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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六義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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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學名詞。語出《詩·大序》:“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一般認為風、雅、頌是詩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的表現手法。

詩經六義介紹

  風、雅、頌

《風》又稱《國風》 ,一共有15組,“風”本是樂曲的統稱。15組國風並不是15個國家的樂曲,而是十幾個地區的樂曲。國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鄘、衞、王、鄭、檜、齊、魏、唐、秦、豳、陳、曹的樂歌,共160篇。國風是當時當地流行的歌曲,帶有地方色彩。從內容上説,大多數是民歌。作者大多是民間歌手,但是也有個別貴族。

比較常見的篇目,如《關雎》、《蒹葭》、《桃夭》、《定之方中》、《柏舟》、《君子偕老》、《伐檀》、《碩鼠》、《伐柯》、《東山》、《鴻雁》、《靈台》、《氓》、《七月》等。

對於《雅》的認識有各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指周朝直接統治地區的音樂,“雅”有“正”的意思,把這種音樂看作“正聲”,意在表明和其他地方音樂的區別。也有人説“雅”與“夏”相通,夏是周朝直接統治地區的稱呼。還有觀點認為,《雅》是指人人能懂的典雅音樂。《雅》共105篇,分為《大雅》 31篇和《小雅》74篇。《雅》多數是朝廷官吏及公卿大夫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民歌。其內容幾乎都是關於政治方面的,有讚頌好人好政的,有諷刺弊政的。只有幾首表達個人感情的詩。但是沒有情詩。

常見的篇目如《采薇》、《鹿鳴》、《江漢》、《思齊》(前兩篇屬小雅,後兩篇屬大雅)等。

《頌》是貴族在家廟中祭祀鬼神、讚美治者功德的樂曲,在演奏時要配以舞蹈。又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共40篇。其中《周頌》31篇,認為可能是西周時的作品、多作於周昭王、周穆王以前;《魯頌》4篇,認為可能是魯僖公時的作品;《商頌》則認為是春秋以前宋國的作品。

常見的篇目如《我將》、《有客》、《玄鳥》等。

  賦、比、興

“賦、比、興”是詩的表現手法。“賦”是直陳其事,描述一件事情的經過。“比”是打比方,用一個事物比喻另一個事物。“興”是從一個事物聯想到另外一件事物。 “頌”是專門用於宗廟祭祀的音樂。《毛詩序》説:“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説:“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説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賦”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説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説,賦是直鋪陳敍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 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説。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於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對於詩歌中渲染氣氛、創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藉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一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於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衞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係,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鬱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繫。雖然就這實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賦比興”的觀念在早在春秋時代就有,不斷積累,先由《周禮·春官·大師》總結:“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漢代《毛詩序》的作者,根據《周禮》的説法提出了“詩之六義”説:“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進一步,“興”又兼有了比喻、象徵、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但正因為“興”原本是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而產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較實在的意義,也不是那麼固定僵板,而是虛靈微妙的。如《關雎》開頭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關雎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麼明白確定。又如《桃夭》一詩,開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出了春天桃花開放時的美麗氛圍,可以説是寫實之筆,但也可以理解為對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説這是在烘托結婚時的熱烈氣氛。由於“興”是這樣一種微妙的、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法,後代喜歡詩歌的含蓄委婉韻致的詩人,對此也就特別有興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陳出新,不一而足,構成中國古典詩歌的一種特殊味道。

風、雅、頌是屬於《詩經》的文體分類,賦、比、興則沒有説明。唐代孔穎達《毛詩正義》説:“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詩的作法,後者是詩的體裁。一般説,賦、比,都比較清楚,興就有疑問,後人的解釋分歧很多。至今也沒有定論。劉勰所謂“風通而賦同”,即風雅頌相通,賦則作為詩的一般表現手法,“通正變,兼美刺”,也是相同的,這些都比較好理解,惟獨比和興問題,歷代解釋很多。概括起來大體上有三種解釋的方法,即政治的解説、語言的解説和文學的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