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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語文學業水平評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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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評價目的

小學生語文學業水平評價方案

1.全面、準確地考察學生達到學習目標的程度。

2.全面、全程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課程實施。

  二、命題思路

1.堅持課程標準,強調語文素養。

2.立足教學常態,引領課程實施。

3.體現漢語特點,遵循學習規律。

4.關注個性差異,體現時代特徵。

  三、評價內容

本方案評價內容包括筆試、朗讀、背誦、口語交際、課外閱讀、學習習慣共六個方面。總分100分,各項內容的分值依次爲70分、5分、5分、10分、10分,學習習慣以等第評定。

  一、筆試(70分)

1.內容

主要包括識字寫字、語言積累、閱讀、習作、學習方法等方面。各年級的考試重點根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確定。試卷由教研室或區域教育共同體提供。

2.標準

由教研室或共同體提供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3.辦法

閉卷、紙筆考試。

  二、朗讀(5分)

1.內容

(1)從教材中選擇10篇(段)課文作爲考覈內容,詩歌除外。

(2)可以從教材以外選擇內容,一般字數控制在一、二年級150字左右,三、四年級300字左右,五、六年級400字左右。

2.標準

(1)朗讀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朗讀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扣0.1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2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一、二年級酌情扣0.1——0.3分;三、四年級酌情扣0.1——0.5分;五、六年級酌情扣0.1——1分。

(4)唱讀、溜讀、拖腔拖調,酌情一次性扣0.5——1分。

(5)不用普通話朗讀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以上。

3.辦法

(1)提前兩天公佈考覈時間、辦法和篇目。

(2)考覈前,從上述內容中選擇一種,將文章題目製成抽籤卡。如果用的是文章的部分內容,須註明起訖位置。

(3)考覈時讓學生任抽其一,準備3分鐘後當場朗讀。

  三、背誦(5分)

1.內容

(1)從要求背誦的課文中選擇5篇(段),詩歌除外。

(2)從課程標準推薦的古代詩詞和由學校和任課老師推薦的現代詩詞中選擇。 (3)將課標推薦的70首古詩進行了年段劃分,請遵照執行。

2.標準

(1)背誦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誦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扣0.1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2分;漏背句子,每個扣0.5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一、二年級不扣分;三、四年級酌情扣0.1——0.3分;五——六年級酌情扣0.1——0.5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調,一次性扣0.5——1分。

(5)背誦中有遺忘,經老師提示能背完的,每處扣0.5分。

(6)不用普通話背誦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3.辦法

(1)提前兩天公佈考覈時間、辦法。

(2)考覈前將本學期要求背誦的詩文題目製成抽籤卡,並將課文和其餘詩詞分成兩類。

(3)考覈時讓學生從兩類中各抽一題,準備2分鐘後當場背誦。

(4)兩類題目合併評分。

  四、口語交際(10分)

1.內容

(1)平時學習中的'提問、回答、交流、討論等言語交際活動。

(2)期末的考覈內容由各單位根據課標及教材要求,自主確定。

(3)由教研室提供參考題目,由學校選用。

2.標準

(1)圍繞話題,樂於交際,用普通話交際;講文明懂禮貌,態度大方,聲音響亮;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說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並做到語言連貫,有條理,得10分。

(2)一、二年級側重於“圍繞話題,樂於交際,用普通話交際,能夠講述自己的意思;講文明懂禮貌,態度大方,聲音響亮”。三、四年級側重於“圍繞話題;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說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五、六年級側重於“圍繞話題;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說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並做到語言連貫,有條理”。

(3)一般來說,在交際情境中圍繞話題的單獨說話時間,至少有一次爲:一、二年級不少於0.5分鐘,三、四年級不少於1分鐘,五、六年級不少於1.5分鐘。不能達到這一最低標準的,酌情扣0.5——2分。

(4)表達時,有明顯的語病,每處扣0.5分;語言不流暢,一次性扣0.5——2分。

(5)有下列情況者,每項扣1分:偏離話題,經提示能回到正題的;不願交際或不敢交際,經幫助能參與交際的;用方言交際,經提醒能用普通話交際的;有不文明現象,經提醒能改過的;聽不懂別人的意思,經強調、解釋能聽懂的;說不清楚自己的意思,經別人幫助能說清楚的。

