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戰爭與和平的手抄報資料
2015戰爭與和平的手抄報資料: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係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政府代表團時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並寫入1954年4月29日中印談判公報中。同年6月,周恩來訪問印度、緬甸,在雙方發表的總理聯合聲明中,確認將和平共處原則作爲指導中印、中緬關係的準則,並倡議將之作爲新型國際關係的準則。
2015戰爭與和平的手抄報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本質是反對侵略和擴張,維護國家的獨立自主權利,是對幾個世紀以來舊的國際關係準則、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的否定和批判,是一項嶄新的、公正的國際關係準則。中國和任何國家發展關係都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以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的異同來決定親疏好惡。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成爲當今世界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爲衆多國家所接受和遵循,成爲處理國與國之間關係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