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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的高一作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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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信息。爲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我的高一作文5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人們潛意識中,打掃、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們班恰恰相反。各種班務大多都是由男生來完成的,並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開始忙活了,直到課間,人家課間十分鐘都是結着伴兒的玩兒,而我們班的男生卻是結着伴兒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節課下了都會看到男生們在講臺上勞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說,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鏡子亮了。擦完黑板,還有一系列後續工作,列如整理講臺。把每一塊抹布疊成豆腐塊是他們的標準,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沒有一絲灰塵是他們的終旨。正是他們的這種認真,細緻的品質,才得以讓每位老師進班上課都有一種說不上的愉悅感。

說實話,有時候我也會覺得自愧不如,身爲一個女生,盡然做不到男生那樣細緻。但這不正體現出我班男生的優越嗎?

高一:溫垚禕

在如今這個天天都在不斷變化的時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質,才得以在社會中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質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在自己不斷積累中獲得的。正如我們班的男生,他們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賞的品質。

除此之外,風度,是我班男生從不缺少的。每次大課間我們都會成羣結隊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當女生要玩兒時,無論什麼時刻,男生都會主動的把器材讓給女生。有時女生擦玻璃,男生也會幫忙洗抹布。還有好多舉不勝舉的例子。契訶夫的一句話說得好:對一切事情都喜歡做到準確、嚴格、正規,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靈所應有的品質。這不就是在說我班的男生嗎?

一個人身上必須得擁有些優秀的品質,即使自身沒有,也要去學習,並且最終擁有它。就像我們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獨特的優秀品質,的確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提起故鄉的路,一時間筆下競融進了這麼多的情!

總喜歡我一個人,在每個季節時黃昏,爬上家鄉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覽衆山小”的感覺,去品味鄉路的清純,去感受鄉路的`神韻……

最喜歡鄉路的那種原始,那種純天然。每當開春之際,曾沉浸在美夢中的事物,都睜開了朦朧的雙眼,開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綠,百花的豔,農民的忙!這一切無不生機勃勃。唯獨鄉路卻還沉睡在土地媽媽的懷抱中,睡得那麼沉,儘管我很想問問鄉路:到春天了,爲什麼還睡得這麼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於是問風,風回答說鄉路不擔心無人去梳理她的容顏。風會吹走它臉上的落葉塵埃,讓它的睡姿有一種淨的舒適。小草又對我說,鄉路不會擔心有大卡,從它身上壓過去,而驚醒它的美夢,即使每個早晨都會有人們的腳步聲,小鳥的啼叫聲,那也是靜靜的,清清的成了鄉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剎那間感到了靜的恬然。哦!我的鄉路,平常裏只看到你小路彎彎,卻沒想到你競躲過現代都市的繁華雜鬧,避開了世間的功名利祿,勾心鬥角。一個在這兒睡起了覺,真是好雅興。

鄉路放縱的一種長,無條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無法說清故鄉到底有多少條路,它們有多長。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過:地下本來就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許魯迅先生早就領略了。路在生命中無時不在,無處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學中的永恆想象,那麼鄉路爲何這麼長,長的無邊無際。我始終也猜不透這其中的韻味,眼前浮現出的全是許多伸向遠處的彎彎的小路……

我在無形中感到有一條“鄉路”勾引了年輕人的心,使他們不再漫步於羊腸小路,通過這條路到外去打工,求學,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爲故鄉精神文化的象徵。每當父親凝視求學兒女離去的背影,每當農婦在路口期盼丈夫歸來的瞬間……無不加長了鄉路的長度,只是我感覺到這條鄉路的寬度,它至今還是那麼的狹窄……

此時我沒有在故鄉的小徑中散步,卻徘徊在這通往世界的“鄉路”上……

哎!我故鄉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15歲。15歲的我,15年的夢想,15年的收穫……漫長而短暫的15年,我學會了許多,但也失去了許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東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惱。它是什麼?它在哪裏?我還不問道,何時能去尋找,尋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總認爲春天是沉思的季節,反省的季節。 我帶着70分的物理試卷興沖沖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試常常“落第”,誰料想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雖說有許多人超過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後面,可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啦。這不,我放學後趕快向母親報喜訊嗎?

