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43W 次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平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人总要经历些什么才会懂得何为成长,明白经历的意义,懂得伤痛的内涵.......痛过了,便懂得,跨越了,便成熟了。经历了这么多,你眼中的我,有没有些许变化?

回想起以前,那个开心只会傻笑难过只会嘟嘴流泪的我,一点点成就就感觉好像发现新大陆那样跟身边亲戚朋友分享喜悦,小小难过就扔石头打枕头毫不保留的把愤怒不满发泄出来,可以为某件事某个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拼尽全力付出不放弃直到完成,甚至可以不求回报。以前这样的我在你眼中是怎样的呢,如今我变了,真的变了。

现在的我,学会隐藏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我隐藏自己的情绪,用了微笑取而代之,在亲戚朋友面前,我隐藏自己的难过,用哈哈大笑隐藏我的不开心。现在的我,学着自己一个人咬牙坚持,不一味依赖别人,学着坚强面对困难挫折, 即便是失败也告诉自己至少曾经努力过,有着打不死的小强精神,在公共场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匡扶正义,看见女孩被人欺负上前阻止。

其实,有些错也不错,泪要汹涌过才知道要反省,有些伤也不错,心要破碎过才能看透,有些爱也不错,你要我要学会放下别老是紧握着遗憾。你眼中的我,是否坚强勇敢了许多,你眼中的我,是否纯真可爱依然闪烁,你眼中的我,笑容是否美丽了许多,心情是否开朗了许多,为了你,我试着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胆小,我懦弱,我幼稚,我害怕孤独,害怕黑暗……对,没错,这就是我。可这是真的我吗?好像是,但又好像不是。记忆中的自己也不全是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样子。记忆中我也有,不属于自己的样子。学习韩文的时候,中韩关系还不像现在这样,大概也就是14岁吧。那时候学习韩文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喜欢,因为想要了解韩国的风土人情,因为想要看到和韩剧不一样的韩国。多少人嘲笑我那一点点不堪一击的坚持,甚至都帮我预估了放弃的时间。可我却坚持下来了,除了没考韩语证,其他几乎都做了。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考证的,现在也不知道还行不行。

14岁,也就是学习韩文的那一年,我为了上学离开了父母去住校。其实,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什么都没说,看着他们帮我收拾东西。他们说不担心也是假的,只不过为了让我独立,就只好这样。看着他们渐渐远去,心里挺不是滋味,不过想想未来终究要自己一个人面对,不能一直依赖他们,也就有点释怀了。在公寓里住了三年,我有了帮我处理一切的新宇哥哥,有了和我一起捣乱的小小闺蜜,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学弟学妹。在公寓三年,我回到家只告诉父母开心的事,从来不说烦心的事,直到现在也是这样。到现在,父母也不知道我打过架,化过妆,旷过课。 17岁,参加中考。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也没有什么东张西望,只有冷静淡定的内心。对自己能考上高中的把握并不大,但我不想放弃。也幸好我没有放弃,不然就不会有现在的高中生小白了。

没错,这些也是我,和平时不一样的我。少了幼稚,少了懦弱,少了胆小。我不会说哪些不是我,也不会说哪些就是我。我可是有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想要完完全全的定义我,还需要下一点功夫哟!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无法放下,至少是彻底的放下。

他吗听着沙漠骆驼,他们听着盗将行,他们听着繁花,可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

他们选择了通识选修课,是韩语入门课。

我知道,我自己学语言是很笨的,虽然说挑战自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行动,可是我暂时还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我知道,他们喜欢的样子,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我喜欢看的,都是关于大漠的小说,大漠的电视剧,我喜欢看那些人们经历过世事之后的了然和沧桑,虽然可能遍布皱纹,但是那确实我非常喜欢的样子。

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任何人而感到难受,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练习,也会让我们懂得更多。

我们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样,他们喜欢的风景,他们喜欢的人们,都是可爱的。

如同当年,他们第一眼见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我时常在想,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未来的时光总是不可预知的,而我们对于未来是活在过去的人,在手指间流淌的过去的时光也已经成为过去。

未来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意外”,但我却想让这十年来的快一些,十年后的我28岁,青春也已快从身边溜走,也许那时候我也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像如今的人们一样与最初的梦想背道而驰,生活也会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每天准时上下班或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晚上回到家之后与老妈一块做美味可口的饭菜,然后一家三口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十年前的我心怀梦想,考上一所好大学,让父母过上舒适的生活,想成为家里的骄傲,我相信十年后的我一定会做到这些,尽管那时候会为生活奔波,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也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年后的我,大概不会成为剩女吧,也许会有一个很会照顾我的男朋友,宠溺我的爸爸一定会观察与考验他很久吧,我们会互相见过父母,然后一块为将来的家奋斗,我们会平时煲煲电话粥来打发牵挂对方的时光,在周末像很多情侣一样约会,吃饭,看电影,晚上会送我回家,然后上楼坐坐与爸爸一起喝茶聊天。也许我们很快就会结婚,举办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我会挽着爸爸的胳膊走向他,然后爸爸会郑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并祝福我们,还有在旁边为舍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妈,我也一定会哭。那情景,真的不敢细想,只等十年后逐一去实现。都说人会很早就见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现在见过他了吗?

