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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國裕民的成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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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音:fù guó yù mín

富國裕民的成語解釋

簡拼:fgym

類型:褒義成語

結構:聯合式成語

用法:作謂語、賓語;用於書面語。

出處:《宋史·志·卷一百三十五》:“伏乞以通收四千萬貫之數,宣付史館,以示富國裕民之政。”

解釋:使國家和人民富裕。

示例:解決經濟增長問題,實現富國裕民,是許多經濟學家研究政治經濟學的目標

時有魏伯芻者,本省大胥,蔡京委信之,專主榷貨務。政和六年,鹽課通及四千萬緡,官吏皆進秩。七年,又以課羨第賞。伯芻年除歲遷,積官通議大夫、徽猷閣待制,既而黨附王黼,京惡而黜之。伯芻非有心計,但與交引戶關通,凡商旅算請,率克留十分之四以充入納之數,務入納數多,以昧人主而張虛最。初,政和再更鹽法,伯芻方爲蔡京所倚信,建言:"朝廷所以開闔利柄,馳走商賈,不煩號令,億萬之錢輻湊而至。御府頒索,百司支費,歲用之外沛然有餘,則榷鹽之入可謂厚矣。頃年,鹽法未有一定之制,隨時變革以便公私,防閒未定,奸弊百出。自政和立法之後,頓絕弊源,公私兼利。異時一日所收不過二萬緡,則已詫其太多,今日之納乃常及四五萬貫。以歲計之,有一郡而客鈔錢及五十餘萬貫者,處州是也;有一州倉而客人請鹽及四十萬袋者,泰州是也。新法於今才二年,而所收已及四千萬貫,雖傳記所載貫朽錢流者,實未足爲今日道也。伏乞以通收四千萬貫之數,宣付史館,以示富國裕民之政。"小人得時騁志,無所顧忌,遂至於此。