屋裏靜悄悄的。我這纔想到,母親不會這麼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級的妹妹怎麼還沒回來,不是該放學了嗎?我輕輕打開了房門,意外地發現她巳經睡着了,臉上還有駐着亮晶晶的東跗、那是淚痕。我驚奇了,靠近了她。發現她肘壓着一張滿是淚痕的數學試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觸摸到我那一張70分的試卷。望着妹妹那晶瑩的淚珠。

“你不感到羞恥嗎?你使是我嗎? ”我反問自己,責備自己,“你便是小時好勝的我嗎……”

我隱隱約約意識到我失去了一種東西,只是隱隱約約。

灼熱之夏

我覺得這個夏天很熱很熱。

我騎着車於去買冰糕,掏錢吋一個5毛錢硬幣調皮地滾進了污水溝。我沒有去撿也不想撿。“大哥哥,你的錢! ”當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時,一個清跪的童音在我耳邊響起。扭頭一看,一個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滿污泥的硬幣。 “討厭。’,我一手將硬幣打飛,燈起車子就走。回頭看時,那個男孩咬着嘴脣仍站在那裏,我突然覺得臉很燙,頭上沁出汗珠,雖然我還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個聲音說,它是什麼?我不知道。

苦悶之秋

我去看錄相,但母親並不知道。

我回家已經很晚,母親一直在等我吃飯。“怎麼今天晚上放學這麼晚? ”母親輕輕地問。“噢,不是,我到同學家裏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會引起別人的懷疑,但母親沒有起疑,只是溫和地說,“快吃飯吧,飯快涼了。’母親爲什麼沒起疑,也許我在她的心目中還是小時候誠實的我。可母弗親你想到沒有,你的兒於在剛纔竟騙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騙了你的!母親一一

那頓飯我吃得很苦很苦。爲什麼小學時我那樣誠實,而現在卻變得這樣呢?噢唉,過去擁有它,而現在卻沒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麼啦!

懺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這可惡的雪使我將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沒有起來,似乎傷到了哪裏。我當時就愣了,腦子思想的是: 我得賠錢嗎?我攙扶她起來嗎? ”在朋友們慫恿下,我倉皇而狼狽地逃離了現場。

晚上我失眠了,邪惡與善良衝突得很厲害。但大錯已鑄, 因爲我當時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會跑了。不知道爲什麼,我又想到小時候,這似乎又是那個“它”有關0。我夢見了上帝,他沒有懲罰我,也沒有讓我下地獄,因爲他回答:“你還不算太壞,因爲你知適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東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麼?尋找着什麼?我先落的是童心,尋找的也是童心。我將拭去童心的灰塵,將它的純真,它的善良,它的誠實永遠永遠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朦朧中看到你身着一襲白袍,醉捧半壺美酒,像酒中仙一樣飄然而來。

在我的生命剛剛開始時,朦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雖然對於你的詩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斷的咀嚼和欣賞中,也漸漸懂得了一些。“牀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這句詩詞膾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種溫馨的感動勾起了我無盡的遐想。在兒時,我欣賞你的非凡才華!

你放蕩不羈,一個酒壺竟成了你畢生的摯愛。你引吭高歌,彷彿天生天養。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脫靴研墨,視名利如糞土。你舉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稱臣是酒中仙。”舉杯,飲盡風月;舉杯,引吭高歌;舉杯,放蕩不羈。那時,我欣賞你你將自由進行到底的勇氣!

你說“長風破浪會有時。”你說“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樂觀。你笑看風雲,似乎一切離你遠去,只剩下一個空靈的世界任你遊蕩。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無人問詢的孤獨;你醉飲美酒,豪揮筆墨,寫盡滿腔熱血。一張薄薄的宣紙寫不了你滿腔的豪情,一支秀長的毛筆話不盡你一生的壯志。後來,我欣賞你無以言語的豪邁!

當思緒靜靜回放,情節慢慢梳理時。偶然發現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滿身才華但無處施展而悲憤;你憤恨世道炎涼,感到仕途艱難;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對未來充滿希望,你也因此對自己滿身才華的施展而滿懷信心……“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身爲遊子的你心中滿懷惆悵;你對着高堂明鏡,心中延綿不斷的傷感竟讓青絲變爲白髮;你厭惡官場險惡,憤恨之中的你寫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你高呼“行路難!行路難!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擲地有聲,鏗鏘有力。現在,我欣賞你不畏權貴的清高。

原以爲你的一生都是順風順水,但現在看來卻遍佈坎坷。也許是因爲當時的懵懂沒有參悟透你如此複雜的內心吧!原來,你的一生也會被風中翻飛的秋葉遮擋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來,這纔是你坎坷遍佈而又詩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賞你,欣賞你的才華,欣賞你的勇氣,欣賞你的豪邁,欣賞你的如此種種。最重要的,是欣賞你的樂觀豁達和絢麗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