十年后的我,身边也会有朋友,不需要很多,三五好友,哪个都值得交心,不定期的联系,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会在其中吧,毕竟我们说好要一直做好朋友,一万年不许变的,我们会时不时的聚在一起回忆十年前的自己,然后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时候对方,谈论老师们平时的口头禅,谁是哪个老师的课代表,身边的朋友的八卦,谁的外号叫什么,那时候的自己暗恋着谁,想气这些我们一定会笑的肚子疼吧。我也会在失意的时候找他们,会去街边的小饭店向他们吐露心事,他们不会怎样的安慰我,只一个劲的责备我为什么让自己那么累,然后默默的为我擦去眼角的泪水,喝的酩酊大醉后,闺蜜会叫我去她们家留宿,打电话给爸妈叫他们不用担心我,人生得此群知己,夫复何求?

十年后的我,一定也会如现在的我一样没事会写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也会拆开十年前的日记重新回到十几年前的自己,再次在脑海回忆那些有些发黄的纸上的喜悦与感伤,会在夜晚寂静无人时弹奏一样乐器来消遣内心的孤寂,那时候喜怒不形于色,逐渐领悟许多道理,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十年过后在无此十年,珍惜现在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纪念。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腊月,是我伙伴们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人们嘈杂的声音有时像大合唱,也有时像一锅煮沸的豆浆,从早到晚都洋溢着满村满巷。

腊月的天气时常陰得发绿。难得遇到好几天好太陽,奶奶便开始辞旧迎新了。每到那时,我的心情就好得异常,整天笑哈哈的,就像个小丑。只见奶奶利索地将桌子椅子等家具搬出来,不停地擦洗。我也加入了进去,总是把肥皂泡泡弄得满天飞。

腊月是商家最忙碌的日子。店铺门前,几个小孩早已拿着鞭炮玩了,或是“砰”的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或是“嗖--砰--”两声让人紧张得直捂耳朵。我总跃跃欲试,想亲自玩玩这让人惊心动魄的小红炮!

瞧,柜台前人山人海!一批批年货堆满了店铺,有的横卧,有的竖排。原来就不太大的店铺就显得更挤了。老板整天笑呵呵的,脸红红的,真像喝了酒一样。店里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脸上总是挂着笑。

每当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我家的屋顶,覆盖了一棵棵高大的树,覆盖了光滑如镜的青石板,我就会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在雪中嬉戏。当我发现几根冰柱,就一定会毫不考虑地折下来,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吮又马上吐了。再站起来跑一跑,大口大口地哈着热气暖暖手。虽说比较冷,但心里还 是暖暖的。等全身又渐渐热了,心情就更是好了,又在结了冰的河边滑着。似乎世界上就只有我们几个人。玩够了,便一路跑着跳着回家。屋子里有人讲几个笑话,逗得家里人哄堂大笑,屋子里洋溢着各种香气与阵阵欢笑。

爷爷总是要在门上、窗户上,平平整整地贴着大红的春联。每当这时,我总会冲上去帮忙。趁爷爷贴着时,把另一张大红纸的背面匀匀地涂上浆糊,庄重地等待爷爷来取。爷爷总会摸一摸胡子,然后夸我“乖巧”。

就这样,腊月的最后一天,在这一阵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中,走进了一年中的辉煌与极致——我忘不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夜间,这条幽静的河堤走廊上,有一家三口,嘻戏慢步,对我而言,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我看了看我的妻儿,后若有所思的昂起头对着残月,对这三十多年做了个总结——我是苦难神的儿子,幸运神的轮回。

早晨,我与周公西湖亭内拼杀棋艺,忽然天崩地裂,乾坤异转。我幽怨的撑开双眼,但看到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眼中的幽怨随之飘散,代换而来的是哪无尽的慈爱,我把他拉到我的怀中,狠狠的亲了几口。我快速的穿衣洗漱,走进客厅,看到贤惠的妻子和那诱人的早餐,还有我那可爱的小儿子,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吃完早餐,她要上班就先行一步,碗筷的事情也就包给我了,洗完碗筷后慢悠悠的送着儿子去上学。送完儿子后我也急忙赶往摄影棚开拍我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当然我也就拍了那两、三部,拍的少并不是因为我导术不行,反之——超然心仪。我导片存在一个原则:只拍历史片和由小说改编的作品,当然小说是我写的,也不是没有例外,只要能颤动我灵魂的瑰宝,我都为之拍摄。

“孙导早。”“孙导好。”“孙导好。”“导演好。”······一阵阵问候声钻进耳蜗,我微笑的点点头“换装,准备开拍。”刚开拍时,总是有忘词笑场的,我不知卡了多少次,骂了多少遍。最后实在没法拍了,就停场10分钟,要他们歇息喝口水,再好好的看看剧本,我也开始讲故事,引诱他们入戏;开拍后有的老资演员已入戏,有了第一个,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几乎没有卡片。我盯着画幕,看着那场景,听着那言语,一幕幕画面在我心头回放,我那不争气的泪水早已滴涌。她与那些所谓的明星先比,少了分姿色,缺了点心机,但、她爱我,在我眼中她是最美的女人。

她虽然没有妖娆的身姿,倾国的容颜,但她有一颗圣洁的灵魂和慈爱的心。

啊!还有六个月多就是我们结婚八周年庆,从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把我这一生中最后一部作品送给她。这个周年庆过完后我也将退出这个交易成风的圈子,一心写我的小说和看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要孩子快乐的长大,这也是我儿时的一个理想。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