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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寫作成為畢生的事業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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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寫作是一條漫長而孤寂的苦旅。每一個鐘愛文字的人,都懷揣着一顆熾熱的心,在寂靜的夜晚,伏案寫作,用一支筆,默默耕耘出一片天地。無數的寫作者,把對文學的這份熱愛,讓寫作成為畢生的事業。

讓寫作成為畢生的事業散文

讓寫作成為畢生的事業,也給生命賦予了新的含義。

文學是一種信仰。一個真正有良心的作家,或者説每一個純粹的、熱衷於文學的人,始終要在現實生活的泥濘和矛盾中苦苦掙扎。最後的涅槃重生,加之以毅然決然的勇氣,將流轉的思緒與青墨糅合在一起,才足以帶給這個世界安寧和幸福。經過淬鍊過後,信仰,越發變得光芒。

一部或者説一篇成功的作品,可以在閲讀過程中真實感受到它的存在,能夠在你心靈深處,引起強烈的深度共鳴。在閲讀過後,幾天或者更長的時間裏,你還能夠記住裏面大致的內容和思想,我認為那是成功的。如果經過歲月淘洗之後還能再回憶起,甚至對你的人生軌跡產生一點影響,多年後與之重逢的欣喜若狂,那麼定是極其成功的作品,至少對你而言,它就是成功。

寫作要用心,而非用力。不必過分挖空心思去刻意構織一部作品,好的文學,往往是非常簡單的,要麼就複雜到極致。深入人心的作品,大多數流於自然,只有真實的情感,才可以撞擊到真實的心靈。

每一部作品,都有責任,而並非是生活的簡單複製。生活,往往平淡如水,我們應該留下那最細膩的部分,甚至可以是重複細節,化為最具有力量的部分。

寫作,在高級層面上,就是回憶和傾述。在生活上,寫作者往往充當着觀察者和記錄者,甚至是批判者的角色,就是將自己的所見所聞,通過藝術形式,轉化為揉入自己情感和思維的高級傾述。

傾述基於誠懇和真實,在寫作當中,簡單的真實比複雜的聰明和技巧更加重要。一部作品之所以能夠觸動人心,能夠讓你流下清淚兩行,我不敢説裏面的內容百分百絕對真實,但裏面所記錄的文字,絕大部分都是真實的體驗,直接或者間接經驗。

文如其人。做人要誠懇,行文也要誠懇。初學寫作者,最開始最好寫自己熟悉的,儘量調動自己的親身經歷,沒有必要去天馬行空的想象。那樣大多屬於無趣,是寫作者失去語言駕馭能力和失去自信的表現。江郎才盡,才會偷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來掩飾自己的捉襟見肘。可想而知,那樣做的結果,必然是沒有生命的虛假感受,到頭來,只能感動自己,僅此而已。

寫作,如同我們講話,最好謙虛,甚至卑微。先做人,後行文。

寫作往往是可以討巧的,也就是所謂的文學技巧,關鍵的部分是內容。同樣是一支筆,就看你寫什麼畫什麼,可簡單,亦可複雜。複雜之餘,切忌哲學,切忌連自己都不一定明白的高深。

藝術形式的至高要求,就是樸素平易,可以繁複華麗乃至崇高,但要建立在真實誠懇的情感之上。樸素平易的語言,看似輕微謙卑的聲調,字裏行間卻藴藏着無從馴服的力量。

《採擷時光的微笑》一書中,作者來自不同的階層,不同的視角,也代表着不同層次對待文學的態度,卻又高度統一。這本書裏面所收錄的文章,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來一一拜讀,能夠真切感受到,那樸素平實甚至粗糙的語言裏,都是作者的深情流露,卻能夠引起讀者的共鳴。

在夜晚靜下來,我喜歡坐下來安靜欣賞裏面的文字,循着作者的足跡,去聆聽裏面的故事。看着別人的故事,我常常流下自己的熱淚。每一位筆者,背後都有着不為人知的艱辛。

通過文學藝術作品,我們能夠窺探到筆者的性情。在作品當中,從行筆的姿態裏,可以看到那最為柔軟的部分,夾雜着幾許苦澀和沉重。所以説,文學是寂寞的,而寫作,是屈辱的獨白。

