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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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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庫”雖冠以“小”字,容量卻大得驚人。下面是小編整理分享的,歡迎大家閲讀!

2016年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2016年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1】

按照《全縣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縣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文件精神,蘆溪縣統計局認真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我局高度重視“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對《全縣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進行了傳達學習,並認真貫徹文件精神,正確認識到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jú長陳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17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要求我局必須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點圍繞“專項治理的範圍和內容”中的7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賬户、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賬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我局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遵循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沒有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轉嫁支出等問題。

3、我局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原則執行政府採購,沒有預算編制不完整,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不嚴格,違反政府採購程序,“暗箱”操作、無預算採購、超預算採購等問題。

4、我局在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環節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沒有擅自處置資產、轉移收入、私分資產等問題。

  【2016年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2】

根據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審計局《關於印發〈固鎮縣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固財[2016]64號)精神,縣經信委對所有專項治理內容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了由縣經信委主任戴傳捷為組長,紀工委書記喬偉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辦公室及相關財務人員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二、 加強學習宣傳,提高思想認識。為做好深入開展貫徹執

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6月21日上午,縣經信委召開了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會議傳達了《固鎮縣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對有關報表進行説明,會議要突出重點、實事求是做好自查自糾工作,要按照時間節點有序開展好自查上報工作。

三、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內容,對縣經信委及二級事業單位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帳户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縣經信委及2個二級事業單位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納入縣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統一核算、管理,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下一步,縣經信委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2016年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3】

按照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在市直機關、市屬事業單位進一步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淮辦發[2016]27號)要求,潘集區正在有條不紊地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現將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 強化領導

為切實落實好“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制定了《潘集區“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方案》中除了正常的工作要求外,主要強化了組織領導,成立了以芮耀宏同志為組長、孫亦民同志為副組長、區財政、紀委、組織、審計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潘集區“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為“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了組織保證作用。同時,成立了潘集區“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並設在區財政局,既保證了上下財政部門間的歸口管理需要,也便於“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溝通。

二、 公開工作流程

在整個“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中,所有工作的範圍、內容、方法和步驟全部公開。在區政府網站和區財政局網站開設了“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專欄,公佈了“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舉報方式和電話、“小金庫”政策解答;及時解答區直單位的來電問題諮詢。同時要求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及所屬部門(二級機構)在公共場所張榜公佈《“小金庫”清理檢查情況承諾書》和《“小金庫”專項整治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受理社會各界和羣眾舉報。

三、 及時自查自糾

在自查自糾工作階段,49個區直部門或單位均完成自查工作並已報送自查報告,其中行政單位39個,事業單位10個。同時區直機關單位所屬(二級機構)61個,也完成自查工作。鄉鎮未納入專項整治範圍,但有7個鄉鎮(街道)也主動進行了自查自糾。經統計彙總自查面達到100%,所有單位均是零報告。截止目前,沒有收到一個有關“小金庫”情況的舉報電話、郵件和電子信件。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嚴格按照區“小金庫”專項整治方案要求,抽調相關部門業務熟、素質高的同志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重點檢查,對巡視、審計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小金庫”的以及“小金庫”問題易發的單位進行重點核查,絕不走過場,確保“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