(6)上述第(5)條中,在任何一個方面,經提醒、幫助,仍不能改過的,扣4分以上。

3.辦法

(1)觀察記錄學生平時學習中的言語交際表現。

(2)期末考覈提前兩天公佈考覈時間、辦法和內容,並引導學生作好充分的準備。考覈內容應依據教材、貼近學生生活,使人人都有話說。

(3)考覈時,由教師或同學與考覈對象圍繞話題形成交際情境。可以同時進行多人考覈。

(4)考覈者適當記錄被考覈者的交際要點,以此作爲評分依據。

  五、課外閱讀(10分)

1.內容

(1)除課本以外的適合讀物。

(2)修訂版《在西小讀好書》上的推薦書目。

2.標準

(1)每學期在《在西小讀好書》的記錄中,至少要有讀4本書的體現。

(2)一——二年級每學期累計得“3顆星”15次以上,得10分;每少1——3次“3顆星”,扣1分。

(3)三——六年級每學期累計得“優”20次以上,並編制一張個性化的記錄單或讀書小報,得10分;每少1——3次“優”扣1分;未編制一張個性化的記錄單或讀書小報,扣1分。

3.辦法

(1)原則上以《在西小讀好書》的記錄、個性化的記錄單和讀書小報的編制爲主要依據進行評價。

(2)一——二年級對某一次的《在西小讀好書》記錄、個性化的記錄單和讀書小報的編制評價建議用畫星的辦法進行,得“優”畫3顆星,得“良”畫2顆星,得“合格”畫1顆星;三——六年級的評價建議用寫“優”、“良”、“合格”的辦法進行。

其中,一年級第一學期的課外閱讀評價不用上述辦法,具體操作不作統一規定,由學校自主進行考覈。

  六、學習習慣(等第)

1.內容

由基本學習習慣和每學期的學習習慣組成。基本學習習慣是指正確的讀寫姿勢、上課時的認真傾聽、思考、積極發言習慣和認真、及時完成作業習慣。每學期的學習習慣見教材所列。

2.標準

(1)評價標準參照教材要求。

(2)每次評價分“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第。

(3)一學期累計達到80%的“合格”,即總評等第爲“合格”;一學期累計少於80%的“合格”,即總評等第爲“不合格”。

3.辦法

(1)平時觀察,每週記錄1次。一般情況下,每學期記錄不少於15次。

(2)記錄方式可以根據年級特點而不同。 建議使用簡單易行的爬格法。

  相關說明、要求

1.本評價方案的實施以學期爲單位。筆試時間由教研室統一規定,其他內容的考覈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

2.評價主體根據評價內容確定,除筆試外,在學校和任課教師的精心組織下,應該引導學生本人、同學、家長、社區適度參與。

3.一般情況下,筆試部分的試卷由教研室或區域教育共同體編制,其他部分的試卷由直屬小學、鄉鎮中心小學根據上述方案編制。在不違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內容、評價標準、評價方法作適當的調整。

4.評價的實施應緊密結合教學進行,避免兩者的分離。

5.綜合成績評定應做到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定量評價,合計“一”、“二”、“三”、“四”、“五”部分成績,若遇小數,則採用四捨五入的辦法記分。若習慣評價爲“不合格”,則綜合等第降一檔次。定性評價,主要是從學生平時的學習表現、學習檔案資料和考覈、考試結果來分析,盡力發現學生的個性特長,用鼓勵的語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描述學生的進步,對學習中的不足提出建議。

6.鄉鎮以中心小學爲單位,直屬小學以學校爲單位成立評價組。組長由分管校長擔任,組員由愛崗敬業、能力較強的老師擔任。

7.評價組在考覈過程中應做好下列工作:(1)制定評價計劃;(2)制定評價細則;(3)編制試題;(4)評定成績;(5)總結反思;(6)累積過程資料。

8.建議設立免試製。除筆試以外的評價內容,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在進行分項考覈前提出15%左右的免試名單,讓全班學生評議通過;也可以由學生自我申報,由任課教師和全班同學評議通過。獲得免試權的學生在免試項目上得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