有作家曾説過,關注鄉土就是關注生命的本源。鄉土,而非是土氣,我的理解,更傾向於水汽和靈性。寫作只有從生命的本源出發,才可能將思想和情感賦予文學,也會得到持久或永恆的閲讀。

任何時代,任何地域,富有水汽的、靈性的鄉土文學,往往是能夠依靠輕微觸動讀者的感官記憶,並且能夠從讀者的記憶中,調出那些柔和的東西,真正與靈魂相契合。

寫作者應該注重文學的培養和自修,不囿於體制文學。

寫作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文筆從最開始的青澀稚嫩,到人生經歷過後的沉穩厚重。這個蜕變的過程,離不開閲讀和經歷。所以説,寫作的基礎,是閲讀。閲讀選擇,比寫作更加重要。

閲讀的途徑有很多種,我更偏向於建議大家去紙質閲讀。因為有的東西,只有紙質閲讀能夠帶給你,特別是傳統文化和古典文學。那是文學的根源。

在不斷的閲讀以及學習中,會在某個時刻,茅塞頓開,產生思維的碰撞。初學寫作者,任職網絡編輯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也是相比於之前,一個更好層面上認識文學。在閲讀他人作品之餘,獨特的表達,富有個性的美妙語言,會讓你的心靈得到洗滌。

文學創作,是一個基於生活,加之以藝術手法的創作過程。在寫作時,是可以想象虛構渲染的,要建立在合理的情感基礎之上,但拒絕天馬行空。

在虛構的地方,不要忘記真實。在真實的地方,要有所虛構。

儘量寫短句子,短句子的'運用,會讓你的文章為之一亮。少用生硬的固定成語,那樣的文章,更流於自然。動筆行文之時,忘卻所謂的文學技巧,做到簡單,再簡單一點,使人看起來清爽,一目瞭然。

寫文章也要講究禮貌。減少第一人稱“我”的使用,文章讀起來會很舒服。在寫我和別人的時候,一定要把人家放在前面。能夠通過轉述的,儘可能轉述,不要使用兩個人生硬枯燥乏味的對話,那樣顯得很呆滯,而且還影響文章的版面佈局和美觀。

在標點符號使用的時候,不用或者儘可能少用省略號、分號、感歎號和問號。使用時,也不要一同使用,基本上逗號和句號便可以滿足文章要求。

文章應開門見山,直奔主題,不然就會讓讀者失去閲讀興趣,説了一大堆,依然不知所云。虎頭豹尾一詞,便揭示了開頭和結尾的重要性。在作品結尾,如若要寫深沉的情感,寫眼淚,千萬注意,避免讓眼淚輕易流下來。

進入夢鄉之前,記得在牀邊放上紙和筆,以便夢醒時分記錄腦海中的靈光一現。要知道,靈光一現的東西,是極佳的。靈感沒有得到及時記錄,就意味着永久遺失。

作品寫完之後,尤其是寫得快的作品,千萬慎重拿出手。一般來説初稿還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打磨錘鍊,多次推翻重來,刪繁就簡。真正一氣呵成又比較上乘的作品,少之又少。寫完以後,不妨讀一讀自己的作品,尤其針對裏面的錯別字,語境煉字以及標點符號的規範使用。修改、錘鍊,則顯得尤為重要。

筆耕不綴,是我常對身邊作者和讀者説的一句話,也是自我激勵的箴言。文學是寂寞孤獨的發酵,每一次落筆,都快到了抉擇的最後時刻。

一個作家,要具備能夠挖掘這個社會和生活背後故事的能力,要用深邃的目光,洞察不為人知的辛酸。胸中要有不平,或小我,或大我。不要覺得好像遙不可及,當你拿起筆的那一刻開始,就意味着你始終要在矛盾和痛苦中掙扎。不然的話,請你放下筆,扔進廢墟。

讓寫作成為畢生的事業,這個需要勇氣和決心。或許正是這樣,在矛盾和痛苦的掙扎中,我們的人生,才因肩負文學使命,開始慢慢變得有了意義。當你堅定理想,不忘初心,致力於成為真正的作家,我相信,未來的道路,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