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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廣場的蟋蟀》小學二年級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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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書,書名叫《時代廣場的蟋蟀》。大家肯定會想:時代廣場是個熱鬧的地方,蟋蟀喜歡安靜,可這隻蟋蟀怎麼會在時代廣場呢?我也是懷着同樣的好奇心跟同學們一起看完了這本喬治·賽爾登寫的書。

《時代廣場的蟋蟀》小學二年級讀後感

這本書主要寫了一隻叫柴斯特的蟋蟀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了繁華的時代廣場地鐵站。在熱鬧的紐約城裏,它遇到了聰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誠的亨利貓,還有它的主人瑪利歐。在一個平凡的日子裏,柴斯特成了紐約最出名的音樂家。可成名後的它卻思念起自己的家鄉——康涅狄格州。在塔克和亨利的幫助下,它終於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我讀完這本書的時候,已經被這隻蟋蟀和它朋友們之間的友誼深深的感動了。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就是亨利貓説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應該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讓它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麼意義呢?”是啊!獲得榮耀是一件好事,但也同樣會讓人感到疲倦,失去很多珍惜的東西的。我希望每個人都過着他們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論是平凡,還是精彩,他們都應該會感到幸福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