裏回答着,眼睛早已被一條綠色的裙子吸引住了。我轉過身問道:“阿姨,這條裙子賣多少錢?”

“不貴,只要三十七元。”

我想起媽媽說過,老闆們很會“斬”人,總是以很高的價格賣東西給顧客,賺更多的錢,而且他們總以爲小孩子的錢更好賺。於是,我小心翼翼地說:“便宜一點嘛,我帶的錢不夠。”

“那就賣你……三十五元吧。”阿姨想了想,很客氣地對我說。

“再便宜一點,三十元,行嗎?”我硬着頭皮往下砍。

“不行不行!三十五元已經是進價了,再便宜我就要貼本啦!”

“嗯……”聽阿姨這樣一說,我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了,可是不管怎麼我也要再試一試。也真是的`,不論我怎麼軟磨硬泡,老闆娘就是兩個字:不行!而且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少,那意思好像真的是低於三十五元寧可不賣!

可是我,也早已下定了決心,不低於三十元寧可不買!正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時候,我急中生智,想起了媽媽的絕招!對,試試看,成敗在此一舉了!我搖搖頭,轉過身說:“看來,我——只能到別的店去看看嘍!”就在我前腳剛跨出店門的一剎那,老闆娘一把拉住了我,熱情地說:“好了好了,小妹妹,這條裙子三十元賣給你了!可是這個價我可是真的沒賺你什麼錢啊,下次多來交易,啊!”

瞧,我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