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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災星疑罪從無的觀後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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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st 被視為犯下三宗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但他卻沒有被任何一宗案件判定為有罪。

紐約災星疑罪從無的觀後感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表明他"kill them all" (or either of them)

妻子Kathy被認定為失蹤,因為沒人可以找到她,明確她的生死。Durst的嫌疑是他聲稱"他將她送上火車,和鄰居喝酒聊天,並和她通了電話。"而有關通電話的口供反覆更改(家中電話到酒吧電話到公用電話亭),和鄰居聊天也被證是編造的。

有罪假設:殺了妻子並通過"編造和她的通話,安排人假扮她請假"製造她還存活的假象。

無罪假設:說謊因為不想警方找他麻煩。

Susan死亡。Durst的嫌疑是他在Susan死亡之前拜訪她。而Susan曾經是他在Kathy一案中的發言人。警方收到的"知會有死屍"的紙條和他曾經寄給Susan的信封字跡相仿,同樣有拼寫錯誤。

有罪假設:Susan掩蓋了Durst殺害Kathy的罪行或多少知情。案子重新調查時,Durst趕在調查組對Susan審訊之前殺人滅口。殺害之後寄紙條給警方。

無罪假設:如果字跡可以證明Durst的確寫了那張寄給警方的`"紙條",他可以翻口供說到了Sunsan家發現她已死然後不想被媒體和警方關注懷疑寄紙條給警方。(from imdb)

鄰居死亡。有明確證據證明(他也已承認)他肢解屍體拋屍。

有罪假設:死者以暴露他的身份威脅他,他將其殺害並肢解拋棄。

無罪假設:死者本身性情古怪,出於正當防衛發生事故,他不想被懷疑而肢解屍體。

三宗罪行他具有嫌疑,但沒有凶殺證據。第一宗沒有屍體,第二宗屍體無法證明與其相關性,第三宗缺失頭顱,無法證明死亡如何發生。

疑罪從無建立在一個假設上:如果他就是在錯誤的時間在錯誤的地點,而他們所遭受的都與其無關呢?

疑罪從無有它的兩面性:

避免冤假錯案。有的人的確具有重大嫌疑,但他們是無辜的;無法為缺乏直接證據的犯人定罪。有些人是有罪的,但因沒有直接證據只能放了。

在新聞調查針對內蒙古呼格案的節目中,研究學者指出"疑罪從無"的成立源於:錯殺比放走罪犯更具備危害性。

我無法相信他的無辜,當然也找不到證明他有罪的證據。所以以下都是揣測:

假設他犯下這三宗罪行。那麼後兩宗罪行都是與第一宗有關的。

我覺得除了不想罪行被發現之外,有可能是他不想面對自己殺了Kathy這個事實,所以要掩蓋真相,逃避Bob Durst的身份。

為什麼要殺了Kathy?

從他的家庭或許可以找到根源。

父親讓他親眼看著母親自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父親很有可能就是造成母親自殺的原因,而他對於他妻子的自殺不加勸阻,反而讓兒子成為見證者,好比在說:i am nothing to do with her death.

之後父親對於他喪失母親也完全沒有安慰。除了錢之外,這個家沒有給他什麼。

他和Kathy曾經相愛,還曾有過一起開創事業的經歷。但他最終回家族打理生意,即便其實沒有什麼可以打理的。據他自己說是因為父親在母親墓碑前的話:有一天,我也會埋在這裡。

這裡無法證實家族的財力支撐對他做的選擇是否有影響。

但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這個選擇給了他冠冕堂皇的頭銜,卻沒有賦予他真正事業上的驕傲。

他在自己的家庭,家族企業裡都是一個被忽視的角色。

我相信在和Kathy相愛的時候他曾經找到過自己存在的價值。但他對於愛情的需索開始變為一種控制慾。當走到極端,這種控制慾會非常恐怖:我的世界只有你一個人,你對於我非常重要。我不能容忍你離開我身邊。

而凶殺發生的前夕正是他得知Kathy找好了律師想要和他離婚。

這種自以為的深情可能讓人喪失自我,成為愛情綁架的介面,還有可能讓人喪失理性:Kill her or kill her love ones or kill her then kill myself

(紀錄片的後續是Durst因有自殺傾向被關於精神病院)

殺害Susan是否與經濟往來有關不得而知。可能是Susan向他請求的財政支援讓他不由想起之前Kathy的事件再因調查重啟而起殺意。secrets cannot be closed if you tell someone。it will always make u terrified。也有可能是他們的關係不再像'old day'那樣親密而彼此信任了。

不論什麼原因,殺害一個故友依舊不可原諒。

同樣,生活在什麼家庭也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Susan是暴徒的女兒卻也也重視家庭,關心他人的感受。

做出什麼選擇,活什麼樣的人生,是人自己決定的。

說點別的:做出一個受訪的決定並不容易。在這一點上我相信他的驅動力來於 want his voices to be heard不是律師教他要說哪些不說哪些,而是自己決定要說哪些不說哪些。如果他真的犯下罪行,他的應對可以算鎮定,敏銳。他沒有說過對自己不利的言辭,除了片尾在洗手間的自言自語。我不能確定他是否是在尋求某種關注和肯定,或只是自我欺騙。

片中無法忽視的還有財權對於公正的影響。猜測很多證據的被掩埋都會與此相關。除此外,律師對於這類案例的辯護總會引發爭議。結果源於陪審團,而影響陪審團的判定就成了最重要的因素。在這個過程中會有諸多手段,包括隱藏會引發其反感情緒的真相。

熟悉麼?律師在陪審團面前塑造了被告的形象。正如公關媒體在大眾面前塑造公司或組織的形象。正如你在眾人面前塑造你的人前面孔。

它有關真誠和虛偽,卻很難用律法界定。

對於律師而言,微妙之處在於即便你在心裡也認定他是凶手,在職業上也要為他做無罪辯護。

但即便被判無罪,在公眾視野他也是被判隔離的。好比黑鏡中被所有人block。恐怖童謠中以斧頭砍父母的女性沒有被判罪,也遭到了所有人的背離。倘若真的無辜,這樣的情景又是一件多麼悲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