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責任書 責任書

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責任書 責任書

推薦人: 來源: 閲讀: 1.2W 次
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責任書 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管理,提高鄉村醫生公共衞生服務質量和效率,更好地為農村居民服務。根據《省衞生廳、財政廳關於2012年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和《省鄉村醫生考核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特下達2012年-2012年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責任書。
  一、考核對象及考核內容
  (一)考核對象:經區級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承擔一定區域內居民公共衞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
  (二)考核內容:以鄉村醫生公共衞生服務任務完成情況、參與公共衞生管理和羣眾滿意度等為主要考核內容。
  具體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羣為重點,為轄區居民建立統一、規範的居民基本健康檔案,並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和諮詢服務,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並定期更新內容,對轄區居民開展健康知識講座等健康教育活動。
  (三)預防接種。協助組織適齡兒童到鄉鎮衞生院接種及配合做好登記工作等。
  (四)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工作。及時發現、登記並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
  (五)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逐步完成轄區內確診的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記管理,定期進行隨訪,並進行必要的健康指導。
  (六)孕產婦保健。協助為轄區內孕產婦建立保健手冊,並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及孕期營養、心理等健康指導,瞭解產後恢復情況並對產後常見問題進行指導。
  (七)兒童保健。協助為轄區內的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導。
  (八)老年人保健。協助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登記管理,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一般體格檢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導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協助對轄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上級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
  (十)各項衞生政策宣傳。
  (十一)各類衞生信息登記、統計、報告。
  (十二)居民滿意度評價。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區級衞生行政部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鄉村醫生公共衞生服務績效考核小組,負責考核的具體組織實施。
  (二)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對轄區內村衞生所(室)承擔公共衞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進行考核。採取查閲資料、現場考察、抽查核實、入户調查等方式進行。
  (三)區級衞生行政部門在鄉鎮衞生院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考核的基礎上,組織考核小組進行抽查複核。要求充分聽取鄉村醫生、村委會和村民的意見,客觀、準確評價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衞生工作。考核結果作為發放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衞生服務補助的依據。
  三、考核時間
  (一)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內鄉村醫生的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結果應在轄區內進行公示。
  (二)區級衞生行政部門每半年對鄉村醫生考核情況進行復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5日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並在考核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考核結果書面報市衞生局。
  四、考核結果與經費補助
1 2
  (一)考核依據《省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績效考核標準》進行評分,總分100分。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分值85分以上為優秀,70-84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優秀的比例不超過20%。
  (二)考核結果應與鄉村醫生公共衞生服務補助經費掛鈎,考核分數6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額給予績效考核補助經費;基本合格的,按70%給予經費補助;不合格的,核減全部績效考核補助經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衞生院、鄉村醫生各執一份。
  衞生院(蓋章)年月日
  村衞生所(蓋章)鄉村醫生(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