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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情變成親情,你還會説我愛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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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愛情變成親情,你還會説我愛你嗎?

當愛情變成親情,你還會説我愛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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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説過的單戀,最動容的是兩段。

著名哲學家、邏輯學家金嶽霖先生一生痴戀才女林徽因,終生未娶。不光如此,還與林和林的丈夫,建築學家樑思成結為一生摯友,毗鄰而居。

林徽因逝世後,樑思成續絃。

有一天金嶽霖忽然在北京飯店宴請賓客。眾人不解其因,金嶽霖説:“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郭襄十六歲遇見楊過,從此一顆芳心痴許。

金庸的武俠裏,女人好像基本都是為“愛”而存在的。為愛生,為愛等,為愛瘋,為愛死。

而郭襄不是。她沒有等,因為等不到。她也沒有瘋,因為她的愛光明磊落。我只是愛你,什麼也不求,只是愛你。

她是從心裏覺得,“也只有龍姊姊這樣的人物,才配得上他。”她心無雜念,真心真意地祝福他,和他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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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説》最新的一期,是“選擇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的辯題。雙方脣槍舌戰,説到最後,也不能得出一個完美的答案。

我愛的人恰好也愛我,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事情。然而命運往往難以兩全,你第一眼就動心的人並沒有被你吸引,對你傾心的人你就覺得欠了那份感覺。年輕氣盛的時候,覺得一定要找自己喜歡的人,就算會苦一點悽慘一點,但至少有那個人在,生命就有光亮,生活就有盼頭。

而在愛情裏真的傷痕累累過後,只有想着給自己披上鎧甲,再也不要受一點委屈。喜歡你的那個人準備了寬厚的肩膀,只等做你疲憊時的港灣。為什麼非要為心裏那一口氣跟自己的幸福過不去呢。

其實誰説的都有道理。

但是愛情這種事情,它本來就沒有任何道理。我們可以選擇一個穩定的依靠,也可以奔着自己喜歡的人,不撞南牆不回頭。

只要自己心甘情願。

但是,選擇後者的人,必然有一個前提是“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但他願意妥協跟你在一起”。也就是説,他選擇的是“跟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

可是很多人並不明白,以為自己寫了一千字詩,淋了幾場大雨,為他生死作相思就是可歌可泣的愛情。但是往往,這樣的死纏爛打總是讓心裏的那個人不堪其擾。我不愛你,你做的一切想要跟我在一起的努力,就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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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一條轉的很火的狀態,“喜歡就去表白啊,大不了連朋友都做不成。做朋友有什麼用!”每一個轉發的人都恍然大悟,做朋友有什麼用?不過是雲備胎加一。但是真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還是有很多人,寧願自己是那個永無希望的一朵小小備胎,也不敢冒一次被永久打入冷宮的險。

至少以朋友的身份,在他遇到困難的時候,還有幫他的立場。在他所面對的選擇裏,還有説話的分量。

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如果你能坦然接受付出了所有的一切之後的徒勞無功,那麼收穫這份屬於自己一個人的愛情真的是不錯的人生體驗。而如果你把自己對他所有的好都當作是為了以後能在一起的投資,那還是趁早説拜拜吧。否則的話,就會生生把自己活成一個怨婦。他的一個秒回的消息都讓你思緒萬千,他對你的一次忽視都讓你墜入萬丈深淵。人之初,性本賤。向來如此。何必把自己搞得那麼患得患失呢,本來就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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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是希望他好的。

就像《那些年》裏,柯景騰最後説:“當你真正很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原本認為自己絕對不會想去祝福她,但當她站在他面前時,才知道原來自己是打從心底希望她幸福的。”

我們或長或短都曾有過單純的想對一個人好的時光。

然後他終於遇到幸福,雖然會不甘,但最終都得做到灑脱離場。

愛要比愛情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